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哈士奇狗狗,人们脑海里就会浮现哈士奇逗逼表情,它就像一个行走的表情包,让人们忍俊不禁。 哈士奇狗狗的智商在狗狗智商排行榜中排45名左右,可以说是比较靠后了,而且哈士奇狗狗的性格就是贪玩,愿意撕家,有时侯犯二,对陌生人没有警惕性,对陌生人莫名的友好。但是体能,耐力,奔跑,跳跃等还是不错的,所以它成为了工作犬~雪撬犬。 由于哈士奇以上所述的性格就当不了警犬,适合当警犬的狗狗一定得智商高,有执行力,胆大威猛,感官灵敏,有耐力,弹跳力好,能奔跑等特点,哈士奇做为一种工作犬~雪撬犬,它的耐力,弹跳,奔跑那是合格的,可智商,执行力,警惕性这些都不适合当警犬。 曾经看过这样一个趣闻,说是一个毒品贩子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自己藏在了草丛深处,警察到处寻找也没发现,然后毒品贩子自己养的这条哈士奇,带着警察把它的主人找到了。 站在人类正义的角度来说,哈士奇帮了警察的大忙,把不法分子抓住,绳之以法,大快人心。 站在毒品贩子的角度来说,哈士奇就是与警察达成了共识,抓住了它的主人。哈士奇的主人就会认为哈士奇是犯二,智商堪忧哦。 这时我们当然要表扬哈士奇才对,它这是大义灭主啊!伸张正义呢! 哈士奇贪玩的性格也不适合当警犬,没啥执行力,正事没干呢,突然遇到新奇的事,就去玩去了,这肯定不行的。 哈士奇对陌生人没有警惕性,十分的友好,有时智商堪忧不在线,如果陌生人是犯罪分子,非常容易和犯罪分子达成共识,这不是危言耸听。 所以哈士奇它当不了警犬,而且很难训练成警犬,这都是由于哈士奇的智商,天性所决定的,哈士奇不仅当不了警犬,而且犯起二来,很有可能和犯罪分子达成共识,所以还是让它做工作犬吧,不要勉为其难。 » 哈士奇可以做警犬吗 为什么哈士奇容易和犯罪分子达成共识
为确保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去年8月下旬以来,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安部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了全国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了一大批制售“地沟油”犯罪案件。 《通知》指出,“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对于涉及多地区的“地沟油”犯罪案件,要在案件管辖、调查取证等方面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 // 《通知》明确,对于利用“地沟油”生产“食用油”的,依照刑法第144条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虽无法查明“食用油”是否系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经鉴定,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依照刑法第144条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依照刑法第143条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属于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或者假冒注册商标,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140条销售伪劣产品罪或者第213条假冒注册商标罪、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国家工作人员在食用油安全监管和查处“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通知》强调,对“地沟油”犯罪定罪量刑时,要充分考虑犯罪数额、犯罪分子主观恶性及其犯罪手段、犯罪行为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危害、对市场经济秩序的破坏程度、恶劣影响等。对于具有累犯、前科、共同犯罪的主犯、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等情节,以及犯罪数额巨大、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犯罪分子,依法严惩,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严格把握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依法必须适用缓刑的,一般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责任编辑:王健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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