李九莲(1946年09月09日—1977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赣州市人。李九莲在1976年被判处死刑,含冤而死,1980年获得平反。 目录 1基本资料 2 基本资料1 中文名:李九莲国籍:中国民族:汉出生地:江西赣州出生日期:1946年09月09日逝世日期:1977年12月14日职业:工人 2 个人履历1946年9月9日李九莲出生于江西赣州市。祖籍江西丰城。父李忠华,老共产党员,赣州通用机械厂工人(大革命时期赣州总工会秘书长陈赞贤麾下的工人赤卫队员)。母卢菊英,家庭妇女,略识字。她共生育过十一个孩子,九莲是第九个。这些孩子们死的死了,送人的找不回来,只剩下一男四女。上有兄姐下有两妹,李九莲排行居中。1947年李九莲因病休克被父母装入提篮扔出去,听见哭声又提了回来。1948年因家境贫困李九莲被送人做童养媳。1949年赣州解放,父亲把李九莲背回家。1953年9月李九莲入学赣州市文清路小学。1955年因体弱多病李九莲休学一年。1956年9月李九莲回到文清路小学继续读书。1960年9月李九莲进入赣州市第六中学读初中,初二加入共青团并担任团干。1963年9月李九莲入赣州市第三中学63(一)班就读高中,任团委宣传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长。1966年8月李九莲参加原空军司令刘亚楼侄女邹军领头组织的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