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雁泽,男,1940年3月生,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人。我国著名的男高音歌唱家。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声乐系。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音协党组书记、国家一级演员,民族声乐表演艺术家,中国音乐家协会第八届顾问。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届荣誉委员。 目录 1基本资料 2个人荣誉3主要作品4任职情况5人物生平 基本资料1 中文名:吴雁泽国籍:中国民族:汉族出生地:淄博市博山区出生日期:1940年3月职业:音乐家毕业院校:中国音乐学院主要成就:1993年7月入选为“中国十大民族声乐艺术家”代表作品:《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 个人荣誉2 吴雁泽,歌唱家。山东淄博市博山区人,1964年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评为国家一级演员被授予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85年被《人民音乐》列为中国当代十大歌唱家之一。1993年7月被评为“中国十大民族声乐艺术家之一”。1995年11月,获第三届金唱片奖。 主要作品3 发表声乐表演艺术论文多篇,并出版专著《我的演唱技术、技巧的形成》。录制有声乐专辑录音带、激光唱片。出版有盒式录音《吴雁泽独唱歌曲选》。1995年获中国“金唱片”奖。首唱代表作声乐套曲《英雄的大别山》、歌曲《清江放排》《一湾湾流水》《龙舟竞渡》和创造性演唱的《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已成为男高音广为传唱的优秀曲目。1940年3月出生1959年7月在淄博市第一中学高中毕吴雁泽演奏时1959年9月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本科1964年毕业并留学院任教1964年被派赴武汉歌舞剧院工作1985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1989年评为国家一级演员1990年被授予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1991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年初被中央文化部调回北京。 任职情况4 历任武汉剧院歌剧团团长历任剧院副院长历任院艺委会主任、院长、艺术总监历任武汉市文化局副局长并兼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历任音乐家协会主席历任湖北省青联副主席历任湖北省第五、第六届政协委员历任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历任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人物生平5 吴雁泽1959年7月在淄博市第一中学高中毕业后,考入中央音乐学院声乐系本科。1964年毕业并留学院任教,64年因工作需要,被派赴武汉歌舞剧院工作。历任武汉剧院歌剧团团长,剧院副院长,院艺委会主任、院长、艺术总监、武汉市文化局副局长并兼任武汉市文联副主席、音乐家协会主席、湖北省青联副主席等职。湖北省第五、第六届政协委员,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85年武汉市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称号。89年评为国家一级演员,90年被授予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91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2年初被中央文化部调回北京。三十年来从事中国民族声乐演唱、研究工作。79年起曾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福州、西安、厦门、武汉、桂林、成都、哈尔滨等城市成功地举办了个人独唱会。近年来在国家大的庆典活动及重要的文艺演出中皆担任独唱节目,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赞扬及音乐界权威人士的高度评价。吴雁泽曾代表国家出访过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