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2年11月出生,江苏灌云人。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被评为“模范干部”和“模范工作者”,荣获奖章各一枚。中共第九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三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四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目录 1基本资料 2人物生平3成就荣誉 基本资料1 中文名:刘友法国籍:中国民族:汉族出生日期:1922年11月逝世日期:2007年6月29日职业:海军中将信仰:共产主义主要成就:中共九大代表,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籍贯:江苏灌云人 人物生平2 1939年9月参加革命。1940年9月参加新四军,历任苏北淮海军分区抗日干部学校班长,滨海大队部文书、书记。194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9月起任新四军第三师十旅兼淮海军分区一支队二团二连副政治指导员。1943年10月起任十旅兼淮海军分区一支队二团团部政治指导员。1945年1月任一支队政治处组织干事,1945年夏任军分区政治部巡视员、秘书。抗战胜利后,1945年11月任苏北六军区一团一营及团职副政治教导员。1946年8月任四团二营政治教导员。1946年11月任华东十二纵三十五旅103团三营政治教导员。1948年1月任104团政治处组织股副股长,同年4月起任股长。1948年9月任华东野战军某团政治处副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野战军38军89师266团政治处副主任。1949年10月至1950年1月任陆军第三十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1950年1月至12月任华东军区海军政治部组织部抚保科科长。 成就荣誉3 1990年4月退出领导岗位,1998年7月离职休养。1988年9月被授予海军中将军衔。曾获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1998年7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独立功勋荣誉章。中共第九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三届中央纪委委员,第四届、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八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