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出产一种最宝贵的东西,它的名字叫做尊严。 在进入正题之前,我想先说一下毕淑敏本人。毕淑敏是我的偶像,不单单因为她是作家。更因为她的多重身份。更重要的,她把每种身份都演绎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令人高山仰止。 她是军人、医生、作家、心理咨询师,并且在六十岁高龄出国门环球旅行,足迹遍布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地方。而她的文学作品之多,使她冠以多产作家之称。除了一系列慰藉年轻人迷茫心灵的散文集,以及那几本厚重的饱有知识性和价值性内涵的游记外,她的小说作品亦是多得出奇。 从1987到2008,毕淑敏共著就67部短、中、长篇小说。而我们今天所涉及的则是她的处女作,中篇小说《昆仑殇》。毕淑敏1969年入伍,在西藏阿里当兵11年。这部《昆仑殇》就是以她当年的亲身经历为背景而作。成书于1987年。 1、昆仑防区的“老爷兵”,即将开启一场与大自然的殊死搏斗 老爷兵,顾名思义就是做派如老爷般的士兵。这当然是对和平时代部队官兵的一种警醒性告诫,目的则是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 在和平时期,部队没有紧急的、真正的军事任务,相比较而言,比战争年代要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和精神享受。但,老爷兵,对于战士们而言还是一种夸张的称谓。 就拿昆仑防区来说,他们睡要帐篷,吃要高压锅,皮大衣皮帽子皮鞋皮褥皮手套……着实有点“老爷”的派头了。但是,我们一眼看到的往往只是表面现象。当把他们的这套讲究拿来与当地恶劣的自然条件放一块时,也就为其找到了正当理由。毕竟,这是在海拔5000公尺以上的高原永冻地带啊!寒冷与缺氧,是防区部队官兵于这太平时期需要日常应对的两大天敌。 但是,部队就是部队,不得等闲视之。为了国家的和平与稳定,永远要严以自律。于是,为配合军区摘掉“老爷兵”帽子,防区最高军事指挥官,一号,主动请缨,领受了总部关于进行冬季长途野营拉练的最新指示。 也就是说,接下来一号将带领昆仑防区将士们,在海拔五千公尺的高原永冻地带,在零下四十摄氏度的严寒中,进行一次冬季长途练兵,一切从难从严。这将是一场与大自然的殊死搏斗。 2、高原拉练,在零下四十度的严寒中,昆仑将士们出征了 拉练的宗旨是什么?不就是模拟实战,自找苦吃吗?这是一号拟定拉练项目时的自问自答。 于是,昆仑防区的冬季野营拉练在一号的带领下,谨遵这一宗旨,以每日近百里的行军速度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①拉练就是打仗,这是血的前提 拉练是打仗,亦是和平时代的练兵。所以作为边防部队,尽管身处恶劣的、非人的自然环境下,仍然表现出英勇顽强、大无畏的革命主义精神。 按照预定计划,整个拉练过程包括初始阶段的部队匀速前进、高速行军、登山、夜间紧急集合、急行军后的军事演习、穿越无人区、攀越雪山。除了最初的平稳前进外,之后的每一项无不把将士们置于生与死的分界。 痛彻心扉的冷,人工无法模拟的深远浩瀚的黑,慢慢消耗着人心和体力。如果说最初的部队平稳前进和高速行军尚还在军人承受范围之内,那么之后的登山、夜间紧急集合与急行军后的军事演习,则一点点吞噬着人们的灵魂与意志。而穿越无人区和攀越雪山,将是对大自然赤裸裸的挑衅。前提是,以惨烈牺牲为代价。 并不是说这个过程中将士们的军魂受到了挑战,而是大家的精神和意识在寒冷与黑暗面前进入了梦幻般的世界,感官和灵魂同时被无法战胜的自然麻醉了。 在穿越无人区之前,警卫员向一号报告了两次拉练部队伤亡数目。人们因自然的寒冷、缺氧,也因人为的固执与严酷,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拉练就是打仗,打的是有预期、有准备之仗,包括受伤与牺牲。这真是血的前提。 可,到底不是打仗!牺牲的不算,更有普遍的冻伤情况,很多人需要截指截肢。但是,作为昆仑防区的最高军事指挥,一号深知拉练的意义何在。为了活着的和死去的,他必须将拉练进行下去! 于是,部队开始穿越无人区。开始更近距离地接近死亡。 ②军人不惧怕牺牲,但不能为此漠视军人的生命 在部队进入无人区之前,警卫员郑伟良与一号有过一次开诚布公的激烈长谈。警卫员希望一号撤回穿越无人区的决定,原因不说自明。 郑伟良觉得以自己的思辨与论证有望说服执着功勋的一号,不曾想却以一号抑制不住的吼叫终止。 其实,在读到警卫员和一号的谈话之前,我就一直在想,这部作品的主旨到底是什么?高原拉练的正面意义有几何? 当看到整个部队几乎毫无防备地处在非人的自然苦难和人为施加的苦难的双重包裹下,心中总产生一种难以名状的痛。诚然,在现世的太平中安享和乐的我们,自然没有资格遑论我军在各种情况下、各种地形练兵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所以,我也只好紧紧追随书中文字,从而去探寻作品的主旨所在,以求堵住自己心中的缺口。 郑伟良的话读起来的确让人找到安慰。他说,军人不惧怕牺牲,但不能为此漠视军人的生命。单纯追求苦难而忽略军人生命的价值,是对传统的背叛。 然而,尽管他的观点有时连一号都觉得不无可取之处,但作为拉练部队最高指挥官,一号不允许这种蛊惑人心的论调。更何况,部队中人人都被“两天内掠过无人区”的一种近似狂热的献身感笼罩着。 所以,尽管郑伟良自信应该用自己的智慧和胆略击败敌人,而非这种早已过时的苦难模式,但他仍不可避免地败下阵来。作为读者的我们也只好继续为这支部队捏起一把汗。与此同时,于内心深处产生一种强烈的敬佩感。孰是孰非,让作品说话。 ③一个人可以倒下,部队将永远前进 一号坚定地认为,牺牲对于胜利来讲,永远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关系。而拉练的成败与否,不仅关乎一号,关乎昆仑部队的声誉,更关乎牺牲将士的荣辱。 在整个拉练过程中,牺牲当然是可以预见的。任何奋斗都要付出代价。他作为指挥官,自始至终的职责便是坚守初心,藐视一切阻力、困难,以及不必要的怜悯之心。 战争是残酷的。无论时间、场合,还是自然条件都不受任何人左右。战场上存在太多不确定因素,太多突如其来的变化,稍不留神就是流血与牺牲。驾驭战争,没规律可循,所以才练兵,在各种艰苦条件下练兵,哪怕面临伤亡! 在这个过程中,一个人可以倒下,部队将永远前进。就如同在战场上一个人虽然死了,没人能来得及表达沉痛之感,除死者以外的千千万万个战士们顾得上只有继续浴血奋战。 拉练,高原拉练,在海拔五千公尺以上的高原冻土地带,冒着零下四十度的严寒进行的冬季长途野营拉练,是边境驻军不得不进行的一次非人的、严酷的军事洗礼。 3、昆仑殇,任何胜利都将付出代价 但,无论如何,部队毕竟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那么多年轻而鲜活的生命终止于这片苍茫大地之上,终止于这不是战争却甚于战争的练兵中。 “殇”,在现代汉语中指没有到成年就死去,指幼年夭折或为国战而死。 书中提到的金喜蹦因保护战友的坠崖之死,李铁的高原狂奔竭尽全力吹号之死,肖玉莲在无人区元气枯竭之死,郑伟良和司机在送拉练新闻稿途中,因汽车刹车失灵坠崖之死,还有一号的那匹白牡马在无人区供人果腹之死,等等,等等,这些拉练部队所面临的所有的牺牲,这昆仑殇,虽属为国捐躯,遗憾的却不是为国战而死。 即便是从始至终坚守信念的一号,面对那些伤亡数字,面对烈士陵园那新挖的墓坑,都难免产生抑制不住的悲哀。 这个时候,一号不要登报、不要升迁、不要和呢军帽比高低,只求这高耸的土丘填回去,填回坑去,让地面重新冻结得像钢铁一样坚硬。 到底还是有一部分是虚荣心作怪,到底是功勋心驱使,到底是有那么一些私利在朦胧中、在潜意识里祟祟作梗。在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感受到一号深沉的悔意。尽管高原拉练是全军引以为傲的伟大壮举,尽管它是以普天之下十几亿人民的安危为前提和宗旨。 牺牲的,永远闭上了眼睛;活下来的,身披永世荣耀。但,无论是死了的,还是活着的,毋庸置疑,都是无法战胜的昆仑骄子。 故事最后,烈士入土。清明节,陵园那片焦黑的土地上,纸灰无声的洒落在年轻士兵崭新的军装上。新兵代替了亡者,他们是先亡人的至亲,也是所有中华儿女的亲人,更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人。 如今,半个世纪过去,和平的使者垂青于这片古老的大地。祈愿在日后的岁岁年年,那保我太平盛世的边防官兵一世安好,“昆仑殇”不再! 结语 毕淑敏说,《昆仑殇》的主题是尊严与生命,还有人的精神不屈。 是啊,尊严。在故事开头,一号回复边境对手的“少爷兵”时说过: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出产一种最宝贵的东西,它的名字叫做尊严。 当时,“少爷兵”表示说: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国家与国家之间,竟然为了仅仅几平方英里如此贫瘠的土地,要彼此扑上去紧紧扼住对方的咽喉? 所以,一号如上所述回敬他。 所以,为了民族的尊严,军人们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 那么,军人个人的尊严与生命呢?它们价值几何?就像昆仑将士脚下那片土地一样,哪怕它贫瘠、渺小,也理应受到应有的珍惜与尊重。 军人们的精神在国难面前、在练兵之中不屈,他们的尊严和生命,永垂不朽!
莫泊桑的短篇小说《月光》,讲的是一个信奉禁欲主义的天主教神父,被他的外甥女和男友浪漫的爱情所感动,逐渐放弃了心中固执的对爱的偏见,发现自己原来一直坚守的信念确实存在着不可理喻的偏狭,终于态度发生转变的故事。 小说以神父的思想变化过程为线索,以对爱的观念在变化前,变化中,变化后的主要情节而顺序组织结构,以第三人称为叙事主体,生动而细腻地描述了主人公神父的性格特征和人物形象。 开始的时候,莫泊桑极力渲染神父对女性的憎恨和偏见。他认为女人是男人的引诱者,是软弱的、危险的、是不可思议地撩人的生命之物,她们堕落的肉体和多情的灵魂让他憎恶,她们心里颤动着的爱的需要,让他非常恼怒,他觉得女人“朝着男人伸出的胳膊,张开的嘴,像一个陷阱。”就连女修道士的身上,眼睛里,泪水里,他也能感觉到那股永恒的温情一直存在,不得不防。 他自己既有信心又深感忧虑,既坚信女人的温情攻不破他,又时刻防止着女人的接近,谨慎地提防着生怕落入她们的陷阱。 她外甥女长大后,他给她灌输他的想法,本打算让她做修女。然而她根本不在乎舅舅那一套理念,反而一点一点让他的僵化的思维开始发生转变。 开始,她朝他笑,拥抱他,吻他,他很恐惧,极力挣扎,极力挣脱,他朝她愤怒地发火。然而过后,“他似乎尝到一种甜蜜的快乐,在他的内心深处唤醒了沉睡在每个男人心底的那种做父亲的感觉。” 他忽然得知,外甥女有了一个情人。那种固执的思想又反复发作了。他感到很吃惊,反应很强烈,情绪异常激动,作者这么描述他当时的神态:“他几乎连气也透不过来,满脸的肥皂沫,呆呆地站着,因为他正在刮胡子。” 愤怒也体现在他的行动和动作上。“等到他想到重新刮胡子的时候,从鼻子到耳朵连着刮破了三处。……他感到窒息,他越来越感到恼火。……他的牙齿咬得咯咯响,拳头猛地一下子朝一把椅子砸下去,椅子靠背裂开,倒在地板上”。 然而当他郁闷地走出屋子,月明之夜的那种崇高而又宁静的美,小花园里柔和的光辉;果树那细长树枝的影子,忍冬散发出那种芬芳的气息,一切都让他感到神往和惊奇。他的心不由得被世间天然存在的美软化了,“他的心灵深深地受到感动,而且越来越感动,无法抗拒。” 他开始理解了自然世界的很多奥秘,知道了黑夜不仅仅是为了睡眠,为了忘掉一切而准备,它比白昼还迷人,比清晨和黄昏还要温柔?知道了鸣禽中最善唱的鸟儿不像其他的鸟儿那样休息,却在撩拨人心的阴影里开始歌唱的原因,等等。 就在这时,她的外甥女和她的男友在这美丽的月光中出现了。“他们的出现突然一下子使得这静止不动的景致有了生气。他们两个人看上去好像合成一个有生命的存在,这个安详宁静的夜就是专门为之准备的。” 这美好的月光下,这美好的爱,让他他终于感悟到,“天主造出这样的夜,也许就是为了用完美的理想来遮盖世人的爱。”他终于悟得,天主都给爱留有一席之地,他还有什么理由不能允许爱的存在呢,他那顽固的对爱的偏见,终于被彻底扭转了。 小说运用了对比的写作手法,把主人公在不同阶段不同的心态描写了出来,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但这种变化是有原因的,是有过程的,是渐变的,是有着激烈的心理斗争的,是作者一点一滴铺垫而来的。 小说讽刺了那时天主教对禁欲主义的膜拜,表达了爱情是圣洁和不可亵渎的这一主题。作者通过对月光夜里美景的描写,让主人公身处其中,他的灵魂得到净化,他的心灵得到洗礼,让他放弃了对侄女美好爱情的干涉。
本文给恋人的睡前小故事长篇「精选5篇」由陪你想故事提供,这里会分享各种有趣的睡前故事,读给特别的ta 第一篇-一颗果汁夹心软糖 美狐奶奶家,是森林里的小动物们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大家每次去她家都会有惊喜:一本特别好看的图画书;一盒谁也没吃过,口味奇特的饼干;一些吃完嘴里冒凉风的糖果…… “今天会有什么惊喜呢?”这天下午,小动物们又一起向她家走去。 来到美狐奶奶家,他们看到门上贴着一张纸条。上面写着: 亲爱的森林宝贝们,奶奶今天有事出门了。不过,我已经给大家准备了好吃的,就在屋里的桌子上! 爱你们的美狐奶奶 “美狐奶奶真好!”小动物们开心地拥进房子里。 “这就是奶奶准备的好吃的?”顺着小野兔的手指,大家看见桌子上摆着一颗透明的果汁夹心软糖。 小野猪盯着糖,嘴巴动来动去地说:“糖真好看,是菠萝味儿的,还是香蕉味儿的呢?” 小野兔看着糖果,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说:“它一定特别特别好吃,是萝卜味儿的,还是玉米味儿的呢?” 小浣熊看着糖,眼睛瞪得又大又圆,说:“哇,这颗糖果一定好吃得不得了!” 大家看归看,谁也没有动手去拿。 小野猪说:“要不,我们就当看不到这颗糖果,一起玩游戏吧!” 这个主意好,小伙伴们都赞成。手巧的小野兔还折了一条纸船,把糖果扣在了下面。 玩呀,玩呀,一直到太阳快下山了,他们才听到门口传来脚步声。 “美狐奶奶……”大家奔向门口。 “奶奶怎么才回来?我肚子都饿了,正要回家去呢!”小野猪撅着嘴巴说。 “我不是给你们留吃的了吗?”美狐奶奶笑着说。 “是那颗糖果吗?我们谁也没吃!”小浣熊打开桌子上的小纸船,“看,它在这里!” “为什么没吃啊?”奶奶拿起糖果,说,“这颗糖果看上去很好吃呢!” “我知道很好吃!只是我吃了,别人就没得吃了!”大家一起说。 “哦,你们都是好孩子!”美狐奶奶把大家搂在怀里说,“本来,奶奶想用一颗糖果来试探你们的忍耐力和谦让的精神,然后从你们中间选出一个人来,把家里的钥匙交给他。因为过几天我要到山那边的女儿家住一段时间,让他来帮我管理这个家。呵呵,现在不用了,钥匙给你们每人一把,大家一起帮我管理吧!”说着,奶奶把一把把闪光的大钥匙分别挂到小浣熊、小野兔和小野猪的胸前。 “奶奶放心吧!”大家异口同声地回答。 这是多么大的信任啊,这可是大家都没想到的! [思维互联网] 一颗晶莹的软糖,多有诱惑力啊!可是,小浣熊他们都忍住了没吃。小朋友,遇到这种情况,你们是不是也像他们一样有耐心呢? 第二篇-寻找法宝的故事 莹莹体质很差,经常感冒发烧,于是爸爸妈妈带她到医生那儿去咨询。医生是位和蔼(ǎi)可亲的老爷爷,问清情况后,他抚摸着莹莹的头左看看,右瞧瞧,说:“没事,我知道有个法宝,对孩子很管用,不过你们得亲自去找。”说完,他又在莹莹爸爸妈妈的耳边低语了几句。 爸爸妈妈一个劲儿地点头。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莹莹就被叫醒了。她嘟噜着小嘴说:“让我再睡会儿吧,真舒服!” “找法宝去,晚了法宝就被别人拿走了。” 莹莹一骨碌爬起来。 屋外,大雾(wù)浓浓,太阳还在热被窝里睡觉呢。路上,莹莹他们在跑步。莹莹夹在爸爸妈妈中间,甩动着小手臂,迈开步伐,好像可爱的小兔。鸟儿在树上叫着,仿佛在喊:“莹莹,加油!” “爸爸,法宝在哪儿呢?还得走多远?”莹莹气喘吁吁地问。 “就在你的脚下,坚持跑,跑热了身子,法宝自然就来了。” 又一个清晨,淅(xī)淅沥(lì)沥下起雨来。莹莹说:“天爷爷不让我去找法宝了。” “没事呀!”妈妈变戏法似的拿出根跳绳来。 “妈妈,拿绳子怎么去找法宝呀?”莹莹疑惑地睁大眼睛。 妈妈笑着说:“这绳子能把法宝套住。不过,你得快点跳,跳得熟练才行,快去练习吧。” 莹莹好高兴,她拿起跳绳快乐地跳起来。起先是断断续续的,后来渐渐连贯了,绳子和脚步合奏着一首欢乐的歌。 晚上,莹莹刚做完作业,躺在床上,妈妈按住她的双脚,准备做仰卧起坐了。莹莹双手托着后脑,收起腹(fù)部,头抬起来,才做了一个便有些吃力了,莹莹问:“干吗要做这个呢?” “找法宝呗!法宝有时会跑到床上,你不多动一动,它就跑了。”妈妈说。 莹莹咬着牙,一次又一次地仰起又卧下……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莹莹终于找到了法宝,她的身体棒极了,还成了班上的体育委员。瞧,她正在领操呢! 标签: 儿童故事 幼儿故事 第三篇-兔小灰天上的星星好漂亮啊 “兔小灰,天上的星星好漂亮啊!” “对啊!不过你知道它们看起来为什么这么明亮吗?” “为什么啊?” “我妈妈曾经告诉过我天空中住着一种擦星星的小兽。他们每天的工作就是不停地飞舞着擦拭掉星星上的灰尘,好让星星看起来一直都是这么明亮。” “真的吗?这些擦星星的小兽好可爱,可是我怎么从来没有看见过他们?” “因为他们很小很小啊,我们的肉眼很难看到的。” “可如果肉眼看不到的话,那你妈妈是怎么知道的?” “因为我妈妈说她能够和天上的星星交谈。” “不会吧?你妈妈是怎么做到的?” “兔小白,你知道小孩子为什么那么喜欢数星星吗?” “我还从来没有想过呢!” “因为他们就是在通过数星星的方式和星星们交谈啊,我们小时候也都是拥有这种天赋的,只是等我们长大了就忘了。” “那你妈妈为什么一直能记得?” “我想是因为她心里的某个地方始终都住着一个小女孩吧,这个小女孩还记得星星的语言,还记得那些飞舞着的、擦星星的小兽。” “兔小灰,你妈妈真可爱。而且有可能的话,我真想向这些勤劳的小兽说声‘谢谢’,谢谢他们把星星擦拭得如此明亮。” “当然有可能啊!虽然不能为他们多做些什么,但至少我们可以多抬头看看天空中的那些星星吧 第四篇-小猪变啦 小猪做事总是磨磨蹭蹭。 譬如刷牙,他刷一下,就停下来。一会儿看看牙刷,一会儿瞅瞅杯子,有时还摸摸牙刷把儿,划拉划拉牙刷毛…… 这天,小猪又在刷牙了。 突然,他听到他的牙齿在和他说话。"嗨,小猪,听一首歌,怎么样?" "好!好!"小猪最爱听歌了,立马停下不刷牙了。 "我要给你唱一个很有特点的歌!歌词是这样的:刷牙,刷牙,白花花,泡泡,泡泡,在画画,哦,……" "唱吧,唱吧!"小猪鼓掌。 于是,牙齿开始唱了,可他刚唱了一个字"刷"就停下了。停下,他就点着牙齿数牙玩,咔,咔,咔,咔,点了满嘴牙,一共二十下。 唱出来就是这样,"刷,咔,咔,咔,咔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 "有趣,有趣,边干事边玩,像我像我。继续唱,继续唱。" 接着他的牙齿又唱:"牙,咔,咔,咔,咔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同样是唱一个字,点二十次牙。 当他要唱"白,咔,咔,咔,咔 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咔",小猪不耐烦了。"不好,一点都不好,唱一个字就停,真没劲!"小猪的嘴噘得老高,"我咽一口吐沫的时间,你就该唱完的。" "咽一口吐沫的时间?那是多长时间啊?" "啥都不懂!就是咕咚一下呗。"小猪用劲咽口吐沫,"看见了吗?就这么快。" "那叫咕咚一下的时间,怎么样?我用我的咕咚一下的时间,最快唱歌;你用你的咕咚一下的时间,最快刷牙;我们比赛,怎么样?看谁咕咚一下的时间最厉害。" "比就比!"小猪不服气,心想,"我嘴大,咕咚起来准又响又快。" 你听,小猪刷牙了,嚓嚓嚓,嚓嚓嚓……像一首完整流畅的刷牙歌。 他的牙齿在泡泡里,舒服地笑了。 第五篇-森林大火的故事 清晨,小花猪伸着懒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天边一片通红,小花猪兴奋地大喊:“哇!好大一片火烧云!” “什么?火烧云?大火烧着了云彩?”地下的小鼹鼠听到这句话,吓得赶快收拾东西逃命。 在路上,小鼹鼠又告诉了正在摘果子的小刺猬:“不好了,森林着大火了,都烧到云彩了,快跑吧!” 小刺猬告诉了正在拔萝卜的小兔子,小兔子又去告诉了正在洗澡的小浣熊。小浣熊马上打电话给消防队的象伯伯,象伯伯接到电话立即集合消防队员们准备救火。 可是,火在哪儿呢? 象伯伯问大伙儿。小浣熊说他没看到,是小兔子说的。小兔子说是听小刺猬说的。小刺猬说是听小鼹鼠说的。 小鼹鼠说:“我早上听小花猪说的。” 大家急忙找到小花猪,问到底哪儿着火了。小花猪挠挠头:“着火?我没说过着火啊!” 小鼹鼠急忙说:“可是,我早上明明听见你说‘火烧云’!” “什么?”大家一起叫, “原来是火烧云啊!” 小刺猬说:“小鼹鼠,你真是乱传话,害得我今天的果子还没摘呢。” 小兔子说:“哼,我的萝卜还在地里埋着呢。” 大家都开始埋怨小鼹鼠,小鼹鼠觉得好委屈:“那‘火烧云’到底是什么意思啊?” 大象伯伯对大家说:“好了,小鼹鼠生活在地下,难怪没见过火烧云。”然后,大象伯伯又对小鼹鼠说:“‘火烧云’是被阳光染红的云彩,不是火。喏,你看!” 小鼹鼠顺着象伯伯指的方向望去,这时已是傍晚,天边又出现了一片火红的云彩。大家一起坐在草地上看着红彤彤的晚霞,小鼹鼠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美景呢! 看不过瘾想看更多故事类型,更多故事类型首发我个人公总号:陪你想故事
儿时的一颗糖,是她心底的一束光,温暖了她整个童年。 再次的邂逅,将两个人的命运紧紧捆绑在了一起。 只是人生在世,不得不接受命运的安排. 有时候,从此相忘于江湖也是最好的选择。 1、童年的记忆 我出生在农村,是那种爹不疼、娘不爱的原生家庭。 从我记事起,母亲沉溺于麻将,父亲是个酒鬼,家里整日争执不休、吵闹不止。 后来,城里上班的姑姑将我接到她家生活,我的世界才一下子安静下来。 当然,姑姑此举也是出于她自己的考虑,她和姑父结婚多年没有孩子。 姑姑给我改了名字叫招娣,沿用了我的姓,这个名字一直伴随我长大。 寄人篱下的日子很难熬,姑姑太严苛,姑父对我爱搭不理,我在家里同样感受不到温暖。 小小的我为了有口热饭吃,早早地就学会了察言观色,还不得不忍气吞声。 姑姑有了自己的孩子那年,父亲醉酒出车祸去世了,母亲破罐子破摔,也不想管我。 那时的我已经懂事,既可以干家务,又可以带妹妹,每个月还有一笔妈妈寄过来的生活费,姑姑才没有将我送回到乡下去。 认识纪明宇是在10岁那一年的夏天,姑姑姑父带我去参加朋友的婚宴。 当然了,当时的纪明宇也是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我是后来才知道他的名字。 酒席的热菜还没有上来,姑姑嫌我站在那里看着满桌子的凉菜流口水给他们丢人,就给我兜里揣了一块馍,让我在出口处等他们。 我就乖乖的蹲在大门口,像个流浪的小猫,透过玻璃窗可怜巴巴的看着大厅里热闹的场面。 那一块馍早就吃完了,根本就吃不饱,可我没有得到姑姑的许可不敢进去,免得惹她厌烦。 就在这个时候,纪明宇不声不响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 他小脸白净,眉清目秀,整个人如同画里走出来的别人家的孩子,让人一眼就喜欢。 他应该是发现了流口水的我,将自己兜里的喜糖全部掏出来,双手捧着给我,一共八颗。 我第一次见到那么多包装精美的糖果,肯定很好吃,就连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甜甜的味道。 我看看糖果又看看他,没敢伸手去接,只是强迫自己摇了摇头。 姑姑教育我不能拿陌生人的东西,尤其是吃的和喝的,说是坏人专捡小孩子下手。 纪明宇见状,直接将糖果装到了我的衣兜里,那时候的他也是一个和我差不多的半大孩子。 年幼的我对他的主动示好无所适从,也舍不得将这些糖还给他,一个劲地咽口水。 小小的少年叹了一口气,伸手从我的兜里拿出来一块糖果,剥开糖纸后喂进了自己的嘴里。 然后他小心翼翼地靠近我,说了一句,“这次你可以吃了吧,没有毒的。” 他吃的是颗奶糖,一侧的小脸鼓起大大的包来,奶汁顺着嘴角流出来,样子滑稽又可爱。 不知是他那天真的笑让我放下戒备,还是醇厚的奶香让我经不住诱惑,总之我也小心翼翼地吃了一颗糖。 我承认,那个味道是我长那么大以来,从来没有吃过的最好吃的味道。 若干年以后,每每回味起来都觉得唇齿留香,让人无法忘怀。 可惜纪明宇呆了一会就走了,连我那声发自肺腑的“谢谢”也没有给予回应。 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那张脸和那双明亮的眼睛,一直刻印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他留给我的糖果,还有那灿烂的笑容,如同那个夏天中午的一缕阳光,温暖了我整个童年。 那些糖果我没有舍得全吃完,剩下五颗悄悄地带回了家。 每次在心情最低落的时候,偷偷拿出来尝一口,给自己苦涩的寄居生活增添一点甜味。 只是没想到,后来我还能再次遇见纪明宇,并且和他有了那么多的交集。 也许,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已经注定了,只不过我们彼此不知道而已。 2、患难与共 姑姑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妹,从小十分的不待见我,处处看我不顺眼,故意刁难我。 中考完的那一年暑假,母亲出外打工,姑姑家里度日如年,我感觉日子过得特别漫长。 不得已,每天吃完中午饭,我就跑了出去,找个僻静的地方待着躲清闲。 那是离姑姑家挺远的一处人工湖,里面有个凉亭,我特别喜欢一个人坐在那里看风景。 有一天,我坐在凉亭里百无聊赖,然后就看到了独自滑着轮椅过来的纪明宇。 几年不见,我不敢确信是他,所以没有主动上前打招呼。 纪明宇面无表情的从我面前经过,径自来到观景台上,就呆呆的坐在轮椅里一动不动。 我跟他间隔不到10米的距离,就那样默默地注视着他好久好久。 看得出那天的他很不开心,仿佛一个雕塑一般,背影是那么的落寞和凄凉。 可能是同病相怜的缘故,让我有了恻隐之心,于是我主动上前去搭讪。 最初的他只是冷冷地看着我不言不语,眼里没有一丝波澜。 我提起了糖果的事情,他才有了一点笑意,放下戒备和我聊天。 那一个午后,我们谈了很多,包括彼此的现状,知道他叫纪明宇。 他因为一次交通事故弄伤了腿,还在恢复期,不得不依靠轮椅代步。 也就是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家跟姑姑家相隔不远,也就两站公交的距离。 并且我们两个还是同一个学校上学,他比我高一届,以前竟然都没有发现。 可能是命运的这根红线,早就将我们两个人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 大约五点多,我需要回去给姑姑家准备晚饭,顺便送他回去。 谁知道,等待我们的是一场厄运。 我推着他走出人工湖,没发现那里早就停着一辆面包车。 我们路过的时候,车上跳出来两个男人,用毛巾捂住了我们的口鼻,将我们两个人劫持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透过窗户折射进来的月光,我发现我跟纪明宇躺在一间废弃的土坯房的地上。 我们两个人的双手都被捆绑在身后,嘴上被贴上胶带,只有脚还可以动。 我们相互帮忙,用手指撕开了彼此嘴上的胶带,可以进行语言的沟通和交流。 纪明宇告诉我,之所以被劫持到这里,可能是因为他的父母做生意得罪了人,殃及到了我。 既然目的已经明确了,那总不能坐以待毙,万一对方撕票,想逃也逃不了。 于是我让纪明宇用捆绑着的双手伸进了我的裤兜里,掏出了一串钥匙,帮我划开我手上的透明胶带。 这个过程用了好长时间,但是有一线希望就得试一试,总比傻傻地等在那里强。 胶带豁开了一个口子以后,我使劲地挣扎着就解放了双手,并且也帮他解除了束缚。 外面的天也渐渐亮了,接下来,我们两个就考虑怎么逃出这间屋子的问题。 门是被人从外面反锁着的,屋子里也没有什么可以利用的东西,透过窗户能看到外面的荒滩。 我从小生活自理能力强一些,比纪明宇有主见、有胆量。 从墙角找了半截砖出来,我砸坏了玻璃窗上的插销,跟纪明宇一起翻窗逃了出来。 我一口气跑出好远,发现他没有跟上来,回头才看到纪明宇一瘸一拐地落在了后头。 我不忍心丢下他,再者人生地不熟,多一个人作伴也是好的。于是我折返身回去,架起他的胳膊一起跑。 刚开始的他还有一些扭捏,但是被我强行拽着也就没再反抗。 我们也不知道跑了多久,面前是一条马路。 好不容易拦下一辆路过的出租车,才回到了省城。 纪明宇先把我送回我姑姑家,离开的时候,给我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 可惜我自己还没有手机,只能将这个号码熟记在心里。
慕晴很怕死。 可5岁便眼睁睁看着妈妈痛苦离去的她比谁都清楚,死去的人,痛是一刻;活着的人,痛却是一生。 所以她必须狠心摧毁叶天熠对她的所有好感,那样的话,她死以后,他便不会心痛和思念。 更何况她不久前看到叶天熠亲笔写的数十封缠绵情书才知道,他真正深爱的人根本就不是她,他只是因为责任感才和她在一起…… 所以,让他恨她,是她能给他的,最后的爱了…… 当叶天熠把她从会所抗出来,直接回家了。 一进门,他直接把她扔进浴缸,冰冷的水顿时无情浇下,她连连咳嗽,耳边响起他的怒吼声。 “慕晴,你怎么这么下贱?为了钱,你连脸都不要了么!” 慕晴从水流的缝隙看向他,笑得比哭还难看,“你马上要结婚了,妹夫,我怎么贱,和你没关系吧?” 一声“妹夫”更是彻底激怒了叶天熠,?─│??♂♀?????????▼???≈←→?◎☉★☆他猛地拎起慕晴的肩,眸光漆沉如墨,“我真不明白,我太太怎么会有你这样贪财如命寡廉少耻的姐姐!” 他那声“太太”,就像尖刀捅在慕晴的心头。 不知是泪水还是花洒里的水,从她脸上疯狂飚落…… 她却笑得真诚,“那就好好疼小雪一辈子,别和前任纠缠不清!” 每一个字,都有如刀片割着她的喉咙,淌血而出…… 她的话一出口,室内是死一样的寂静。 数秒后,眼眸猩红的叶天熠忽然便如困兽般爆发。 …. 在她即将痛晕之际,他忽然抽身而出,将厚厚几沓钞票重重砸在她身上,双目血红,“你一次多少钱?这些够不够?” 目光涣散的慕晴低头看着那些钞票,颤着双手把它们揽至身前,仰头努力向他微笑,“谢谢妹夫,不过,我不喜欢接自家人生意,以后还是别找我了。” 她近乎贪婪的动作和下贱的言词令他怒不可遏,他看向他们各自的身体,果然,连半分处子血的影子都不见! 因为在乎她尊重她,多年里他拼命克制着自己对她的渴望,想给他们二人保留一个完美难忘的新婚之夜…… 谁知,她早就不干净了! 叶天熠的眸中有痛色闪过。 亏他从来不理那些关于她的流言,始终坚定地信任着她…… 慕晴被他捏得生疼,更疼的是她无法言说的心…… 她干净的身子已经给了他,她更是宁死都不会让别的男人碰…… 可如今,她死也不能告诉他…… 而她的沉默在叶天熠眼里,是下贱至极的心虚。 他愈发用力,恨不得把她的骨头捏碎! “钱对你来说,就那么重要??─│??♂♀?????????▼???≈←→?◎☉★☆你竟贱到拿肉去换钱?” 已经被他扼得口齿不清,慕晴目光缥缈,含糊轻喃,“是。” 她确实需要钱,很多很多钱…… 叶天熠瞳孔紧缩,扬起大手便向她的脸上挥去…… 慕晴闭上眼,安静地等待着他的耳光。 打吧,如果打我能让你消消气,就用力打吧…… 叶天熠看着自己从年少起就深爱着的那张小脸,终究还是没能下得去手。 他的拳狠狠砸在地上,一边低吼,一边加力…… 回过神的慕晴心碎地看着他已经开始渗血的拳,强忍住想要抱他的念头,故作麻木地讥讽,“不就嫌你穷,嫌军婚不自由,我想分个手么,至于这么死缠烂打?要都你这样拿不起放不下,国家还有希望吗?” “闭嘴!你特么给老子闭嘴!如果今天我没出现,你就当众……” 慕晴轻声打断,“要不是你多管闲事,我今晚肯定能挣一大笔。你要能把我养成阔太太也行,可你没那本事,还阻碍我自己想办法赚钱?” 叶天熠痛心捏拳,“所以,做我叶天熠的女人,委屈你了?既然如此,三年前何必冒充救我的人,跟了我这么多年?” “呵,因为我误以为你叶长官背景雄厚能助我星途通顺大红大紫,谁知你只会出任务立功,什么都帮不到我,还穷到婚后让我跟你住部队的地步!那种枯燥灰暗的生活会把我逼疯的你懂吗?” 慕晴嘲弄勾唇,瞥了眼那几叠钞票,“你恐怕比我还穷,要不这钱还给你?今晚算我免费伺候你。” 叶天熠霍然起身,胸口剧烈起伏,连整理衣物的手都在轻抖。 他任务结束连伤口都顾不上仔细处理就急急去找她,他想给分手的他们一个挽回的机会……即使知道她在救他那件事上欺骗了他,他仍然愿意娶她护她…… 却怎知,她把更丑陋不堪的一面暴露了出来…… 他低头看着慕晴,?─│??♂♀?????????▼???≈←→?◎☉★☆嘴角忽然扯出一抹自嘲的冷笑,“我再穷,这点钱还出得起。不过我已经后悔了,因为,你太脏。” 叶天熠轻握着拳,不屑扯唇,“我今天来找你,只是给你送请柬而已。” 他说着,便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烫金的喜帖,摔在了她身上。 慕晴看着那抹刺眼的红,根本不敢去触碰。 她强撑起一个无所谓的笑脸,“以后别纠缠我的话,我会祝福你的。” 叶天熠的拳头捏得咯吱咯吱响。 “如果不是你龌龊霸占了你妹妹救我的功劳,我根本就不可能多看你一眼!今天花钱睡了你,更是足够恶心我一辈子。你记住你今天说的每一个字,日后你若敢来纠缠我和我太太,我会让你……生,不,如,死!” 他说完便迈开大步向外走。 真的要失去他了,永远永远的,失去他了…… 心痛难耐的慕晴急促喊道,“等等!” 叶天熠步子一僵,明知不该再有期待,却还是忍不住回头看向她…… 两人的目光交汇。 慕晴掩下心头浓浓的不舍和眷恋,苍白一笑,“把我家钥匙还给我,分手那天,我忘了要回来。” 叶天熠牙都要咬碎…… 他拿出钥匙,用力扔向了她,便迅速转身,再也没有回头。 钥匙重重砸在了慕晴的额头上,很快就流出血来。 可慕晴却感觉不到分毫的痛。 她像个幽魂一样,踱步到窗边,眼看着那辆军用路虎在深夜里发出一连串的咆哮嘶吼,绝尘而去…… 他走了,她的目光也渐渐失去了焦点。 她颓然滑坐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天熠…… 天熠…… 你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爱你爱到多深…… 她看着自己颤抖的十指,三年前不要命救他时十个指甲连根掀起那血肉模糊的剧痛,和天昏地暗沉睡不醒的恐慌,再次袭上心头。 她死也不会告诉叶天熠,她是因为那次重伤才走上死亡的路……连他皱下眉她都会心疼,她怎么舍得他负疚一生! 撕心裂肺的疼痛感让慕晴无力地抱住头,继而开始狠狠抽打自己…… 把自己打到嘴角冒血视物不清还不够解气,她像个疯子一样,又把房间里所有能砸的东西全都挥落在地,一边疯狂嘶喊,一边拼命地砸…… 直到歇斯底里的她摔倒在碎瓷片上的那一刻,她才悲哀意识到,自己又犯病了! 她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慕晴躺在满地的碎瓷片上,哭声由低低的呜咽,渐渐变成痛苦的悲号…… 直到手腕传来剧痛,她才发现她正拿着尖锐的碎瓷片麻木划割着自己的皮肤…… 骤然回神的她慌乱扔掉那满是鲜血的碎片,抖着手去包里掏妹妹小雪给她开的药,倒出一把急急咽了下去。 妈妈走后,她和妹妹由外婆带大,而外婆在五年前的一次摔伤后生活彻底不能自理。她要供妹妹留学,必须拼命赚钱,便只能把外婆送到了老人院。 她以为她总有一天能把外婆接回身边亲自照顾,谁知她却成了先离开的那一个,日后照料外婆的重担只能交给本就体弱的妹妹,这让她对妹妹更是无尽地愧疚和心疼。 所以,她必须抓紧所剩无几的每一分每一秒,拼全力给妹妹留下尽可能多的钱……更何况她还想在死之前把妈妈的仇报了,她哪有时间可怜自己! 心神俱碎仍要拼命坚强的慕晴又怎会知道,此刻她的一举一动都落在她心爱妹妹的手机屏幕上…… 还有力气处理伤口哈? 下次最好直接死过去算了! 回想着刚才叶天熠疯狂要慕晴的画面,慕雪恨不得把手机砸碎…… 慕晴,你怎么还不死! 我一天都等不了了…… 那个男人,他将永远只属于我一个人!而且他的子孙万代都只能传承我的血缘基因! 慕雪恼恨关掉监控画面,眼底闪动着狠光,迅速用另一个手机给慕晴的经纪人发去了信息…… 很快,她就要让慕晴知道什么叫万劫不复! 文章内容来源于公众号“米诚书城”转载请注明出处。
文言文是以古汉语口语为基础的书面语秋灯琐忆,在远古时代文言文与口语的差异微乎其微。现今文言文是中国古代的一种书面语言组成的文章,主要包括以先秦时期的口语为基础而形成的书面语。春秋战国时期,用于记载文字的物品还未被发明,记载文字用的是竹简、丝绸等物。 随着历史变迁,口语的演变,文言文和口语的差别逐渐扩大,“文言文”成了读书人的专用。文言文是相对现今新文化运动之后白话文来讲的,古代并无文言文这一说法。其特征是注重典故、骈骊对仗、音律工整,包含策、诗、词、曲、八股、骈文等多种文体。 经过历代文人修饰越显浮华,唐代起文学大家韩愈等发起“古文运动”,主张回归通俗古文。现代书籍中的文言文,为了便于阅读理解,一般都会对其标注标点符号。 凡是要求背诵的,都催人泪下。 有没有什么短篇小说甜到爆炸? 有一家人,儿子,儿媳,孙子都属虎。爷爷奶奶都很迷信,因儿子身体经常生病,老两口去找人算命,说三虎相争必有一伤。老俩口想只有让儿媳离婚,才能保住儿子,孙子,儿子儿媳小两口感情非常好,说甚都不愿离。老两口非让儿媳搬出去住,无奈只好在附近桥洞头给儿媳安了个家。儿媳年轻漂亮,夜晚公公担心有不良子弟去釆花,公公就暗中当起了儿媳的保安。有一天晚上,儿子实在想念老婆,偷偷摸去,公公看见有一黑影接近儿媳住地,当头一棒,黑影应声倒下,把电筒一照,把亲儿子打死了。这不是聊斋故事,登过法制报。
众所周知,老舍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公认的幽默大师短篇小品、语言大师。 老舍深受“幽默”艺术的思想表现形式的影响,其小说作品非常契合西方关于“幽默”的观念。 上世纪30年代时期,老舍写了散文《话剧观众须知》。他这样写:“如果你是楼上票一定坐楼下,楼下票一定坐楼上,这样剧场才热闹。”老舍用幽默的反语方式把当时观众的不文明情况写得非常生动。在40年代的时候,老舍写出了他最满意的长篇小说《四世同堂》。这部作品也是老舍本人最满意的一部作品,他认为“它是我从事写作以来最长的,可能也是最好的一本书”。大家对《四世同堂》中的语言应该有很深的记忆吧。比如,老舍先生说到以唱戏为生的小文夫妇――“他们只知道他们小两口都像花一样的美,只要有个屋顶替他们遮住雨露,他们便会像一对春天的小鸟那么快活。”可以说,这种幽默是含着泪的一种幽默。 (《天真的幽默家:老舍40年散文经典》浙江文艺出版社2017全新插图典藏版) 老舍的幽默不只针对他人,对于自己也充满了自嘲。比如,他的短篇小品《写字》,在戏谑调侃中充满自嘲:在书法上根底不深,却又爱表现自己,爱出风头,因而,又常常使自己陷入尴尬难堪的境地。这种方式使其对人物灵魂深处的一种鞭挞,同时也提升了幽默的质感。 老舍自己也说过:“文字要生动有趣,必须利用幽默。干燥,晦涩,无趣,是文艺的致命伤。” 老舍早年在文学创作之初,始于英国留学期间。狄更斯、马克・吐温、康拉德等作家都是老舍所喜欢的作家。应该说,这些作家作品中的幽默,给了老舍文学创作一定的影响。 老舍先生最后一部作品是《正红旗下》,这篇也是非常幽默的。可以说,老舍先生的创作过程是以幽默始幽默终的。他以幽默的方式进入文坛大门,最后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以“幽默大师、语言大师”被人记住并被品读。 老舍生前其实从不计较自己的创作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但是,他的作品已得到全世界的公认。中国著名美学家朱光潜说:据我接触到的世界文学情报,全世界得到公认的中国新文学家也只有沈从文与老舍。
短篇小说是精致而浓缩了的生活中的故事,他在相当程度上是反映了现实生活长河中的人物短暂的生活起落兴衰,其中的辛酸苦辣,幸运与悲伤…,看了的确使人动情。故事中的不平事之发生,也着实使人意难平经典短篇小说!下面介绍二个著名短篇: 1:《驿站长》普希金著 这是诗人普希金写的最优秀一个短篇。描写了一个地位卑微的老驿站长的悲剧。维林是一位年老的驿站长。他心地善良,安分守已,一生都在驿站辛勤工作,却经常受到达官贵人的责骂欺凌,而旅途者往往把旅程中的疲惫厌气一鼓发泄在驿站长身上。整月整日劳累,却换不回一点同情心。老站长生活中唯一的安慰就是他心爱的聪慧美丽的女儿杜尼亚。杜尼亚漂亮,伶俐。父亲爱如掌上明珠,父女俩相依为命。可连这唯一的安慰也被剥夺了,一个过路的骠骑兵军官诱骗拐走了杜尼亚。这对老站长来说,真是晴天霹雳,因为他知道,什么危险的事发生了,根据经历,被过路的浪荡鬼拐骗走的,已不至自已女儿一个,那些姑娘给玩弄了一阵就被扔掉的事,已经发生不知多少回了。她们往往是开始穿绸缎丝绒,后来呢,就被赶出家门,象穷光蛋一样去干苦活了。 驿站长维林难以压抑心中的痛苦和不安,去彼得堡寻找他那“迷途羔羊”的女儿了,他好不容易找到那军官明斯基的住处,可那个军官塞给他几张揉皱的钞票,然后凶狠狠地把他推出门外。然而,这几张钞票怎么能够抵偿失去爱女的痛苦呢?老站长把纱票捏成一团,愤怒地扔在地上,用脚跟狠狠地踩了几下,走了……,这是小人物对权势者的蔑视,是对不平等社会的抗议,虽然这是很微弱的,但毕竟表达出被压迫者的愤愤不平的心声。 晚年的老站长孤苦伶仃,生活潦倒,终于在抑郁寡欢中死去…在荒凉之处! 看到如此悲凉结局,岂不让人意难平?! 2:《外套》(俄)果戈里著 《外套》是俄国文学史上描写“小人物“命运主题的经典之作。小说写一个公务员的悲剧。 巴施马奇金是一个抄写文书的小职员,他安分守己,忠于职守,兢兢业业,成年累月伏在书桌上抄写公文,由于生性老实巴交,长期受到歧视和侮辱,长官对他冷漠,粗暴打骂,同事中人也捉弄,嘲笑他。而他却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只是到了实在难于忍受时,他才苦苦哀求地说,让我安静一下吧,干吗欺侮我…。他过着孤苦伶仃,穷困潦倒的生活。卑贱的社会地位,奴隶般的工作,摧残了他的身体,扭曲了他的性格,使他完全丧失了人的尊严。眼花了,背陀了,没有人同情。说话也结结巴巴,唯唯喏喏了,遭到的是冷酷无情的嘲讽…,彼得堡的冬天严寒逼人,而他的外套已是千疮百孔,为此他省吃俭用,东拼西凑,总算凑足钱做了一件新外套。可谁能料到不测,正当他穿着新外套在回家路上被人抢走了。这对他打击太沉重,他去找了局长,局长反责怪他无能,他求助于一位官员,反遭一顿严历的训斥,以至吓得他当场晕了过去。回到家里,他就一病不起,不久就一命呜呼。而对他的死,人们一点也不感到惊讶,仿佛世界上从来就没有过这个人似的。看到此,你难道不对旧俄时代压仰人的冷漠无情,感到意难平吗?! 伟大小说家留下的短篇杰作,散发着现实主义的光芒!值得后人阅读和深思。 夏七夕的短篇小说有哪些? [夏七夕] 《伤痛不过百日长》/夏七夕 [夏七夕] 《不是所有的南方都叫温暖》/夏七夕 [夏七夕] 《下个冬季的白色婚礼》/夏七夕 [夏七夕] 《蓝色气球和苏夏》/夏七夕 [夏七夕] 《海是倒过来的天》/夏七夕 [夏七夕] 《不见茶花好多年》/夏七夕 [夏七夕] 《我喜欢你是寂静的》/夏七夕 [夏七夕] 《人生若只如初见》/夏七夕 [夏七夕] 《你是我的天下无双》/夏七夕 [夏七夕] 《悲伤的穿山甲找不到穿山乙》/夏七夕 [夏七夕] 《请收留奥菲利亚的第4个影子》/夏七夕 [夏七夕] 《如果猫七忘记了摩天轮》/夏七夕 [夏七夕] 《永远告别流离失所》/夏七夕 [夏七夕] 《长乐未央》/夏七夕 [夏七夕] 《带着眼泪去流浪》/夏七夕 [夏七夕] 《那年夏天的一场浮华童话》/夏七夕 [夏七夕] 《如果你是我眼底的一滴泪》/夏七夕 [夏七夕] 《灯笼易碎,恩宠难回》/夏七夕 [夏七夕] 《爱你,是我孤单的心事》/夏七夕 [夏七夕] 《你的路途,看不到我苍老》/夏七夕 [夏七夕] 《天使也一样》/夏七夕 [夏七夕] 《童话伤城风景凉》/夏七夕 [夏七夕] 《往南往北,忘南忘北》/夏七夕 [夏七夕] 《消失的彩虹少年》/夏七夕 [夏七夕] 《无处告别》/夏七夕 [夏七夕] 《走失在记忆里的塔塔》/夏七夕 [夏七夕] 《刹那翻过年少的风景》/夏七夕 [夏七夕] 《宁生,你不来,我不老》/夏七夕 [夏七夕] 《青春是一树一树的花开》/夏七夕 [夏七夕] 《再美的萧邦,也弹不出我的悲伤》/夏七夕 [夏七夕] 《让我感激你,曾予我欢颜》/夏七夕 [夏七夕] 《天夏,你是我的整个天下》/夏七夕 [夏七夕] 《你的夏至不挽留》/夏七夕 [夏七夕] 《我的吻注定吻不到最爱的人》/夏七夕 [夏七夕] 《天央的青春,海啸不忧伤》/夏七夕 [夏七夕] 《那年的文字,叫做沧海桑田》/夏七夕 [夏七夕] 《你给不起的未来,我来告别》/ 夏七夕 [夏七夕] 《她会替我好好爱你》/ 夏七夕 [夏七夕] 《世界上唯一的企鹅先生》/ 夏七夕 [夏七夕] 《其实我不是你的哆啦A梦》/ 夏七夕 [夏七夕] 《如果我变成回忆,退出你的生命》/夏七夕 [夏七夕] 《唯独你是无可取代》/夏七夕 [夏七夕] 《你惊艳了我的时光》/夏七夕 [夏七夕] 《暗地里的病孩子》/夏七夕 [夏七夕] 《就让记忆永不复苏》/夏七夕 [夏七夕] 《我不敢叫你的名字》/ 夏七夕 [夏七夕] 《你怎会哭得像个孩子》/ 夏七夕 [夏七夕] 《地上的星星不说话》/ 夏七夕 后来我们都哭了 [夏七夕] 《以回忆的名义交换你》/夏七夕 [夏七夕] 《看海的信已失效》/夏七夕 [夏七夕] 《天堂在哪里,我要去找你》/夏七夕 [夏七夕] 《我住在回忆里》/夏七夕 [夏七夕] 《夏七夕:陈翔,你天生用来惊艳时光》/夏七夕 [夏七夕] 《我在灰烬中等你》/夏七夕 [夏七夕]《你是七月,你爱陆安生》/夏七夕 [夏七夕]《你在回忆里绚烂》/夏七夕。
最近在不少贴吧或者群中都纷纷转发了一短篇漫画,追其根源竟然是推特上一个日本画师ぽん酢茸所创作的禁毒漫画简单又漂亮。 其实这则短篇漫画的内容非常简单,主要讲述的就是10年前男主角曾经跟六个假小子一起玩过,曾经跟其中一个在夏日祭的烟火大会下做过约定:如果长大后变成美人的话,就让其成为自己的妻子,长大后没想到六个假小子都变成了漂亮的女孩子,并且都与男主角有过约定。 那么谁才是你最喜欢的那个人呢。 按照顺序来看的话,第一个运动系的元气少女,短发及肩已经有了少女的娇羞;第二个是比较常见的“班长”属性,一看就知道是性格认真、成绩好的那种;第三个是天然系美少女,一看就知道具有无口、安静的属性;第四个软萌弱气属性的美少女,从小时候开始就爱哭,男主角是她的心灵支柱;第五个是傲娇属性,看装扮以及耳朵上的装饰还有点辣妹风格;第六种是严格来说应该属于大和抚子类型,不过看她眼睛没有神采,恐怕还是个病娇类型。 (以为自己有很多朋友,然而事实上却没有一个人把自己当做朋友看待。) 不知道网友们会喜欢哪个类型? (由于不知道到底是跟哪个美少女定下约定,于是被网友干脆的把他们全部P上猫猫头,接头霸王从不迟到) 老实说这种类型的题材作品已经比较老套了。小时候是假小子,长大后成为美少女这个套路在《我的朋友很少》中曾经用过,三日月夜空就是个假小子,属于一种跟第五种类型的结合; 而插结婚flag的题材作品也有《伪恋》、《我女友与青梅竹马的惨烈修罗场》、《公主恋人》等等,最近连galgame《金色Lovericher》也来了个小时候插结婚flag的剧情,虽然同样是比较老套,但这些题材总是会让网友欲罢不能。 至于火的理由其实也很简单,因为不少网友都希望自己在小时候能够有这样的一对“好朋友”,然后纷纷让自己的朋友赶紧变成美少女(朋友:为啥你自己不变,非要我变啊)。 这就跟前段时间的一副表情包“对猫指着《巧克力与香子兰》说快给我变”差不多,不过这次沙雕网友们是对着自己的朋友说。 当然了,变美少女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变的(女装倒是可以有?),二次元终究也只是二次元,与其将希望寄托在朋友身上,倒不如老老实实的去找个女朋友。 关注【拾部次元】,一个由漫画家撰写,有态度的动漫频道
经典儿童故事(一)短篇小故事:狼来了 从前,有个放羊娃,每天都去山上放羊。 一天,他觉得十分无聊,就想了个捉弄大家寻开心的主意。他向着山下正在种田的农夫们大声喊:”狼来了!狼来了!救命啊!”农夫们听到喊声急忙拿着锄头和镰刀往山上跑,他们边跑边喊:”不要怕,孩子,我们来帮你打恶狼!” 农夫们气喘吁吁地赶到山上一看,连狼的影子也没有!放羊娃哈哈大笑:”真有意思,你们上当了!”农夫们生气地走了。第二天,放羊娃故伎重演,善良的农夫们又冲上来帮他打狼,可还是没有见到狼的影子。 放羊娃笑得直不起腰:”哈哈!你们又上当了!哈哈!”大伙儿对放羊娃一面再再而三地说谎十分生气,从此再也不相信他的话了。过了几天,狼真的来了,一下子闯进了羊群。放羊娃害怕极了,拼命地向农夫们喊:”狼来了!狼来了!快救命呀!狼真的来了!” 农夫们听到他的喊声,以为他又在说谎,大家都不理睬他,没有人去帮他,结果放羊娃的许多羊都被狼咬死了。 说明说谎是一种不好的行为,它即不尊重别人,也会失去别人对自己的信任。我们应该培养诚恳待人的良好品质。 经典儿童故事(二):三个和尚 山上有座小庙,庙里有个小和尚。他每天挑水、念经、敲木鱼,给观音菩 萨案桌上的净水瓶添水,夜里不让老鼠来偷东西,生活过得安稳自在。 不久,来了个长和尚。他一到庙里,就 把半缸水喝光了。小和尚叫他去挑水,长和尚心想一个人去挑水太吃亏了,便要小和尚和他一起去抬水,但两个人一次只能抬一只水桶,怪麻烦的。他们都斤斤计较,而且要求水桶必须放在扁担的中央,不可以走太快,也不可以走太慢,谁都想占谁的便宜。不过,虽然吵吵闹闹,但他们总算每天还是有水喝,有饭吃。 后来,又来了个胖 和尚。他也想喝水,但缸里没水。小和尚和长和尚叫他自己去挑,胖和尚挑来一担水,立刻独自喝光了。 从此谁也不挑水,三个和尚就没水喝。大家各念各的经,各敲各的木鱼,观音菩萨面前的净水瓶也没人添水,花草枯萎了。夜里老鼠出来偷东西,谁也不管。结果老鼠猖獗,打翻烛台,燃起大火。三个和尚这才一起奋力救火 ,大火扑灭了,他们也觉醒了。 从此三个和尚齐心协力,水自然就更多了 。 经典儿童故事(三):小马过河 小马和他的妈妈住在绿草茵茵的十分美丽的小河边。除了妈妈过河给河对岸的村子送粮 食的时候,他总是跟随在妈妈的身边寸步不离。 他过的很快乐,时光飞快地过去了。 有一天,妈妈把小马叫到身边说:”小马,你已经长大了,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