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文元年,燕王朱棣起兵靖难,由于朱元璋晚年杀了许多大将,朱允炆已经没有将才可用了,随即只好命令年过六旬的老将长兴侯耿炳文率军北上讨伐,号称三十万大军,结果在真定被朱棣击败,撤入城中坚守不出,后改为李景隆接任,并增兵至五十万人。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究一下李景隆为何能接替老将耿炳文率五十万大军北伐朱棣? 首先,耿炳文是谁呢?耿炳文原是濠州人,也就是明朝开国太祖朱元璋的同乡,父亲耿君用是朱元璋起义时的管军总管,明朝开国功臣。父亲去世后,他先是承袭父职,而后屡次击败张士诚的的军队,历任总兵都元帅、大都督府佥事等职,最后因随常遇春、徐达等人攻打大同、陕西有功,被朱元璋封为长兴侯。 《明史》记载:“耿炳文守长兴,而吴人不得肆其志。缔造之基,其力为多。” 但就是这样一位老将,在被朱棣击败一次之后,就被建文帝朱允炆给弃之不用了,反而采纳黄子澄的建议,以李文忠之子曹国公李景隆为大将军,前来真定城取代耿炳文。那么曾经只是练军的李景隆为什么能成为统率五十万大军的大将军呢? 从出身上,李景隆比耿炳文要更有优势。首先,耿炳文的父亲耿君用最高官职也只是一个管军总管,而李景隆的父亲李文忠则是朱元璋的外甥,之后又被收为义子。其次,李文忠要比耿君用以及耿炳文要厉害得多,所以朱允炆、黄子澄等人就下意识地认为李文忠的儿子李景隆也会像他的父亲一样能征善战。 当时,李文忠才十九岁,便以舍人的身份率领亲军,随军支援池州,击败天完军,骁勇善战为诸将之首。明朝建立之后,李文忠凭借赫赫战功成为了曹国公,开国六公爵之一。张廷玉评价其:“文忠器量沉宏,人莫测其际。其临阵踔厉历风发,遇大敌益壮。颇好学问,常师事金华范祖干、胡翰,通晓经义,为诗歌雄骏可观。” 所以,无论是从出身上还是血缘关系上来看,李景隆都要比耿炳文更受建文帝朱允炆以及诸位大臣们的信任。最后,即使李景隆无功而返,朱允炆也只是认为他的权柄太轻,没有追究其失职之责,反而授以“专征伐”之权,赏赐黄钺弓矢。当时,黄子澄请求诛杀李景隆,以谢天下,朱允炆对此一概不听。 即便是到了朱棣称帝之后,李景隆最多也只是被夺了爵位,软禁在家中,并没有被下狱或者处死,直至永乐末年方才去世。 朱棣有言:“李九江,豢养之子,寡谋而骄矜,色厉而中馁,忌刻而自用,况未尝习兵,见战阵而辄以五十万付之,是自坑之矣。 李九江志大而无谋,喜专而违众,……数子皆匹夫,徒恃其众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耿炳文(1334年-1403年),濠州(今安徽凤阳)人,管军总管耿君用之子,明朝开国功臣。耿炳文早年承袭父职,屡次打败张士诚的军队,历任总兵都元帅、大都督府佥事等职,后随常遇春、徐达攻打大同、陕西等地,屡立战功。之后以军功封长兴侯。朱元璋去世之后,燕王朱棣起兵叛乱,建文帝朱允炆以耿炳文为大将军率军讨伐朱棣。不久却兵败真定。建文帝遂以曹国公李景隆代耿炳文为主帅,结果连战连败。燕王朱棣即位后的第二年,耿炳文遭到刑部尚书郑赐、都御史陈瑛的弹劾,从而畏罪自杀(一说耿炳文已在真定之战中阵亡)。南明弘光元年(1645),追赠兴国公,谥号“武愍”。 目录 1基本资料 2人物生平3历史评价4家庭成员5史书记载 基本资料1 中文名:耿炳文国籍:明朝民族:汉族出生地:濠州(今安徽凤阳)出生日期:1334年逝世日期:1403年职业:军事将领官职:大将军爵位:长兴侯 人物生平2 耿炳文的父亲耿君用跟随明太祖朱元璋渡长江,因战功累升至管军总管。至正十六年(1356年),增援宜兴,和张士诚的部队进行激烈争战,最后耿君用战死。耿君用死后,耿炳文承袭父职,率领着他父亲的军队。至正十七年(1357年),耿炳文攻取广德,进攻长兴,打败张士诚的大将赵打虎,缴获战船三百余艘,生擒敌军守将李福安等人,攻克长兴。长兴地处太湖口,陆上通广德,与宣、歙等地接壤,是江、浙的门户。明太祖得到长兴,十分高兴,将长兴改名为长安州,并在此地设立永兴翼元帅府,任命耿炳文为总兵都元帅,刘成、李景元为副手,守卫长安州。温祥卿足智多谋,因躲避战乱前来归附,耿炳文把他请入幕府,制订实施防御计划十分周密。张士诚的左丞潘元明、元帅严再兴率兵进犯长安州。耿炳文奋力反击,大败敌军。此后,张士诚再次派司徒李伯升率兵十万,分水陆向长安州杀来。当时城内只有守兵七千人,明太祖十分着急,连忙命令陈德、华高、费聚前来增援。谁知李 历史评价3 《明史》:“耿炳文守长兴,而吴人不得肆其志。缔造之基,其力为多。”蔡东藩:“炳文系偏将才,非大帅才也,滹沱河一役,事事不出燕王所料,其才之劣,已可概见。然耿炳文败回真定,燕军攻城不下,三日即引还,意者其犹以炳文为宿将,未易攻取乎?” 家庭成员4 耿君用,跟随朱元璋渡长江,因功累升至管军总管,后与张士诚军交战中战死。耿璇(耿璿),驸马都尉、前军都督佥事,娶懿文太子朱标长女江都公主。耿瓛,耿璇弟,官至后军都督佥事。耿瑄,耿瓛弟,官至尚宝司卿。 史书记载5 《明史·卷一百三十·列传第十八》《罪惟录·卷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