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行使
刘胥的一生干了哪些超乎想象的事?他为何行使荒唐?

刘胥的一生干了哪些超乎想象的事?他为何行使荒唐?

  刘胥(?―前54年),汉武帝刘彻第四子,燕剌王刘旦同母弟,母李姬。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汉武帝一生一共有六个儿子,其中被后世公认最不成器,行事最荒唐的一个,是汉武帝的第四个儿子,广陵王刘胥。  这位大哥,一生实在是干了太多超乎想象的事情。如果要放在今天的话,绝对算是一个行为艺术家了。  刘胥生年不详,他的母亲李氏,在汉武帝后宫里的众多女子当中,只能算是比较普通的一个,也不怎么受宠,在后宫仅仅只是一位‘姬’而已。  按照汉武帝时期的后宫管理制度,后宫女子分为皇后、夫人、美人等八个级别。在这其中,姬并不是其中的一个级别,而是皇帝小妾的意思。只有那些特别不得宠,甚至连一个高等级正规封号都没有的小妾,才会被称之为姬。  不过,刘胥的生母李姬,却十分特殊。汉武帝的六个儿子,有两个都是她生的。照理来说,给皇帝生了两个儿子,这位李氏至少也应该被封为夫人,但实际上她的品秩却并不高。这也进一步说明,刘胥的生母,在后宫里是相当的不得宠。  至于为什么不得宠,这事史书上没有任何记载。  因为母亲的原因,刘胥和他的同母哥哥,老三刘旦,从小就不太受宠。后来成年以后,这哥俩虽然以皇子的身份得以封王,老三被封到了北方的幽燕之地,而刘胥则是被一脚踢到了广陵。这俩地方,在汉武帝那会儿,都不算是什么好地方。  大概也正是因为小时候不受宠,再加上母亲李氏也不太会教孩子,所以长大之后,刘旦和刘胥这哥俩,脑子似乎都有点小问题。尤其是刘胥,做事更是极为怪异。  可能是因为汉武帝常年打仗,刘胥觉得,只要自己足够勇猛,就能得到父亲的喜爱。所以,这哥们后来把自己培养成了一个举重运动员。没事就喜欢举鼎,偶尔还会和熊瞎子、野猪之类的猛兽,来一场真人肉搏!  这是一个皇子该干的事情吗?  刘胥这样做,或许真的是为了赢得汉武帝的宠爱。但他这样做了之后,却反倒让汉武帝觉得,这个儿子实在是没什么出息,对他更加疏远了。  不过,就算这哥俩再怎么不受宠,既然是汉武帝的儿子,一生衣食无忧肯定是跑不了的。后来刘胥成年就藩之后,到了自己的封地,依然喜欢玩玩举重项目,没事就和野猪打打架,偶尔再出去祸害一下老百姓。地方官碍于他的藩王身份,也不敢举报他,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是,到了公元前91年,一个意外的发生,彻底改变了刘胥的命运。  这一年,有人举报太子搞封建迷信,诅咒汉武帝,这事后来在历史上被称之为巫蛊之祸。最终,太子刘据含冤而死,太子之位就此出现了空缺。  刘据死后,接下来谁来做太子,这就成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了。  汉武帝虽然有六个儿子,但是此时太子已经自杀,老二则是死得早,所以此时就只剩下了三个儿子。如果按照顺位继承制,这时候就应该轮到老三,也就是刘胥的同母哥哥刘旦,来接任太子之位。  但是,就在刘旦刚刚表现出一点对太子之位的兴趣以后,汉武帝勃然大怒,马上削减了他的封邑。显然,汉武帝似乎并不希望,由老三来接替太子之位。而接下来的几年里,太子之位,似乎成了一个禁忌,在这几年当中,汉武帝一直也没再提过立太子的事情。  直到几年之后,到了汉武帝病重的时候,汉武帝忽然选中了自己的小儿子,也就是老六刘弗陵为继承人。后来,八岁的刘弗陵顺利登基,后世史称汉昭帝。  刘弗陵登基以后,之前没当上皇帝的刘旦和刘胥,开始按捺不住了。在他们看来,刘弗陵只是一个小毛孩,根本坐不稳皇位。自己只要精心筹划一下,应该有很大可能抢到皇位才对。  出于这个目的,老三刘旦那头,其实还是比较靠谱了。在刘弗陵登基之初,刘旦便散布谣言,说刘弗陵不是汉武帝的亲生儿子,并且联合其他刘家宗室王爷准备造反,但可惜还没发动就被识破了。两年之后,刘旦又联合辅臣上官桀和桑弘羊,准备里应外合,废掉刘弗陵。但最后,这场政变同样还没发生,就被粉碎了,而刘旦也被迫自尽。  相对来说,老三刘旦的手段,虽然简单了一点,但至少还算是正常的政治手段。  然而相比之下,老四刘胥的行为,就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了。  在刘弗陵即位之后,刘胥也对皇位有了一点小心思。不过,刘胥并没有去搞什么政变或者造反,而是玩起了封建迷信。  据说刘胥当时从民间挖来了一个女巫。这个女巫来了之后,马上开始装神弄鬼,说汉武帝的灵魂附到了自己的身上。然后,这个女巫开始帮刘胥诅咒刘弗陵,没事就在王府内,搞一些迷信活动。  要是通过这种手段,都能当上皇帝,那大家也不用再打仗了,多找几个女巫不香吗?  不过,巧合的是,就在几年之后,体弱多病的刘弗陵,竟然真的忽然得了一场急病,然后英年早逝了。刘弗陵死后,刘胥欣喜若狂,觉得是这个女巫的诅咒起了作用,所以就更加倚重这个女巫。  更巧的是,接下来,因为刘弗陵没有儿子,所以老五的儿子昌邑王刘贺,被召到了京城,做了新皇帝。而刘贺当上皇帝以后,刘胥就让这个女巫,开始诅咒刘贺。结果不到一个月之后,刘贺还真的被废了。  熟悉汉朝历史的都知道,刘贺被废,其实是因为他本人太离谱,这和诅咒没什么关系。但是这个结果,却让刘胥更加坚信,是自己的女巫帮手出力的原因。  不过,就算刘贺被废了,皇位还是没能轮到刘胥头上。因为接下来,大臣们又挑中了太子刘据的孙子刘病已,来做新皇帝,这就是历史上的汉宣帝。  汉宣帝即位之后,因为一些意外,查出了一个远房的宗室王爷想要谋反,牵扯到了刘胥头上。但最后,汉宣帝非但没有惩治刘胥,反倒是给了他不少钱。汉宣帝的这招以德服人,总算让刘胥消停了一段时间,返回封国之后,接下来的几年里,也没有再玩什么封建迷信。  但是,刘胥常年的胡作非为,却给他的子孙后代开了一个坏头。有这么一个爹,他的孩子们自然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所以接下来,刘胥的孩子开始继续作死了。这其中比较有名的一个,是一个叫刘宝的儿子。  据史书记载,这个刘宝长大分家之后,被封为侯爵。但封侯之后,却胡作非为,后来还杀了人,所以被汉宣帝除去了爵位。后来,这个刘宝只能返回老爹那边,和刘胥一起生活。但回到王府之后,刘宝又和自己老爹的小妾,搞得有点不清不楚。这事被揭发之后,按照当时的法律,刘宝直接被砍了。  照理来说,砍了这么一个不孝子,刘胥应该感谢汉宣帝才对。但结果,这哥们非但不会感恩,反倒是重新捡起了封建迷信的兴趣爱好,继续诅咒汉宣帝。  可惜,这一次,刘胥的诅咒,再也没有遇上过什么巧合,汉宣帝始终活得好好的。反倒是到了十几年之后,刘胥的封建迷信活动,意外暴露,给自己惹来了大麻烦。  为了不被抓住小辫子,刘胥把身边所有知道此事的巫师和仆人,全部毒死。但问题是,天底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更何况这事之前已经暴露了。刘胥再这样做,反倒是在欲盖弥彰。  最后,刘胥的罪名被坐实。在被审讯之前,刘胥终于难得正常了一次,请求回家先吃顿饱饭。在这顿饱饭之后,刘胥自己自尽而死,总算没有殃及到自己的子孙后代。  就这样,刘胥终于结束了自己荒唐的一生。  据说在最后的那场晚宴上,刘胥还留下了一首瑟歌。此时的刘胥,大概是真的活明白了,但那又有什么用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2-09
我国司法机关有哪些,我国的司法机关是怎样行使职?

我国司法机关有哪些,我国的司法机关是怎样行使职?

我国宪法我国司法机关有哪些、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对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这项原则的基本涵义是:第一,司法权的专属性,即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第二,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第三,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要贯彻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第一,要正确处理司法机关与党组织的关系。第二,在全社会进行有关树立、维护司法机关权威,尊重、服从司法机关决定的法制教育。第三,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从制度上保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资讯百科 2022-05-28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是怎样行使国家权力的呢?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是怎样行使国家权力的呢?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 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人 民解放军、干部的代表,有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和为党派爱国人士的代表,有各阶级、阶层和社会各方面的代 表,有汉族和各个少数民族的代表,有华侨和台湾同胞的 代表,有妇女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 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人民代 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同人民群众 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这种组织形式,或 者通过宪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途径和方式,参加国家事 务的管理,参加经济和文化事业的管理,参加社会事务的 管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主要包括:第一, 立法权,就是制定和修改宪法与法律的权力;第二,决定 权,就是解决国家和地区内重大问题的权力;第三,任免 权,就是选拔、任命、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与其他组成 人员的权力;第四,监督权,就是监督由它产生的国务院、 最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的权力。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本地区的 范围里面,也有《宪法》规定的相应权力。 所以,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和宪法、法律规定的其 他途径,充分行使国家权力。

资讯百科 2022-02-05
探望,什么是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

探望,什么是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

  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的权利探望,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权。 离婚时双方对子女探望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因此,《适用婚姻法的解释(一)》第32条规定;“婚姻法第48条关于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

资讯百科 2022-01-2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