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死刑
古代执行死刑之前,死刑犯有哪些要求可以满足呢?-趣历史网

古代执行死刑之前,死刑犯有哪些要求可以满足呢?-趣历史网

  死刑作为人类文明史上最严厉的刑罚,在历史上经历了许多次的变迁,在世界范围内,支持死刑和反对死刑的声音不绝于耳,只要有人类存在,这样的争论也将继续下去。  在中国古代,死刑一直是作为惩罚最严重犯罪的手段,从死刑中还衍生出来了种种酷刑,如斩首、炮烙、腰斩、凌迟等等,这些酷刑在死刑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层折磨的意味。  那么要是一个人被判处了死刑,在执行之前的时光里,他又会经历什么呢?除了必不可少的断头饭以外,要是没有子嗣的死囚,他的妻子还可以入狱同住。  听妻入狱  死囚作为一个特殊的群体,在刑罚的历史上占据着重要地位,针对他们的研究,往往是从维护社会治安入手。死刑判罚之后,一些死刑犯的心态会陷入崩溃,随之而来的是不配合司法人员办案。  毕竟怎么都是个死,有些秘密死囚们会选择烂在肚子里。面对这样的情况,司法人员往往会陷入困境,一般能判死刑的案子都是大案要案,如果能够拔出萝卜带出泥是最理想的情况。  可一旦犯人抱着必死的决心,幕后操盘的人就永远也找不到了。所以,即便死囚犯了重罪,也要对其以独立的人来对待,保障他们的人权,这么做不是为死囚好,而是为了让案子能够真正的大白于天下,是为了真正的正义才这么做的。  古往今来关于死囚最出名的就是断头饭了,在临刑之前,死囚们都会得到衙门送来的断头饭,这餐饭的菜色一般都很上乘,要是财政宽裕些的衙门,还会给死囚送上一壶酒,寓意一路好走。  可是在断头饭之外,古代还有一种专门针对死刑犯的制度,叫做“听妻入狱”,顾名思义就是让死囚的妻子进入狱中与其同居,目的是为了怀上孩子的制度。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听妻入狱”看起来有些无法接受。  大众朴素的价值观会认为,如果这是一个杀人犯,他犯下了灭门惨案最后被判处死刑,可是因为“听妻入狱”的存在,他反而还能留下后代,这不是天大的不公平吗?对,在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不公平的,因为我国古代受了非常深远的儒家思想的影响,孝道在社会上是非常重要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深入人心。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一个没有孩子的家庭受到的压力是巨大的,死囚也是如此,人们普遍认为就算大人再怎么不是,孩子也是无辜的,所以允许还没有孩子的死囚妻子进入监狱一晚。东汉时期,“听妻入狱”开始兴起,起初规定的是死囚的妻子只能在临刑前在狱中待一晚上,可是这一晚上怀孕的概率太低,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听妻入狱”的制度发生了改变。  到了这一时期,对于妻子入狱的时间就没有了限制,当一个死囚被判处死刑之后,他就可以要求“听妻入狱”,随后妻子就可以一直在狱中生活,一直到成功怀孕之后便可离开。这样的做法给了死刑犯一个缓冲的情绪空间,在古代无后为大的观念中,一个犯了死罪的人会直接“开摆”,但要是给他一个机会留下一个种,兴许他还能说出一些其他的线索,这对于破案是有帮助的。  真实的例子  东汉时期的侍御史寒朗是个刚正不阿的人,他曾经制止了东汉历史上最大的一起冤狱,而最终破获这个案子,也是由于“听妻入狱”的积极影响。汉明帝继承皇位之后,他就封了自己的哥哥刘英为王,没想到刘英竟然生出了谋反之心,到了自己的封地之后就开始招兵买马,迅速积累自己的军事实力。  同时刘英还效仿陈胜吴广,命人在一些符文上刻上“刘英才是真龙天子”的文字,想要在舆论上营造出一种心理优势。可是就在刘英紧锣密鼓地规划之时,有人直接将他的计划曝了出来。汉明帝十分震惊,但是他又不忍心杀掉自己的兄长,只是将哥哥变为庶民,最后刘英感念皇恩浩荡,自行了断了。汉明帝得知哥哥死去的消息十分震惊,他认为一定是有人暗中杀害了刘英,于是命寒朗彻查此案。  可寒朗还未开始对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怒不可遏的汉明帝就已经抓了上千人,这些人都跟刘英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也就是说都有嫌疑。寒朗立马控制了刘英意图谋反的两个同伙,一个是颜忠,一个是王平。  可他们二人竟然说出了一个惊天秘密,声称还有四位侯爷参与了反叛,这可把寒朗吓得不轻。寒朗立马进行突击审查,发现这四位侯爷压根就不认识颜忠和王平,他们俩之所以这么说,都是因为死之前想拉一个垫背的。可是寒朗苦于没有证据,加上汉明帝又催得紧,要是真的随意办了,四位侯爷的性命可就不保了。就在这个时候,刘英还有一个同伙燕广说出了真相,还提供了刘英谋反时的书信,这才证明了四位侯爷的清白。  燕广之所以在这个时候说实话,主要是因为他的妻子怀孕了,原来自从他入狱以后,家中父母就急得不行,便把燕广的妻子送了进来,几日的云雨之后,燕广妻子就离开了。  两个月过去,燕广得知妻子怀孕的消息,认为自己死而无憾了,也为了给未出生的孩子积德,燕广干脆说了实话,原来颜忠和王平认为既然是死,还不如拉几个垫背的,这才构陷了四位侯爷。最终真相大白,寒朗回到汉明帝面前复命,这桩涉及上千人的冤案终于落下了帷幕。  “听妻入狱”制度在魏晋之后逐渐淡出了历史舞台,这是因为伦理学的发展,认为一个已经被判处死刑的人,是代表丧失了人权之人,要是他还拥有生子的权力,不就是和法律相悖了吗?  总之,如今法律的完善,是为了让司法公正,对待穷凶极恶的死刑犯,当然要施加重刑,但是在个人权利的保障上,也要发挥出法律温情的一面,因为法律从来不是惩罚的工具,而是平衡的艺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2-09-28
没有痛苦的死法,古代最“轻松”的死刑是什么?

没有痛苦的死法,古代最“轻松”的死刑是什么?

中国古代的死刑不仅仅是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还包括了羞辱、报复等含义。法律所规定的死刑种类主要有没有痛苦的死法:凌迟、腰斩、枭首、绞、赐死、弃市、车裂、脯、戮、炮格、磔(音折)、烹、焚等10多种很残忍的酷刑。有的是法定刑,如斩首、弃市、凌迟、绞,其余是一些临时设置或使用的酷刑。 周代以后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有三种:斩、绞、凌迟。这些东西不想细说,说得心惊肉跳,产生恐惧感,晚上做恶梦。 相比之下,鸩毒、鹤顶红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轻松”的方式。 鸠是一种似鹰的鸟类,其羽毛上有剧毒,用它的羽毛在酒中浸一下,酒就成了鸠酒(毒酒)。此酒毒性很大,一般无药可解。常用于帝王赐死臣子和后妃的, 《后汉书·霍谞传》:“譬犹疗饥于附子,止渴于鸩毒,未入肠胃,已绝咽喉。” 有个成语中叫“饮鸠止渴”,即源自于此,意思是说喝毒酒解渴,比喻用错误的办法来解决眼前的困难而不考虑严重后果。 再说鹤顶红,它就是不纯的三氧化二砷,又名红矾、红信石,俗称砒霜,呈红色,有剧毒,“鹤顶红”是对砒霜的隐晦说法。因红信石是红色就用了鹤顶红这个名字,并不是指丹顶鹤的红冠子。 传说古时为官者将鹤顶红藏在朝冠中,必要时用来自杀,但具体不可考,大臣们位高权重,没有几个舍得自杀的。 鹤顶红也好,鸠酒也罢,都是帝王心术之毒。 [图片、资料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告之,立马删掉相关部分]

资讯百科 2022-05-20
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缓期两年和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缓期两年和监外执行是什么意思?

缓期两年是指死刑缓期执行期限固定为两年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简单的说:缓刑就是将应当执行的有期徒刑暂缓执行。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来说,在规定的缓刑期期间没有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的,缓刑期间过后不再执行原判的有期徒刑。例如判2年缓刑2年,就是判决后,在监外缓刑2年,2年后,如果没有发生新的危害则不用坐牢了。 扩展资料: 缓期两年和监外执行使用的不同之处 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 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 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指的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刑罚的种类,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种类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其中,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的其中一种执行方式。我国《刑法》第48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刑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我国《刑法》第50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有人望文生义,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就是暂时不执行死刑,二年以后再执行死刑,这显然是不对的。当然,如上所述,死缓是附条件的执行死刑,这个条件就是在死缓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且情节严重,则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我国《刑法》这样规定,主要是从罪犯的社会危害性角度考虑,一个死缓罪犯,本身就是罪大恶极,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程度,法律对其从轻处罚,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其竟然再次故意犯罪,反映了其未能认识到自己所犯罪刑的严重性,无认罪悔罪表现,显示其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属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情形,所以才会设置恢复执行死刑的附加条件。 应当说该项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促进死缓罪犯积极改造起到了良好的效果,再次故意犯罪的死缓罪犯只是极少数,绝大部分死缓罪犯能够改过自新,从头再来,起到了较好的惩治效果。 以上系笔者愚见,非喜勿喷,谢谢谢谢!

资讯百科 2022-03-16
拐卖儿童真实案例,拐卖儿童的人应不应该判死刑?

拐卖儿童真实案例,拐卖儿童的人应不应该判死刑?

对于人贩子,就要判予极刑拐卖儿童真实案例。而不是应不应该的问题! 对他们判死刑是人心所向,是大快人心的一件事情。 人贩子,近年来越加猖狂了。可以说他们灭绝人性,毫无良知,用罪大恶极来形容他们一点也不为过。 人贩子,无孔不入,就是因为他有市场。有人卖自然就有人买,这是相辅相成的。 在我们的身边每年都有不少小孩及育龄妇女失踪,这都是人贩子所赐。对于他们的罪行,就是斩千刀刮万刀也不为过。 有一位夫妇,五岁的小孩失踪了,至今十多年仍无音讯。夫妻俩整日以泪洗脸,单发寻人启事就有几十万份,茫茫人海,哪里去找? 我认为对人贩应该抓一个枪毙一个,决不能手软。他们丧尽天良,害了多少家庭? 我们这里有一位女大学,毕了业去找工作,十几年音讯全无,等公安找到她的时候,已是三个小孩的人母了。 除了公安应加大力度外,我们也应睁大眼睛!谁卖了小孩,我想邻居应该知道吧!发现了就要及时举报,让人贩子没藏身之处。 央视有一个节叫《等着你》,就是寻找失踪人口的,和公安部联合举办。其中有不少就是被人贩子拐卖的。它的存在,圆了多少人的团圆之梦!象这类节目就应该多办些,以解救更多不幸的家庭! 人贩子,人人深恶痛绝。只有大家联起手来,让人贩子如过街老鼠,他们就不会有市场。 刑法也要对人贩子加大惩罚力度。象这类害人虫就要见一个杀一个,看谁敢再做人贩子? 象广东对人贩子处于极刑,我是一万个赞成的。希望更多省份行动起来,狠狠打击人贩子。 如果人贩子抓到就死罪,谁还敢以身拭法?各位看官,你又是怎么认为的呢?

资讯百科 2022-02-18
三部门: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可判死刑

三部门:地沟油犯罪主犯累犯可判死刑

  为确保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去年8月下旬以来,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全国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了一大批制售“地沟油”犯罪案件。   《通知》指出,“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对于涉及多地区的“地沟油”犯罪案件,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等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   《通知》明确,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虽无法查明“食用油”是否系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经鉴定,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0条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食用油安全监管和查处“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对“地沟油”犯罪定罪量刑时,要充分考虑犯罪数额、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及其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严格把握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依法必须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责任编辑:王健淇)

健康饮食 2021-09-09
得了乙肝就等于判了死刑吗?

得了乙肝就等于判了死刑吗?

由于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肝脏炎症疾病,乙肝治疗的首要目标是抑制病毒复制,最终目标是阻止和延缓肝脏疾病进展。乙肝和其他慢性疾病一样(如:糖尿病、高血压),需要通过长期随访治疗控制疾病。      虽然目前尚没有任何特效药可以根除乙肝病毒,但是得了乙肝绝不等于判了死刑。乙肝患者首先需要树立治疗信心,配合医生积极治疗,将病毒载量降到检测限以下,以达到乙肝治疗的目标,从而扫除工作、学习、婚育等方面的障碍。   

乙肝 2021-08-1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