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发(1913—1957),安徽六安人,1913年生,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转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四方面军排长、红25军连长、225团营长、红30军246团长;参加了鄂豫皖苏区反“围剿”、长征和劳山战役;1936年入红军大学学习;后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挺进支队副司令员、司令员、胶东军区参谋长、胶东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渤海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渤海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参加济南战役;建国后任渤海军区司令员;1954年毕业于南京军事学院;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1957年3月25日,在厦门被特务暗杀。 目录 1基本资料 2人物生平3所获荣誉4亲属成员5人物评价 基本资料1 中文名:李发外文名:li fa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汉族出生地:安徽省六安县洪集区经家湾子村出生日期:1913年逝世日期:1957年3月25日职业:原中国人民解放军31军副军长毕业院校:南京军事学院信仰:共产主义军衔:少将类别:军事人物 人物生平2 历任红四方面军排长、红25军连长、225团营长、红30军246团长;参加了鄂豫皖苏区反“围剿”、长征和劳山战役;1936年入红军大学学习;后任八路军山东纵队挺进支队副司令员、司令员、胶东军区参谋长、胶东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渤海军区第1军分区司令员、渤海军区参谋长、副司令员;参加济南战役;建国后任渤海军区司令员;1954年毕业于南京军事学院;1929年11月,参加六(安)霍(山)农民起义。1931年4月,先任十师二十八团九连班长,不久调任十一师三十二团机枪连排长,被选为连党支部委员,参加了鄂豫皖边区第二次反“围剿”斗争的一系列战斗和红四军南下作战。1932年,参加了六安独山战斗、苏家埠战役,因战斗负伤留在皖西养伤,伤愈后编入重新组建的红二十五军,坚持保卫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33年5月,任红二十五军特务营四连连长兼党支部委员,先后参加七里坪战役、鄂东北中心区保了一战、皖西北中心区保卫战 所获荣誉3 1955年9月,被授予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亲属成员4 妻子:刘瑛,南皮县县委委员、妇救会主任。1946年10月,经组织介绍,与李发结婚。 人物评价5 李发不仅是中国人民军队的优秀指挥员,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领导干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在战场上英勇顽强、不怕牺牲,在生活上艰苦朴素、不搞特殊,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和劳动人民的本色。战争年代,他英勇善战,不怕牺牲,在枪林弹雨中冲锋陷阵,先后九次负伤,被评为二等乙级残废军人;但他没有躺在功劳薄上,依然兢兢业业,忘我工作。他在福建前线,带领部队狠抓军政训练,加强边防建设,不断打击来犯的美蒋海空军,以炮战威慑沿海敌占岛屿,并逐次攻占沿海敌占岛屿,以战备姿态加紧部队现代化正规化革命化的训练和建设,为争取早日解放台湾做好准备;同时,他带领指战员大力支持地方工作,修筑厦门集美至高崎海堤并铺筑公路,经常参加生产劳动。中国人民解放军福建前线部队全体官兵:李发革命二十八年如一日,为人民解放事业竭尽忠诚,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六年随中国工农红军转战各地,一九三六年在任红三
李发应(1915—2000)安徽省霍丘县砖洪人。一九二九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二十五军第七十三师二一七团连长,红三十一军第九十三师二七一团政治处主任,师特派员。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120师警备6团营教导员,团副政委,独2旅9团副团长(代团长),绥蒙军区9团政委,团长,绥蒙军区骑兵旅3团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27团政委,第一野战军1军3师政治部副主任,西宁市军管会公安处长,西北航空处政委。解放后,任空军第4航校政委,第8航校校长,空1军副军长,空军昆明指挥所副主任,政委,空5军政委。南京军区空军顾问。1961年晋升为少将,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目录 1基本资料 2人物生平3荣誉职务 基本资料1 中文名:李发应国籍:中国民族:汉族出生地:安徽六安出生日期:1915 年2月11日逝世日期:2000年11月4日籍贯:安徽省霍丘县 人物生平2 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师警备第六团营政治教导员,团副政治委员,副团长,代团长,绥蒙军区第九团政治委员,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绥蒙军区骑兵旅第三团团长,晋绥军区第五军分区四十二团团长,第四十一团团长,晋绥军区第十二旅二十七团政治委员,第三师政治部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空军第四航空学校政治委员,第八航空学校校长,空军副军长,昆明军区空军指挥所副主任、政治委员,空军军政治委员,南京军区空军顾问。南京军区空军原顾问。 李发应是安徽省霍邱县人,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排长,连长,干事,团政治处主任,师政治协理员兼特派员,政治教导员,团政委,团长,师政治部副主任,空军第四航空学校政委、第八航空学校校长、副军长、军政委等职。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参加了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第一至第四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 荣誉职务3 一九六一年晋升为少将军衔。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