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软Xbox关闭旗下四家游戏开发工作室引起了广泛关注。据知名记者Jason Schreier的一份报告显示,微软还将计划继续裁员,以削减成本。 消息人士透露,本周,Xbox已经向ZeniMax的部分制作人、QA测试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提供了自愿离职协议。据了解,微软曾于2020年以7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了ZeniMax。而整个Xbox组织的其他员工也被告知,更多的裁员正在进行中。 目前,Xbox官方尚未公布关闭工作室的原因,但“削减成本”可能是首要因素。另外,有知情人士透露,微软收购动视暴雪加剧了其领导层对Xbox部门的审查。这可能是导致微软采取一系列重组和裁员行动的原因之一。
最近,任天堂与Immersion公司续签了合作协议,后者为任天堂提供了手柄的“高精振动”技术。 据报道,在续签协议中,Immersion允许任天堂继续将相关技术用于“未来产品”。 任天堂“HD震动”的技术原型来自MIRAISENS公司。在2014年9月时,该公司公布了一项能让“摸”到虚拟物品的3D触觉技术原型,通过设备发送横波与竖波两种信号,经由皮肤传达至大脑后它们可以伪造出人被真实触碰的错觉。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被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事情,离婚更是被视为一种耻辱。然而,在唐朝,离婚却是一种被社会接受的行为,甚至有一种专门的离婚协议书,名为“离婚状”。这份协议书不仅详细规定了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还强调了离婚后的和谐相处,体现了唐朝人对婚姻的理性看待和对人性的尊重。 离婚状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明确了离婚的原因,如性格不合、无法生育等。其次,规定了财产的分割方式,包括房产、土地、财物等。再次,明确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最后,强调了离婚后的和谐相处,要求双方不得因离婚而产生仇恨,更不能因此而影响到子女的成长。 这份离婚状的出现,反映了唐朝社会的进步和开放。在那个时期,人们对婚姻的认识已经超越了单纯的道德观念,更加注重个人的感受和权益。这种理性的婚姻观,使得唐朝的婚姻更加自由、平等,也更加人性化。 然而,尽管唐朝的离婚状充满了人文关怀,但在实际生活中,离婚仍然是一件困难重重的事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离婚往往会受到家族和社会的压力,甚至可能会遭到歧视和排斥。因此,虽然唐朝的离婚状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合法、和平的离婚方式,但真正能够勇敢迈出这一步的人却并不多。 总的来说,唐朝的离婚状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一部分,它体现了唐朝人对婚姻的理性看待和对人性的尊重。虽然在那个时代,离婚仍然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这份离婚状的存在,无疑为那些无法继续维持婚姻的人提供了一种选择,也为我们今天理解和研究古代婚姻制度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协议书 委托人: 受托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地点: 规模: 招标规模: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 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 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为人民币 元。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 受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l.1 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l.2 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 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l.4 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 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 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 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 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 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 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 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 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 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 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 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 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 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 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 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 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 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 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 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 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 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于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仅有使用或复制的权利;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8.2 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 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于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 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 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委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 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10.2 受托人违约。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 -(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 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 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 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 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 委托人和受托人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 本合同签订后,由于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式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 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 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 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放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 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合同终止 15.1 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 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 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 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 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 3.2 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 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4.2 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作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 (2)向受托人提供完全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职称: 电话: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 (6)应尽的其他义务: 5、受托人的义务 5.1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 5.2 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 (4)应尽的其他义务: 6、委托人的权利 6.1 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6.2 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7、受托人的权利 7.1 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2 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 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 代理报酬的币种: 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 预计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 9.3 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 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 本合同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 10.2 本合同关于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责任: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 12、争议 12.1 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16.2 双方约定本合同副本 份,其中,委托人 份,受托人 份。 17、补充条款:
来源:华律网 离婚协议书包含哪些内容?有哪些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以下是华律网小编收集到的一篇离婚协议书的范文,并附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帮助。 离婚协议书范文 男方:某某,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女方:某某,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 男方与女方于年月认识,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婚后于年月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女儿由女方抚养,随同女方生活,抚养费(含托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由男方全部负责,男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作为女儿的抚养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男方应于每月的1-5日前将女儿的抚养费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银行帐号:)。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离婚协议漫画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变,但男方/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给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于xxx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女方所有,房地产权证的业主姓名变更的手续自离婚后一个月内办理,男方必须协助女方办理变更的一切手续,过户费用由女方负责。女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补偿房屋差价元给男方。 ⑶其他财产:婚前双方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男女双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饰归各自所有(附清单)。 四、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方于年月日向xxx所借债务由方自行承担……) 五、一方隐瞒或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责任: 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第三条已作出明确列明。除上述房屋、家具、家电及银行存款外,并无其他财产,任何一方应保证以上所列婚内全部共同财产的真实性。 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任何一方不得隐瞒、虚报、转移婚内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如任何一方有隐瞒、虚报除上述所列财产外的财产,或在签订本协议之前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 六、经济帮助及精神赔偿: 因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补偿经济帮助金元给女方。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上述男方应支付的款项,均应于年月日前支付完毕。 七、违约责任的约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付违约金元给对方(/按支付违约金)。 八、协议生效时间的约定: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九、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女方: 签名: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知识延伸: 离婚协议书书写须知: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⒈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⒉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⒊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⒈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⒉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⒊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⒉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⒊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离婚协议书的存档方式 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不盖章。 五、离婚协议书的变更 离婚后双方在履行协议时发生纠纷的,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同样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时存放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书在事后是不能撤换的。
甲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_____住址:_____身份证号:_____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_____ 3、法定代表人:_____ 4、注册资本:_____元 5、经营范围:_____,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5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_____元 (1)甲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2)乙方出资25万元,占启动资金的5%;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__________账号:_____),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5万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25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7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____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_____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_____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_____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签订时间:2XX年月日
进入工作岗位我们不免要撰写合同,今天就来和小张同学一起学习一下合同撰写基本格式与要求好不啦![来看我] 合同撰写基本格式与要求 一:页边距为上下2.5厘米、左右3厘米,标准字间距,行间距多倍1.25 二:封皮无页码,正文设置页码,页码起始数为1、普通阿拉伯数字、置于底端居中 风很温柔 阳光恰好 三:编号,黑体、四号、左对齐 四:封面合同名称,防宋、一号、居中、加粗 清晨有光 我在路上 奔向远方 8五:当事人、确定时间等,楷体、三号、居中 六: 内容合同名称,黑体、二号、居中、段前段后24榜 愿你把生活过成诗 富盈美好而精致 七:当事人基本信息,黑体、小三号、左对齐 八:合同正文,宋体、小四号、首行缩进2字符、多倍行距1.25 美好的事物 正在悄然发生 九:表格,表题前后各空一行,宋体、小四号、居中、加粗 十:表格中文字,宋体五号,居中 十一:表格说明,宋体、五号、居中 又是努力的一天 加油哟 [碰拳]
以案说“典” 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 第四章 离婚 第四节离婚财产分割 一 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法言俗语 我国实行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只要夫妻双方未特别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约定其他财产制,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归夫妻共同所有。两口子感情好时,自然不存在分割财产之事,但当闹起离婚时,大到房子、汽车,小到一个床单被罩可能都在双方计较之中。夫妻双方离婚,共同生活的基础不复存在,自然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关系到双方离婚后的生活质量,历来是矛盾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这在双方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中均可以适用;另一种是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适用于诉讼离婚中。 财产分割的范围仅指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子女的财产、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以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的其他财产,均不属分割之列。双方协议时,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如约定的内容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均属规避法律的约定。人民法院认定夫妻财产约定无效的,按法定的共同财产制分割财产。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区分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财产、房屋以及知识产权等不同类型财产而作不同处理,原则上作均等分割,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等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具体处理时也可有所差别。例如,作为共同财产的钢琴自然是分给作为音乐老师的一方较为适宜,获得钢琴的一方将钢琴价值的一半折价补偿给另一方。双方争议较大的往往是房产的分割问题,房产归属首先还是由双方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如果双方均想获得房产所有权,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有其他房产、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是否有支付对方房产折价款的经济条件等综合分析判断。如果一方想要,则可以判归一方所有,其给另一方房产分割折价款。如果双方均不想要房产,则可以共同委托人民法院对该房产进行拍卖,双方分割拍卖所得的价款。 在农村,夫妻共同财产往往还包括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土地、果园等。农村划分责任田、口粮田等,以及批准宅基地,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得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妇女结婚、离婚后,其责任田、口粮田和宅基地等,应当受到保障。 以案释法 案例一2011年6月,张某和陈某经人介绍订婚,因张某所在生产组要分土地补偿款,张家为使家庭迅速“添丁进口”多得补偿,张某和陈某在交往不到一个月的情况下即登记结婚。婚后不到3天,张某继续到外地上学,陈某在张家仅住了几个月就回其娘家居住。其后,陈某因向张某索要生产组每人发放的土地补偿58700元而多次发生争执。2013年,张某以夫妻相处时间较短,双方无感情基础为由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在和好无望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判决二人离婚。离婚后,陈某要求张某父母返还自己的土地补偿款58700元,张某父母以办理结婚、待客、买家具钱已经花完为由拒不交出。多次索要无果后,陈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张某父母再次诉至法院。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土地补偿款是陈某基于合法婚姻关系而取得的按份共有财产,陈某对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对于张某父母辩称的该款全部用于办理结婚、待客、买家具的理由不予认可,支持了陈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父母偿还陈某的土地补偿款58700元。 案例二原告刘某婚前签订了关于南市区三丰路利民街住房1套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刘某婚前交清房款首付款124247元。婚后原告刘某以自己的名义在农业银行办理贷款185000元。婚后原告共计偿还贷款42963.83元(到原告起诉时即2014年12月22日),原、被告缴纳楼房后期费用款12890元,原、被告共同装修费用50000多元,以上花费合计款105853元。关于该房产的分割,人民法院认为,双方共同花费的105853元应为原、被告共同财产。根据该房的现状、购买价格及时间、贷款数额、婚后装修花费、偿还贷款等情况,对该房作出如下分割:位于南市区三丰路利民街欣鑫文雅苑1-3-xxxx住房1套归原告使用,原告自己偿还剩余房贷;原告酌情给予被告补偿款53000元。 法官说法 01 与过去的《婚姻法》相比,《民法典》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作为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在财产分割上体现对过错方的否定评价,这里的过错指的是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等对离婚存在过错的情形。因此,无过错方在起诉离婚时可以将该原则运用在财产分割请求中,要求对方少分财产。 02 夫妻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付首付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双方共同还贷及相应增值部分为双方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03 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举证证明应当分割的财产为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小产权房因不具有合法性,人民法院不予分割,违法犯罪所得亦不在人民法院分割之列。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机动车行驶证等均可以作为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使用。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 债务的清偿(共同债务要共还) 法言俗语 《民法典》颁布之前,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曾有两种倾向,一种是为了保护举债方配偶的利益,即让举债人偿还,配偶不签字的不用承担偿还责任。这种倾向导致了实践中大量出现借离婚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另一种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即只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倾向也导致出现了夫妻一方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情形,而且有的情况下,一方借款确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让另一方偿还有失公平。正如上文分析,《民法典》平衡了债权人以及举债方配偶的利益,适当增加了债权人的审查义务,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作出了合理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的夫妻离婚时债务清偿的基本准则是: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偿还,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夫妻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清偿完毕后,余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由双方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判决。还有一种情况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共同债务则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需要说明的是,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约定或人民法院判决对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仅具有对内的约束力。如果债权人不予认可,离婚当事人双方对债权人仍承担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一方承担了超过约定或人民法院判决承担的部分,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以案释法 案例一董某某与赵某某于1999年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2001年,董某某与他人合办了一家合伙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欠了很多外债。2009年,赵某某向董某某提出离婚,董某某表示同意离婚,两人就孩子抚养及其他财产问题达成一致,但是针对两笔债务未达成一致。2008年,董某某向贾某借了25万元,并承诺一年后连本带息偿还给贾某,董某某没有钱偿还,希望妻子与自己共同承担该笔借款。赵某某认为,这笔借款是董某某以个人名义借的,自己并不知情,不应当由她分担。此外,对于董某某欠村里小卖部的600元烟酒钱,赵某某认为这属于董某某自己的消费支出,应当属于董某某的个人债务,也不应当由她分担。由于对这两笔债务双方一直争执不下,赵某某于2009年10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法院对这两笔债务进行处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董某某向贾某借款25万元的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虽然未直接用于家庭生活,但是用于夫妻双方都认可的企业经营活动,并且企业的经营所得也用于家庭生活,所以,这25万元借款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原告赵某某对该笔债务要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被告董某某欠村里小卖部的600元烟酒钱,属于被告一方因不合理的开支所负的债务,这600元债务属于被告董某某的个人债务,应当由被告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 案例二张某某与吴某某二人原系夫妻关系,于2016年9月5日离婚。在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某与邵某某于2016年7月25日签订《借款合同》一份,借款全额200万元,借款期限18个月,自2016年7月25日起至2018年1月25日止,借款仅限于家庭生活需要,固定每月利息3%。截至邵某某向一审法院提起本诉之日,该200万元欠款未偿还,仅由张某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偿还利息共计52万元。现邵某某主张,该笔借款系张某某与吴某某夫妻共同债务,要求二人共同偿还欠款本金及利息,并向一审法院提供《借款合同》及银行转账记录予以证明双方间借贷关系的存在,另提交吴某某与于某某签订的借款合同,用于证明该笔借款的用途为吴某某用于对外放贷。张某某对此予以认可,并表示该笔借款于邵某某打款当日即按照吴某某的指示转给案外人尹某某,转款的目的是用于其二人对外放贷以挣取其中的利息差额,尹某某系与吴某某签订借款合同的于某某之妻。一审法院认为,对于邵某某向张某某提供借款一事,有邵某某向法庭出示的《借款合同》及银行转账记录为证,一审法院对此予以认定。现本案中争议焦点为该笔借款是否应作为张某某与吴某某二人的夫妻共同债务,由二人共同承担还款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3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邵某某向一审法院提供的证据,张某某在收到邵某某转账当日,将该笔款项转至尹某某账户内。根据尹某某陈述,该款项系其丈夫于某某向吴某某所借,吴某某对此虽不予认可,但其提供的向于某某出借款项所用资金来源的账户明细中,并无法体现出与向于某某借款有关联性的资金转出或取出行为,结合吴某某与于某某借款合同中亦有尹某某的签字,尹某某也系该借款合同的参与人之一,故一审法院对尹某某所陈述的吴某某向于某某出借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张某某向其所转账的200万元的事实予以采纳。对于吴某某与于某某借款合同显示借款金额为225万元,与实际出借金额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借款合同中并未约定利息,张某某解释多出的25万元为预收的借款三个月的利息,比较符合现阶段民间借贷的一般做法。判决:(一)张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邵某某借款本金、借款合同内利息、律师费共计239万元,吴某某承担连带给付义务;(二)张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以2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邵某某支付自2018年1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债务利息,吴某某承担连带给付义务;(三)驳回邵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吴某某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三林某是销售铁矿粉的老板,陈某与林某长期存在业务往来,经双方结算,截至2018年12月31日,林某尚欠陈某铁矿粉货款共计20万元。2019年1月,林某与孟某结婚。2019年2月15日,林某、陈某签订《还款协议》,林某承诺所欠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在2019年12月30日前逐步还清等内容。后林某一直未还,陈某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夫妻对债务承担共同偿还责任。法院认为,《还款协议》系林某一人所签,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欠款并不是用于夫妻双方日常生活所需。妻子孟某既未在《还款协议》中签名,也未在事后进行追认,亦未参与丈夫的日常生产经营。原告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两被告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该欠款并非两被告共同的意思表示。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3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的规定,判定所欠货款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孟某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首先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对债务承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则可以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登记,将共同达成的债务承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协议写人离婚协议中,一旦完成离婚登记,该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02 因为债权人并未参与到双方达成的债务承担的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的债务承担方式中,所以该承担方式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即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双方或任何一方主张全部清偿。 03 如果债权人另案起诉夫妻一方或双方,并经人民法院判决由夫妻双方或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夫妻任何一方实际承担了超过双方约定或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中判决其承担的债务份额的,对于超过部分,实际承担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民法典》条文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转自:江必新、张甲天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读本》(人民法院出版社) 来源: 山东高法
甲方: 地址: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更好地繁荣我国新闻事业,经中国新闻社授权,中国新闻社图片网络中心(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片,用于乙方在《______________ 》上的刊载使用之合作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甲方授权乙方从中国新闻图片网上下载并在《 _______________》上刊载使用中国新闻社新闻图片。 第二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 甲方授权乙方从中国新闻图片网上下载并在《________________ 》上刊载使用新闻图片,授权乙方每天(__周__月)下载使用__ 张(全年下载使用 __张以内),甲方保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图片的著作权; 2.2 甲方是否向乙方提供ftp方式下载权限: 提供 __不提供__; 2.3甲方对所提供图片的新闻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保证新闻图片不出现版权问题。若在新闻图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版权问题上与第三方发生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2.4甲方负责支付摄影作者稿费,乙方不与摄影作者发生稿费支付关系; 2.5甲方如在稿件传输手段方面有任何变更,须及时通知乙方。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6 乙方对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图片仅拥有在《________________ 》上登载之权限,并承诺不向第三方转供图片; 2.7 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图片时须注明该图片由cnsphoto提供; 2.8 乙方将图片用于其他商业用途须经过甲方另行授权; 2.9 乙方储存甲方提供的数据期限为一年,一年之后储存或使用甲方图片须经另行授权; 2.10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以下帐户支付全年稿酬 _______万元人民币: 银行: 户名: 帐号: 第三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3.1 协议生效期间为__ 年__ 月__ 日至__ 年__ 月__ 日; 3.2 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3.3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3.4 由于不可抗拒力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5 本协议与国家法律相抵触时,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本协议; 3.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 3.7 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其他 4.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如期满前一个月双方无提出异议,协议有效期顺延; 4.2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效力; 4.3 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都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第三者。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8年__ 月 __日 2018年__ 月 __日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 转让的房屋及附赠设备 1.转让房屋标的: 市 区 街(路) 栋 号 权属人 建筑面积 ㎡ 房证号码 号 2.房屋的权属性质:___________(1)私产产权; (2) 使用权;(3)______________ 3.甲方应保证房屋内已有装修、固定设施等完好无损,并保持与乙方看房时状况一致,房屋交接时如有损毁,由甲方修复或从房示中扣除维修费。 4.甲方愿意附赠以下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 乙方购买上述甲方房屋的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产权过户所需的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全部由_______方承担。 2. 其余房款的付款方式采用以下第________项: ① 现金付款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乙方将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给卖方。商业贷款(具体标准按照实际评估价确定) 拟贷款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总房款中扣除定金及拟贷款额的其余房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注:该笔房款在拟贷款额与实际贷款额不一致时,多退少补) 公积金贷款(具体标准按照实际评估价确定) 拟贷款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乙方将总房款中扣除定金及拟贷款额的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注:该笔房款在拟贷款额与实际贷款额不一致时,多退少补) 三、 甲方义务及权利 1、 甲方保证此房屋产权真实合法,无产权、债权纠纷,同意转让,并保证其配偶及其他权利人同意转让该房屋。 2、 房屋交接前,该房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水、②电、③煤气、④物业管理、⑤采暖、⑥有线电视、⑦电话)等杂费均由甲方结清。 3、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________日内将交易中应提供的资料提供,并及时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4、 甲方在_______(①取得全部房款当日;②取得首付房款当日;③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向乙方交接该房屋。 四、 乙方义务及权利 1、 乙方已经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购买该房屋。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卖付款,并在合同签订______日内,将______(①过户②贷款)所需材料准备完毕。 五、 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反悔,提出不卖,或提高价格及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属违约行为,应双倍赔偿乙方支付的购房定金。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房屋因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导致损毁及政策性原因不能办理______(①过户②贷款)手续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已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 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任何一方可在房地产仲裁部门提出仲裁,或到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解决,或由双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房屋转让结束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房屋装修合同样本(针对不同约订内容修改)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___。 2. 居室规格:房型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内容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钥匙工程。 5.开工日期: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XX年 6月14日,工程总天数:6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 10 %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50 %;当工期进度过半(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 1 %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 1 %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第七条:其他事项 1. 甲方责任 1 )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 )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2. 乙方责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八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10 %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乙方: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资料图 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动向。两个大国签署了一个据称是里程碑协议的军事协议,眼光偷偷瞄向中国。 哪两个国家? 一个是英国,一个是日本。 这项协议,由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和英国首相苏纳克亲自签署。根据这个协议,两国将允许将军队驻扎在对方领土上。也就是说,以后英国军队将能驻扎在日本,日本军队也能驻扎在英国。 日本军队去英国干什么,我们且不管。但英国军队到日本想干什么?大家都懂的。 因为西方媒体普遍都认为,这明显针对的就是中国。 看英国政府的评价,认为这是“自1902年以来英国和日本之间最重要的防务协议”。熟悉历史的人知道,在1902年,为了对付沙皇俄国,英国和日本签订同盟条约,缔结了所谓的“英日同盟”。 现在,英国和日本又历史性地接近了。按照英国政府的说法,这项军事协议,将巩固英国对所谓印太地区安全的承诺,使两国军队能计划和开展更大规模更复杂的军事演习和部署。 伦敦国际战略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格雷厄姆就认为,这项协议将使英国更容易“带着一艘驱逐舰访问你的海岸警卫队,或带着一支陆军,或一支皇家海军陆战队,同日本的两栖部队一起训练”。 军事演习肯定有假想敌,假想敌是谁? 应该不用我多说了吧。 要看到,最近英日签署了至少三个协议,一个是上面提到的军事协议,另一个是数字伙伴项目,加强两国在网络安全和半导体领域合作;还有一个是不久前,英国、日本和意大利一起,共同研发下一代战机。 为什么英国和日本又走到一起? 英国首相苏纳克的说法是,英日两国对世界有共同的看法,对面临的威胁和挑战有共同的理解,并有着共同的雄心。他们要利用两国在世界上的地位为全球造福,确保两国在未来几代的时间里繁荣昌盛。 说得真好听,但英国和日本为世界造福了吗?翻翻历史,这两国给世界带来的灾难,一桩桩一件件,可谓罄竹难书。 冠冕堂皇的言辞背后,还是试图遏制中国的图谋。 法新社文章就提到了这个背景:就在上个月,日本将中国列为“有史以来最大的战略挑战”;再前推一个月,苏纳克也认定,中国对英国的价值观和利益构成了“系统性挑战”。 一拍即合,那干脆就在一起吧。其实也不仅仅英日之间,日本和澳大利亚之前也签署了类似军事协议。美日之间,更不用说了。 一边是日本,一边是昂撒国家,中国怎么看? 1月11日,外交部记者会上,法新社记者就提问:预计今日英国和日本将签署一项防务协议,将允许英方在日本部署军力,据称这旨在应对中国所带来的挑战。中方是否会向英方和日方正式提出抗议? 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是这样回答的:亚太是和平发展的高地,不是地缘博弈的竞技场,中国是各国合作的伙伴,不是任何国家的挑战。有关国家开展防务合作,应当有利于增进各国间的相互理解、信任与合作,不应制造假想敌,更不应将集团对抗的旧思维引入到亚太地区。 回答得很平和,也没提什么抗议,我的理解,三点吧。 第一,我们关注,但也不必太在意。 英国是什么国家?一个牛皮哄哄到处喜欢插一手的国家。但现在的英国,早已不是昔日的大英帝国,领土也只剩下英伦三岛和北爱,事实上,按照目前的态势,说不准哪一天,苏格兰和北爱都会裂土而去。英国国力支撑得起这个雄心吗?英国军队还想到亚太来,想恢复往日荣光吗? 不得不说,更多是刷存在感而已。 第二,你看吧,说不准哪天英日又闹翻了。 既然提到了英日同盟,我们就简单回顾下历史。1902年英日缔结同盟关系,1905年更续约,英国承认日本对朝鲜的“保护权”。但到了1921年,美国不满意了,英日是同盟,那美英算什么,美日一旦冲突,英国你向着谁?那肯定还是美国。这使得日本也认识到,英国人是靠不住的,如果日美冲突,日本反而必须借助俄国。英日同盟事实上解体,二战中更是大打出手。 当年的所谓同盟靠不住,现在的靠得住吗? 第三,英国人的脾性,不见棺材不掉泪。 这让我又想起一件往事。1949年4月,解放军横渡长江前夕,英国海军远东舰队紫石英号护卫舰,无视解放军的警告,以所谓有长江航行权为由,闯入解放军前线预定渡江江段,与解放军发生炮战。解放军炮兵也没有手软,密集炮火让紫石英号军舰遭受重大伤亡,不得不挂白旗求饶,解放军还击退了多艘试图救援的英国军舰。 当时美国《生活》杂志记者罗伊·罗恩就描述道:“震惊的英美围观群众,看上去和那些受重伤被抬上岸的水手一样惊慌失措。上海的国民党官员也同样感到震惊,他们意识到共产党做了一件中国军队此前从不敢做的事——把西方列强的军舰从中国的内河轰出去。” 这次事件,充分展现了中国人捍卫国家主权的决心和勇气,也标志着英国等西方列强在中国“炮舰外交”的最后终结 。西方军舰自由出入长江的日子,就此一去不复返了。 历史就是历史,两个给中国近代造成深重灾难的国家,如果不怀好意,拉帮结派,煽动对抗,中国人会答应吗? 中国人珍惜和平,不惹事,但更不怕事,不信,大家走着瞧吧。
公司合作协议范本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共同发展,并为以后在____________项目上的合作建立一个坚实的基础,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共识: 一、合作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经营地址: 二、合作范围: 1、多媒体软件,硬件的开发 2、it产品的市场营销 3、网络工程 4、网络营运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资金、技术、劳务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时,应明确各自的权益份额,否则很容易在项目实际经营过程中就责任承担、盈亏分担等产生纠纷。 三、合作方式及条件: 1、甲方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更进一步的开发市场潜力,逐步形成一个规范化,全国性的营销网络。 2、甲方根据社会需求,收集和承接企业应用软,硬件的开发项目。 3、乙方利用强大的技术开发力量,开发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双方共同确立的项目。 4、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技术咨询及在开拓业务进程中提供技术支持。 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四、甲乙方权力义务 1、属于甲、乙双方共同策划,共同开发的项目,其所有权属于甲,乙双方共同拥有。 2、属于乙方单方承接的开发项目,其所有权属于乙方拥有。 3、在双方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无权干涉对方企业内部管理。 4、双方应以诚信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业务动作状况,以便互相促进。 五、合作宗旨 促进科学技术产业化的发展,充分利用甲方广泛的市场资源优势和发挥乙方科研平台能力,实现技术研发与市场营运的直接联盟。 六、利益分配: 1、属于双方共同开发的系列产品,由双方协商市场价,按税后利益的 %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调节一次,根据合作情况协商调整。 2、属于乙方单方开发的产品,甲方如有兴趣合作,可在双方协商后,另外确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七、同开发项目的成果归属与分享 1、一方转让其有专利权的,另一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权。 2、合作各方中,单方声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 3、开发项目被授予专利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不得单方申请专利。 5、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将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风险提示: 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 八、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所提供给对方的一切资料,专项技术和对项目的策划设计要严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双方公司的业务范围内使用。 2、甲、乙双方公司的全部高级职员,研发小组人员将与合作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保证其在就业期间和研发期间所接触的保密资料,专项技术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双方提供与项目,资金有关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本营运计划,财资情报,客户名单,经营决策,项目设计,资本融资,技术数据,项目商业计划书等均属保密内容。 4、凡未经双方书面同意而直接,间接,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内容的行为均属泄密。 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 九、违约责任 在合作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合作方的商业信誉受损或是使合作方遭受其他利益损失,其他受损方在与甲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可不征求致损方意见决定解除与其的合作关系,并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作各方如发生争议,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诸____________法院。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地: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定地: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诉状怎么写? 你知道怎么写一份上诉状才能让二审法官快速地找到争议焦点? 本文通过一起房屋合同纠纷的上诉状教你不请律师也能自己写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X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地址: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电话:XXXXXX。 被上诉人1:XXXXXX有限公司,注册地址:XXXXXXX,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职务:董事长,电话:XXXXXXX 。 被上诉人2: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 上诉请求 一、请求依法撤销XXXX县人民法院(2022)豫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二、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 事实和理由 一、一审法院查明事实不清 没有查清收取按揭费用的公司是否是被上诉人1指定的,该事实是关键事实,因为如果是被上诉人1指定的,该事实也可以证明按揭事宜都是被上诉人1在操办。 事实上,根据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银行是由被上诉人1指定,上诉人也是受被上诉人1指示向第三方服务公司缴纳的按揭费用,甚至部分房款都是被上诉人1指示上诉人转账给被上诉人2,在作为普通人的上诉人理解上,所谓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被上诉人2和上诉人1都是一体的,都是被上诉人1利益共同体,都是被上诉人1收费的手段。 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认定上诉人“提交的其他证据也未证明被上诉人1XX公司曾向原告做出过可以办理按揭贷款的承诺”系认定事实错误。 1、根据上诉人提供的聊天记录内容中,被上诉人1销售顾问XXX“你说征信都正常,没有房贷”的话语可以证明被上诉人1销售顾问在合同磋商阶段向上诉人了解了上诉人能否办理贷款的情况,被上诉人1的回答是“征信都正常,没有房贷”,上诉人回答之后,被上诉人1销售顾问的结论一定是“征信正常没有房贷就可以贷款”,否则就不会有合同的签订, 如果销售顾问在合同磋商阶段核实了上诉人是否有其他商业贷款,上诉人当时撒谎说没有其他商业贷款,那么其在后期的聊天记录中应该问的是“你说征信正常,没有房贷和其他商业贷款”,没有这样问说明销售顾问在合同磋商阶段就没有核实上诉人是否有其他商业贷款。 上述证据与上诉人提供另案生效法律文书(2024)豫XX民终XXXX号案件中与本案同样楼盘的另外购房者在起诉时事实理由部分的陈述内容相互印证,可以证明在合同磋商阶段,销售顾问在了解上诉人的情况后告知上诉人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按揭贷款的办理是被上诉人1在主导和办理,上诉人只是配合。 2、根据房地产销售的真实情况,合同磋商阶段被上诉人1为了促成交易对贷款事宜大包大揽是现状、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是真实的交易习惯,为了促成交易承诺可以办贷款,让购房者先交钱,才符合正常的销售心理和销售现状。 卖房时销售顾问不可能告诉购房者“你自己去问问能不能贷款?如果能再来买房”,较大概率是承诺自己非常了解贷款政策,给购房者进行说明并了解购房者的真实情况后,告诉购房者“你可以贷款”,才能促成交易的达成,购房者基于对销售顾问的信任才签订的合同。 三、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没有认定合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三条(内容见下图)关于按揭贷款付款的补充约定属于无效格式条款系适用法律错误,该条款明显与双方真实交易情况不符,且加重了上诉人的责任,系无效格式条款,不能因该条款认定上诉人有过错。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具体到本案中,同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第三条为关于按揭贷款付款的补充约定存在如下情形: 1、与合同实际履行不符,根据上诉人证据可以证明系被上诉人1在了解上诉人情况后明确告知其可以办理贷款,而不是上诉人主动了解贷款政策,贷款的办理是被上诉人1在主导; 2、加重了上诉人的责任,限制了上诉人无法贷款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上诉人没有能力全款买房,能否贷款是决定是否买房的决定因素,如果上诉人知道不能贷款就不可能决定买房,该条款内容明显加重了上诉人的责任,且限制了上诉人无法贷款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3、该合同文本系被上诉人1提供,合同签订时被上诉人1没有就该条款向上诉人进行充分说明和明确告知,庭审时被上诉人1也认可在合同签订时没有就该条款向上诉人进行充分说明和明确告知,因为被上诉人1觉得该条款没有加重上诉人的责任并限制了上诉人无法贷款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4、上诉人提供的参考案例(2024)豫XX民终XXXX号,同样的楼盘,同样是因为买房人有其他负债无法贷款,同样的“格式条款”,同样是被上诉人1承诺操办贷款,二审法院没有依据该“格式条款”认定购房者有过错。 (二)认定上诉人“不享有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权”系适用法律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具体到本案中,目前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上诉人也没有能力全款买房,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不批准贷款的原因为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就存在的贷款,不是上诉人的过错,且本案中被上诉人1具有明显的过错,即使被上诉人1没有过错,根据上述规定上诉人也有权解除合同。 四、被上诉人1一审答辩意见第三条提到的国家鼓励交易、维持市场稳定的规定不适用本案 (一)上诉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不是房价下跌,上诉人首次向被上诉人1表达解除合同的意向是在房价下跌之前。 双方签订合同是在2019年底,配合被上诉人1XX公司办理贷款业务是在2024年,批贷不成功后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1解决问题或解除合同,被上诉人一直推诿搪塞,上诉人无奈诉诸法院请求解除合同,2024年房子也并未降价。 (二)上诉人解除合同是因银行不批贷款造成的造成无法贷款,进而无法买房,不批准贷款的原因为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就存在的贷款,不是上诉人的过错,上诉人积极缴纳按揭费用,说明上诉人一直认为自己是可以办理贷款,一直在积极配合办理贷款,上诉人不存在恶意解除,不会给进行正常买卖的业主造成任何示范效应。 (三)楼市的疲软自有其原因但无论如何都不应以牺牲善意的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来为大环境买单,这不仅仅超越了道德绑架的范畴更是亵渎法律,有失公允。 综上,上诉人特依法上诉至贵院,请求依法撤销XXXX县人民法院(2022)豫X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者查明事实后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年 月 日
定川寨之战是宋仁宗时爆发的宋夏战争的第三场战事,最后以宋败夏胜收场。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西夏天授礼法延祚五年(北宋庆历二年,1042年),在宋与西夏的战争中,西夏军进攻宋泾原路,于定川寨(今宁夏固原西北)击败宋军的作战。 背景 西夏于延州之战、好水川之战获胜后,气势愈盛,频频攻掠宋西北边地。宋被迫完全采取守势。 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李元昊谋臣张元向景宗皇帝献计。张元认为,宋朝的精兵良将全部都聚集在宋夏边境地区,而宋朝关中地区的军事力量却十分薄弱,如果西夏大军牵制宋朝边境地区的军队,使宋朝无暇顾及关中地区,然后即可派一支劲旅乘机直捣关中平原,攻占长安(今陕西西安)。元昊采纳了张元的建议,派遣10万大军兵分两路大规模进攻宋朝。一路从刘燔堡(今宁夏隆德)出击,一路从彭阳城(今宁夏固原东南部)出发向渭州发动攻击。 经过 九月下旬,元昊采纳张元之策,于天都山(今宁夏海原东)集左右厢兵10万,分兵两路,再次大举攻宋。一路出彭阳城,一路出刘蹯堡(今宁夏固原西北),钳击镇戎军(今宁夏固原),企图诱宋军出击,聚而歼之。闰九月初一,宋泾原路经略安抚招讨使王沿获知夏军来攻,命副使葛怀敏率军自渭州(今甘肃平凉)至瓦亭寨(今宁夏隆德东北)阻击。 初九,葛怀敏进抵瓦亭寨,会该寨都监许思纯、环庆都监刘贺部,违令北进,进屯五谷口(瓦亭寨北)。王沿遣使持书戒勿深入,命其背城为营,示弱诱敌,设伏奇袭,攻其不备。葛怀敏不从,会知镇戎军曹英、泾原路都监赵珣、两路都巡检李良臣、孟渊等部,集兵数万,继续北进。 二十日,进至镇戎军西南,走马承受赵政以为距夏军已近,不可轻进。葛怀敏乃止,晚趋养马城(约今宁夏固原西北)。继旋曹英、泾原都监李知和、王保、王文、镇戎都监李岳等亦自镇戎军至。诸将闻元昊移军新壕(今宁夏固原西北古长城壕)外,议次日黎明前往袭击。赵珣以为夏军远来,利于速战速决,建议依马栏城(今陕西旬邑东北)布栅,扼其归路,固守镇戎,以保障粮道,待其兵疲而击。葛怀敏不听,命诸将分兵四路趋定川寨。 二十一日,沿边都巡检使向进、刘湛行至赵福新堡(约今宁夏固原西北),遭夏军截击,退守向家峡(赵福新堡附近)。元昊乘势挥军抵新壕,向宋中军进逼。葛怀敏、赵珣、曹英、叶芝春等人守定川寨。近午,夏军毁新壕板桥,断宋军粮道和归路,又断定川寨水源,困扰宋军。葛怀敏率军列阵出击。元昊集兵分别进攻,先败河(今宁夏固原北清水河)西刘贺军,再击阵于寨东葛怀敏军,因阵坚攻不动,转击阵于寨东北曹英军。时狂风突起,飞沙弥漫,宋军部伍相失,营阵大乱,士卒惊骇,争相入城。葛怀敏为众所拥,几乎被践踏致死。赵珣率刀斧手和勇士据门桥奋击,夏军稍退。是夕,夏军围城。葛怀敏与诸将商计,突围走镇戎军。赵珣料途中必遭夏军截击,力主出其不意,迂回笼竿城(今宁夏隆德北)前往,诸将不从。 二十二日黎明,以曹英、赵询为先锋,刘贺、许思纯为左右翼,李知和、王保、王文等殿后,结阵东进。临行,属下拦马再谏,请求转道而行,葛怀敏不允,策马东南,驰行二里,长城壕桥已断,归路被阻。夏军乘宋军混乱之际,断其后路,以逸待劳,从四面冲杀过来。怀敏与部将曹英,李知和、赵珣、叶芝春、王保、王文、刘贺等十六位将领战死,宋军九千四百余人近全军覆灭。走马承受王昭明、赵政等退保定川寨,后军一部迂回笼竿城。元昊获胜后,挥师南下,连破数寨,直抵渭州,在纵横600里地区,焚民舍、毁城寨,所到之处,宋军皆壁垒自守。十月初,元昊得知环庆路经略安抚使范仲淹率军来援,又受陕西诸路20万屯兵的牵制,未再深入,大掠而还。 结果 宋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北宋与西夏达成协议。和约规定:西夏向宋称臣,元昊接受宋的封号;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归还对方,史称“庆历和议”。宋每年给西夏银、绮、绢、茶共二十五万五千。 评价 此战,元昊料敌用兵,首先占据有利地形,诱宋军出战,尔后断其粮道与归路,集兵围攻。一举获胜。宋将葛怀敏不谙兵法,轻敌贪功,违令冒进,屡拒部将正确建议,招致失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合伙做生意都会经历以下四个阶段,初期同心同德,中期同床异梦,后期同室操戈,最后同归于尽。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其实就是踩了这三个坑。 第一,你感情合伙,几个好兄弟过去关系非常不错,然后酒一喝,胸脯一拍就开始合伙,五个兄弟,每人20%股权,这样的合伙基本上必死无疑,因为股权平均就代表没有老大,没有能拍板的决策者。每个股东都以为自己是老板,导致谁都管不了谁,任何事都要大家拍板才能做决定,甚至是买个拖把都要全体。同意,这样就会出现有活吗?大家都往后面躲,有钱就都争着抢的局面。你一定要记住,股份绝对不能平分,一定要有一个人做老大,扑克牌里还有个大小王之分呢。公司里人与人是平等的,但角色与角色不能平等,攻击负责打鸣,母鸡负责下蛋,他能平等吗?如果每个人都追求平等的话,那就一定会大乱。 第二,股东没有岗位工资,很多人在一起合伙做生意,觉得大家都是股东,一起干,然后再一起分红就可以了,没有工资,这是大错特错的,虽然大家都是。但是每个人的贡献是不一样的,要根据每个人不同的贡献给工资。即使是公司亏钱了,有的股东人家干的多,你就要给人家工资高一点,如果没有股东的工资,就会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那你说还有干劲吗?一定要让干得多的股东拿到高的岗位工资,同时要处罚那些干得不好的股东。不是说做了股东就旱涝保收的,先将心在降职,实在不行收购他的股份,剥夺他的股东资格,股东就会害怕,不敢胡作非为了。 第三,合伙时没有谈好如何分家,跟任何人合作之前先谈好分手。婚前财产公证就是做好分手的机制,定好分手再结婚,对大家都是一种保护。股东合作的时候签订好合作协议,比如说三年锁定期,在三年之内没有赚钱的情况下,谁要是退出四个字送给他,净身出户,把他的股份一毛钱转给其他的股东,公司都没有赚钱,你就退出,我哪有钱退给你呢?所以说把这些机制定好了,你在做生意,否则的话,你这帮股东不就把你的公司搞垮了,99%的公司都是被股东搞垮的。 如果你正在和别人合伙创业,不懂得怎么分毫。股权和制定规则,那你一定要看看左下角这套合伙人股权设计搭配股东协议,从股东进入规则到分工规则,再到分钱规则和退出规则,所有的细节都帮你想好了,拿回去就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