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北大女硕士失踪最新! 最新报道!章莹颖父母亲一生未出过远门,赴美之旅带女儿回家心愿终落空,29日再度抱憾回国! 导读:《人性》有一句发人深省的话:永远不要轻易低估人性的阴暗面,否则你将被伤得体无完肤。文学才女张爱玲曾经说过:我相信人,但不相信人性。以上折射出人性的恶,有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 2019年8月28日,根据媒体最新报道,曾轰动一时的“章莹颖案”受害者父母及其弟弟,准备乘坐航班29日返回中国,这是章莹颖家人的第二次赴美之行。许多人的旅行是美好快乐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国旅游变得不再那么遥不可及。比起他人赴美之旅的欣喜若狂,章莹颖家人的内心则充满肝肠寸断的悲伤,痛苦用两年的时光染白了他们的头发。 如果将时间放到两年前,那时的章父和章母眼中是满满的自豪和骄傲,北大毕业的女儿就要出国交流学习了,望女成凤的章父和章母终于如愿以偿。令两位老人没有想到的是,女儿刚刚出国的第二个月,那边就传来如同晴天霹雳的噩耗:女儿竟然离奇失踪了!就在不久前,女儿还将租好的新公寓照片发到自己的手机上,只因女儿嫌弃之前的公寓太贵,准备和他人合租。 第一时间认为章莹颖可能遭遇不测的,是准备一起合租的学姐,2017年的6月9日,是两人约定签订租房合同的日期。这一天下午,章莹颖没有如约而至,就在半小时前,房东还收到章莹颖发来的信息,内容是自己大概会晚到十分钟。章莹颖的男友认识到事态的严重,立即通知联系到章父,并和校友们一起帮助章父办签证和护照。这是担心女儿的章父平生第一次出国,却是一场心急如焚的寻女之旅,没有过多地留意身边的风景,胸腔里的心始终是跳动不安。 然而第一次赴美之旅没能让章父找回自己的女儿,警方初步判定是绑架,但经过一轮新的排查后,发觉事情并非想象的那么简单。通过调查监控视频,警方终于捕捉到章莹颖失踪前的最后画面,就在事发当天的下午,章莹颖坐上了一辆由白人司机乘坐的陌生车辆。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出现在警方的视野,令人瞠目结舌的是,克里斯滕森还是物理系的在读博士生,就读学校正是章莹颖交流学习的地方。 表面看起来温文尔雅的克里斯滕森,起初只是受到警方的初步怀疑,可当警方仔细检查核实克里斯滕森的车辆时,基本确定了克里斯滕森的嫌疑人身份。隐藏在事实里的真相进一步被揭开,克里斯滕森的通讯设备含有关于绑架的记录,公寓内检测出几处血迹,而它的主人就是章莹颖。克里斯滕森大概也懂得铁证如山的道理,他的车辆副驾驶位置被严重清洗过,意图毁灭关键证据。直到克里斯滕森的女友愿意主动提供证词,证明克里斯滕森的谋杀事实,细思极恐的是,在悼念章莹颖的活动上,克里斯滕森还在和女友谈笑风生。 据克里斯滕森的女友回忆,那时的克里斯滕森对眼前的一幕似乎毫不关心,只是小声描述了自己拟订的用来实行绑架计划的潜在对象。2019年6月12日,距离案发整整两年的日子,在几处关键性的证据面前,克里斯滕森终于放弃抵赖,承认对章莹颖实行了绑架和谋害。法庭上的克里斯滕森全然没有一点悔悟的表情,他甚至对坐在旁听席上的章父和章母轻蔑一笑,口若悬河的辩方律师则极力推托,意图将克里斯滕森的罪行归咎于酒精导致的意识不清醒。 一生没曾出过远门的章父和章母听不懂克里斯滕森的英语,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望着神态自若的凶手咬牙切齿。更令章父章母心碎的是,他们要仔细听着翻译叙述凶手杀害女儿的过程:粗糙的棒球棍猛击女儿的脑袋,锋利冷冽的短刀在女儿的身上乱戳乱刺。 遗憾的是,陪审团的成员意见并不一致,纵使大多数成员投的赞成票,但只要有一票反对,死刑就不成立。克里斯滕森面临的最终处罚就是终身监禁且不能假释,这是死刑之外最严厉的刑罚,虽然这个审判决定并不能令人满意。其实在第二次赴美之前,章父和章母就明白女儿可能已经不在人世间了,学有所成的女儿终究没能过上苦尽甘来的生活。章父和章母唯一的心愿就是打听女儿的遗体,并将女儿带回家乡安葬,可就连这个心愿都不能完成。 审判结束后,克里斯滕森曾交代章莹颖遗体的处置下落,他将受害者扔到公寓外的垃圾箱里,时间过去这么久,估计早就被拉到垃圾掩埋场。先不说遗体极有可能被焚烧殆尽,就是在偌大的垃圾场进行搜寻都无异于大海捞针,付出的代价昂贵且无用。从法庭出来的章父和章母泪流满面,迟迟不肯放下用来擦拭眼泪的手帕,自幼乖巧听话的女儿,一直是“别人家的好孩子”,却在异国他乡葬送了自己本该美好的一生。 章家人离开前参加了章莹颖的追悼会,并将所有募集寻找章莹颖的捐款,用来成立章莹颖基金会。我们无法理解章父章母离开时的心情,昔日令他们自豪骄傲的女儿,永远地留在了大洋彼岸。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世界不只是花香鸟语的美好,还有令人发指的黑暗,在教育孩子向往美好的时候,更要告诉他们提防黑暗。 今日话题:你对“别人家的孩子”有怎样的情感? 关注:悦享新社会
从劳荣芝在法子英的掩护下劳娟,只身来到厦门,劳荣枝这位蛇蝎美人混迹于歌厅、酒吧,象一只夜猫,在黑夜里嗅腥觅食。她潜伏在喧嚣的大厦门,以卖酒客服女的身份在夜色的掩护下,在男人的大河里玩自由泳。 在厦门警方的威慑下!劳荣芝不敢在这鱼龙混杂的场所工作了,转尔洗白自已,摇身一变成了一名表销售员 在2019年11月在厦门警方‘’云剑‘’行动中被抓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抓获后,百般抵赖,不承认自已是劳荣芝 厦门警方动用高科技手段,确认其身份 确认身份后!劳荣芝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厦门警方经过一系列程序后,转交江西南昌警方,等待进一歩审理 案件后续进展,期待中…………
包青天之七侠五义有东风客栈、血蝙蝠、黑风寨、无头案、真假展昭、快意刀六个案件七侠五义是哪几个人。 以下是这六个案件的详细介绍。 1、东风客栈 珠宝巨贾在汴梁最大的客栈突然死亡,留下一纸遗书,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眼看案情明了,却没料到背后还有隐情,二十年家仇似海,究竟孰是孰非? 2、血蝙蝠 汴梁城中几位少女接连遇害,血色的离奇封印,神秘的作案手法,正在一筹莫展之时,幸的高人点拨,案情稍有转机,旋即再次陷入迷离。 3、黑风寨 无辜大爷的女儿不幸被强盗强抢入山寨,于是告到了开封府,案无大小,为了救助嬴弱女子包挣责无旁贷,派展昭前往解救,激烈的战斗即将到来。 4、无头案 落魄书生突发横财,以为从此时来运转,谁知猪头转眼就变成人头,发财不成反惹上一身的官司,无头尸体还没找到,又发现一具官服男尸,两具尸体又有什么关联? 5、真假展昭 外番进贡的贡品被山贼抢去,逃回的士兵回报乃是展昭所为。此事惊动了当今皇上。究竟是展昭还是另有其人,包拯又该如何作为? 6、快意刀 经过多年征战,宋辽决定议和,辽国王子亲临汴梁商讨和亲事宜,正在举国欢庆之时,王子莫名失踪,事关重大,时间紧迫,包拯连夜追查,却没想到反被人诬陷,只好私下暗访,却没想到处处受阻。
影片《湄公河大案》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扎波。 2011年10月5日两艘中国商贸船在湄公河“金三角”地区水域遭劫持,13名中国籍船员在湄公河泰国水域被枪杀。2012年4月25日主犯糯康被抓获。在此之前,依莱于2011年12月13日被抓获,桑康在2012年4月21日被抓获。2012年5月10日糯康由老挝依法移交中方。 2012年7月2日泰国向9名涉案军人发逮捕令。2012年9月“10·5”案件中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2012年11月6日“10·5”案件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糯康、桑康、依莱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西卡死刑;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劫持船只罪判处被告人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判决6被告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共计人民币600万元。 拓展资料: 10·5中国船员金三角遇害事件又被称为湄公河惨案,是指2011年10月5日上午,”华平号”和”玉兴8号” 两艘商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袭击的事件。此事件造成”华平号”上的6名中国船员和”玉兴8号”上的7名中国船员全部遇难,其中1人失踪。2011年10月28日下午,泰国表示,嫌犯是隶属于泰国第三军区”帕莽”军营的9名士兵。2012年4月25日,”10·5″案件联合专案组在老挝波桥省抓获案件主犯糯康。 2013年3月1日,案件主犯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在云南昆明被执行死刑。 参考资料:人民网–湄公河案元凶执行死刑
提出这个问题说明提问者有当警察的意愿或已是刚穿上警服时间不长的新警察案件到了刑警队严重吗。 我告诉你,在战争年代军人负伤和牺牲重多,在和平年代警察负伤和牺牲多于部队和其它任何行业的人员!公安工作是一个非常高危险的行业,它的危险程度高于其它行业,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回答你的提问,当刑警危险吗?我告诉你既危险,也不危险!这怎么理解呢?我从警30余年,从事刑警工作(刑事侦查工作)就20余年。其中在案件侦办中,经历过很多危险的场景,参与侦办的有些案件在中央电视台、省市电视台、香港凤凰卫视或报纸上都出现过报道,但在侦办案件的过程中,所有参战人员(包括自己)都没有发生过什么重大的意外伤害事件。我们能做到这点,这关键在于平常的训练,经验总结和具体事件中对易于发生的各种情况分析,精细研判,安排布置,参与人员间相互合作配合和处置措施预案到位有关。还有一点是个人的机灵(灵醒程度),即随机应变能力强有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一定的帮助。
一分钟的奥特曼,你可以在以下成就中选择一个完成奥特曼身份证: 使用斯派修姆光线摧毁美国的航母群 用奥特炸药把靖国神社炸成青口申土 用瞬间移动接来台湾省省长菜菜子来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二代身份证 在法国投降前占领巴黎 用冷冻光线修复南极冰川,阻止全球变暖 用立波留姆光波将地球上无法处理的污染物打入黑洞 用艾梅丽姆还原光线救活即将死去的人 用透视眼帮助街上的女性矫正因为错误地佩戴胸罩导致的健康问题 用M87光线在月亮上以能在地球上看到的大小写下喜欢的女孩的名字 十个亿?小了,格局小了 有哪些奥特曼暴露了身份? 初代中早田身边的人从头到尾都不知道他的身份,就是早田自己最后还被初代/佐菲洗脑,出现记忆空缺,忘了自己曾是人间体。 诸星团隐藏得很深,直至雷欧时代也没有人类看出他是赛文。 乡秀树因总是在战斗中失踪遭到怀疑,但居然次次蒙混过关,甚至在打那只大海蛰时用出“去拜菩萨”之类的鬼话,而他的那群白痴队友竟然也信了,他也干脆一骗到底,最后装死遁去。 北斗星司和南夕子的身份从来没被识破过,虽然一开始还可以理解为两人互相打掩护,但南夕子跑路后北斗还是没被识破,只能感叹他的好运和他队友的弱智;不过北斗比乡厚道,最后还是告诉了孩子们他的身份。 东光太郎原本也隐藏得很深,不过他开导人是把话说得太满,结果只好自报身份还得靠人类之身去解决外星人,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有哪些案件是因为小细节破案的? 看过一个真实案例,印象中是《法制月刊》上登载的,不过因为时间太久远,大概是八十年代事儿,有些细节可能不太准确了。 锅炉杀人案。清早,有人报案,说一个女工小张失踪了。 是个刚上班没多久的女生,在工厂单身宿舍住,长得漂亮,有几个追求者。 由于小张早上没上班,人事科觉得奇怪,就去宿舍找。结果看到宿舍门是锁的,敲门之后貌似人不在宿舍。那个年代没有什么联系方式,人事科等了半天,觉得不对劲,于是报了警。 警察找人开了小张的宿舍门锁,检查了宿舍,宿舍没人。一件大衣随便的放在了床上,桌子上有摊开的书本,也没看到丢什么东西,钱包什么的都在。 警察询问了两边的宿舍,都说没听到有特别的声音,比如吵架打斗之类的。有同事说大概九点十点的时候还看见过小张,之后没留意。 看情况是想出去做什么事,然后没穿大衣直接走了。由于是北方冬天,十二月初,虽然不穿大衣也能出门,但是不可能走远,估计就是在工厂范围内。 工厂区有墙围着,紧贴着是居住区的墙,共同围成一圈,最后都是由厂区大门出入。问了厂区大门保安,保安说从下班开始就没见到小张出去过。警察也询问了几个追求者,几个追求者当时要么不在现场范围内,要么就是在上班,没有接触时间和条件。 警察继续走访,问来问去,最后能确定的就是小张没有出过工厂厂区。 一个大活人,没出厂区,怎么就没了?一点痕迹也找不到! 在和职工们聊天的时候,警察听到了一件事:很多职工都说“昨晚上宿舍很热啊,锅炉烧的真给力。” 再具体问一下,说自从十一月中开始供暖,宿舍内一直是不暖和,保持在大约十几度。好像公司有什么节能要求之类的,要求锅炉房的工人只要烧到“不冷就行”。但是在昨天晚上,估计是十一点开始,温度超过二十多甚至可能到了三十度,往常穿着毛衣的宿舍要穿单衫才行,一直到接近早上温度才降下来。 有问题! 警察们去锅炉房问了一下,昨晚当班锅炉工小李已经下班回家了,现在当班的不知道昨晚烧锅炉很热是怎么回事。顺便说一句,小李也是小张的追求者之一。 继续查当班的小李,小李说昨晚有人抱怨太冷,所以烧热了点。 是谁抱怨? 小李有些躲躲闪闪:”反正就那些人呗,住单身宿舍的。“ 具体一点! 小李继续躲躲闪闪:”就是那些人……“ 真有问题! 警察重点检查锅炉房。锅炉房被整理的非常干净,地面用水冲刷过,煤灰全都铲了出去扔在煤灰堆上。 警察开始翻煤灰堆。终于在煤灰堆里,挖出来几块小骨头片。 一切都通了。 小张晚上看书,觉得单身宿舍里太冷了,去锅炉房找锅炉工小李商量能不能烧热一点,小李就想着借机会和小张“亲热一下”,小张不同意,小李大怒,把小张掐死。掐死之后慌了,不知道怎么处理尸体,最后想出办法:直接把尸体扔进锅炉里烧掉。尸体扔进去之后开始拼命填煤烧锅炉,导致宿舍温度飙升到接近三十度。然后早上下班前停了锅炉,把煤灰全铲掉,锅炉房全部清洗了一遍。
因为疑罪从无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而对于证明当事人构成犯罪的证据必须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疑罪从无;(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如果对于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或犯罪事实存疑的,就无法达到确实、充分的要求,就不能对当事人定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二十年前,小青年用6斤炸药炸铁路,差点害死了2000多人2000年11月16日凌晨,一辆火车疾驰到广西南丹县境内的崇山峻岭之间赤峰火车站杀人案。机车的大灯照得山间的树木发白,当列车疾驰到K263+267米处时,突然“轰隆”一声巨响,火车剧烈地震动了一下就紧急停止在石板井一号隧道前。 这列火车是K143,从北海开往成都,当时车上满载乘客。巨大声响把旅客从沉睡中惊醒,列车长、乘警长立刻下车查看,发现火车竟然被人炸了。在火车右侧下边的钢轨被拦腰炸断,长度约为70厘米,枕木下面被炸出了数个大洞。重达130吨的机车越过爆炸点后,5吨重的柴油瞬间洒漏一空,车头歪靠在山体一侧。 剧烈爆炸所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众人下车查看之后,顿时吓得目瞪口呆:火车正好停靠在悬崖边上靠着山体,若火车靠往另外一边,火车就会翻下悬崖去,车上的2000多人必将难逃一劫。所有人都在鬼门关前走了一遭,众人想起来都后怕不已。 火车被炸之后,当地有关部门紧急封锁现场,并上报国家备案,国家高度关注此事,广西当地的负责人亲自到现场指挥破案。这次爆炸被称为“11·16爆炸案”。短短的半天时间内,国家、省、市三级专家组16人赶赴现场破案。经过8个多小时的紧急修复,被炸的铁轨重新安装,火车得以恢复畅通。 火车被炸现场 经过刑侦专家现场调查,发现此案是一场有预谋、有组织、有准备的犯罪行为。爆炸的时间应该在黎明前1小时,由于此地是荒山野岭,爆炸之后罪犯立刻窜逃,黑漆漆的夜里无法发现凶手。罪犯对地形极为熟悉,他们事前还蹲点过,精心谋划制造了这场性质恶劣的爆炸案。 为了侦破案子,工作组按照任务分配,实行小组作业,分为信访组、调查组、沿线辐射调查组等多个小组进行走访。经过调查发现,要破案的难度非常大。仅仅在2000年,南丹当地从正规渠道弄到的炸药就有4000吨,雷管1403枚,导火索510万米。民间私藏的炸药、导火索和雷管更是不计其数。 经过大海捞针似的调查,重点就年轻人、有前科的人调查,调查村屯213个、120多家厂矿企业、200多处旅社、宾馆和出租房,走访群众6000多人,排查有劣迹的人员420多人,最后列出重点嫌疑人员79人。 被炸断的铁轨长达70厘米 列出这79个人后,又从79个人里筛选出了4个重点怀疑对象。 一个叫周某某:他的儿子在火车上卖东西逃票,失足跌下列车身亡。他扬言要在11月16日炸火车,他的嫌疑非常大,因为他说的这个时间与爆炸案发生的时间在同一天,而且作案动机明显。 一个叫苏某某:他因为超生被开除了公职,曾经威胁说如果不解决他的工作问题,他就要报复铁路。苏某某原来就在铁路部门工作,所以他针对铁路下手的可能性是很大,而且也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和动机。 一个叫方某某:他在列车上捡啤酒罐和列车员发生过争执,他为此怀恨在心,两次在铁路上卧轨阻止列车前行,他的行为被车站严厉处理后更不服气,曾经扬言要炸了火车站,要炸了火车。 一个叫崖某某:火车爆炸案发生之后,崖某某就给人吹牛说火车爆炸是他干的,他一人做事一人当。 这4个人都有重大作案嫌疑,警方对这4个人进行重点调查,结果发现这4个人当天都不在出事地点,而且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经过严密分析,警方排除了4人作案的嫌疑。后来又调查到一个叫“胡子”的年轻人,结果这个年轻人那天正好在独山县,所以也没有作案时间。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案子还是没有进展,陷入了僵局之中。 3月22日,南丹县城内的民警抓住了3个携带炸药包抢劫摩托车司机的小青年。3个小青年用土制的炸药包抢了70块钱,他们被捕后交代,有一个叫“板刀”的年轻人有可能知道火车爆炸案。专家组很快就找到了这个叫“板刀”的年轻人,板刀真名叫莫明涛。莫明涛交代,他的表哥和村里的几个年轻人曾经约定要去炸铁路。 调查取证 莫明涛说,他的表哥等人炸铁路前曾经邀请他一起参加,后来被他拒绝了。表哥等人炸了铁路之后,就逃去了天津、海南、博白和金城江等地。专家组很快收集到了这些人的名字和地址,很快就将潜逃在外的犯罪分子抓获。这些人被捕之后,案子终于真相大白了: 原来,村民莫明进、莫家贤两个人住在靠火车站的村子里。两个青年不学好,到火车上盗窃旅客财物被抓住劳教了两年。两个人对火车站、对铁路产生了仇恨。11月4日晚上,莫明敬、莫家贤等几个年轻人在村民姚秀波家里吃饭。几杯酒下肚之后,莫明敬提议用炸药去炸火车,教训一下火车站。几个小青年不知轻重,竟然都同意了。 11月10日,莫明敬、莫家贤等人来到下关屯龙和军家里要炸药,以炸鱼吃为由弄到3公斤炸药,他们用蛇皮口袋装了炸药,背去了莫家贤家里。在莫家贤家里,几个年轻人把6斤炸药用导火索、雷管装好,弄出了三个大炸弹。 11月15日,姚秀波以拉水为由,借来姐夫的三轮车把炸弹、镰刀、撬棍和几个小青年拉到了铁路桥下。凌晨4点55分,当满载着2000多人的列车K143从北海开到南丹时,莫明敬点燃了三个炸弹的导火索,他亲眼看到了剧烈的爆炸声同时响起,然后吹了一个口哨就带着众人逃离了现场。几个年轻人回家的路上,一路欢呼一路说笑,丝毫没有意识到此事的危害性有多大。 此次爆炸直接造成经济损失70多万元,几个年轻人埋炸弹都朝着一个方向,若是把炸弹交叉排布,火车必然会跌入悬崖,车上的2000多人将难逃一劫,到时候造成的危害将难以想象。所幸几个年轻人把炸药都埋在了一边,爆炸后惯性把火车炸到了一边靠向了山体,而不是甩向悬崖,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2001年9月,主犯莫明敬、莫家贤以破坏交通运输罪,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从犯姚秀波判处无期徒刑,姚再付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莫明东在最后一刻没有到场,被判处徒刑7年,龙和军提供炸药并且教几个人制造炸弹,虽然他被蒙蔽说是拿去炸鱼,但也被判了5年徒刑。 这一场爆炸案结案后,国家开始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发布通告,全力整顿民间的爆炸物资,严厉禁止买卖炸药和雷管等爆炸物。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民间混乱的爆炸物管理才得以理顺,社会秩序得到极大改善。 抓捕行动 这桩案子影响极大,当时很多人都知晓此案。这桩案子是几个小青年为发泄不满做的,差点害死了2000多人的性命,此案直接推动了中国民间爆炸物管理措施的出台,所以不得不说是一桩很重大的案件。时至今日想来,车上的乘客还心有余悸。
很多年前,笔者看过一部纪录片,名字叫做《中国西部刑侦大案纪实》,而在这个系列纪录片当中,有一起灭门惨案笔者的印象极为深刻,事后甚至还查询过有关这起案情的细节赤峰火车站杀人案。 这起案件就是20年前轰动一时的四川汉源县林政村灭门惨案! 2001年4月4号的下午,汉源县林政村的周杰锦家的院子里却一反常态地陷入一片寂静当中,在一整个白天,这个院子的大门不但没有打开过,院子内反而丝毫声音也没有。作为这个村子里著名的富裕户,周杰锦的家算得上是人丁兴旺,除了身为户主的自己和老伴之外,还有两个女儿、一个五岁的外孙子(大女儿所生)和几个月大的外孙女(二女儿所生),另外大女婿和二女婿李德文也同住在这个院子里。 一家八口即便谈不上其乐融融,但也算得上是热闹非凡!不过头几天因为父母家临时有事,大女婿一直在父母家居住,直到这一天的下午才回来,也正是他走到大院的门口,院子里的诡异安静和大门的紧闭,让大女婿察觉到异常。 尽管觉得有些奇怪,但大女婿还是不假思索的打开大院的房门,但随着大门的打开和自己走进院子,眼前的一幕让自己当场傻了眼:此时在院子里,竟然躺着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而其中的几具尸体不但身中几十刀,头部和面部更被砍的稀烂,以至于惊慌失措的大女婿都无法能确认这些死者到底是谁?究竟是自己的家人还是外人? 而随着大女婿和村民们的报警,警察也很快来到了现场,经过现场的清点和大女婿的辨认,最终的结果依旧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结局,院子里和房子里遇难的全部都是自己的家人! 大女婿的岳母,也就是户主周杰锦的老婆死在院子里,是被人连砍多刀致死! 走进这家住户一楼的门厅,户主周杰锦和大女儿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两个人的死状最为惨烈,每个人至少挨了几十刀,甚至头部都被打碎,经过反复辨认才确定身份。 警察走上二楼,在大女儿卧室的床上又发现了她年仅五岁的儿子的尸体,死因同样是被砍死。 在小女儿的卧室里,跟大女儿的儿子一样,小女儿被人砍死在床上,而她年仅五个月大的女儿下落不明。 而犯罪现场先后散落着沾满血迹的菜刀和铡刀,显然,这就是凶手使用的凶器。但更值得注意的是,通过警方的观察和搜索发现,该家住户的门窗没有撬开的痕迹,屋内也没有被翻动过。由于不喜欢往银行存钱,户主周杰锦个人存款的六万多元现金还完好无损地放在家里,这说明凶手并不是劫财。如此大下黑手,那就只能是寻仇了! 在警方勘察现场的同时,警察自然也注意到了那个关键的线索:一直住在这个家里的二女婿和他五个月大的女儿呢?至少在这一刻,二女婿李德文首先就成为了最大的嫌疑人。警方怀疑他是这场灭门惨案的真凶,不知出于什么原因,他在血洗了全家五口之后,独自带着女儿走了。 可随后的进一步勘察,警方发现自己想的还是太简单,因为他们在搬运尸体的时候,发现了一个新情况:他们在搬运二女儿尸体的时候,意外的发现她的身子底下竟然压着自己五个月大的女儿,而这个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也同样中刀身亡。 而这也就意味着,最大的嫌疑人李德文似乎在那一刻得了失心疯,把岳父岳母和老婆这些外姓人杀了也就罢了,他竟然连自己的亲生女儿也不放过! 随后,警方扑向邻村李德文的老家,然而,李德文的家人对刚发生的这起灭门惨案毫不知情,通过对这个村子的走访了解,案发的前后也的确没有看到李德文在这个村子里出入。李德文家属协助作案的嫌疑被排除,那他到底去了哪? 随后的三个月,警方一无所获,甚至完全查不到李德文的踪影,直到当年的七月底,随着通缉令的发布和群众的举报,警方才得到了确认的消息,在甘洛县某一个煤矿里,发现了正在打工的李德文的踪影。 而抓捕的警方随即前往李德文的躲藏处,也许是碰巧想转移,也许是提前预感到了危险,警方抓捕李德文的时候,正好恰逢李德文辞职离开,好在中间只相差了几个小时,得知李德文刚刚离开的警方马上扑向当地的客运站,最终把准备外逃的李德文当场抓获。 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大家对此很熟悉,警方快马加鞭将准备外逃的犯罪分子抓获,这样的场景大家更加熟悉。但此时不管是旁观者还是警方,大家都在疑惑的那个问题:作为女婿的李德文到底出于什么目的?非要把周家赶尽杀绝?甚至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没有放过!这多么大的深仇大恨,导致他做出了如此疯狂的举动! 事实上,早在前期的走访过程中,警方就已经初步知晓的原因,只不过还需要李德文来亲口确认,而他随后的被逮捕,也让他承认了警方猜测的事实——在这个家族里,他被欺负的太狠了! 前面我们曾经提到过,在这个村子里,周杰锦是同村的富裕大户,不但有着数目可观的土地,平常还进城贩卖一些水果,所以在这个村子里,他们家算得上是个小财主。但地位上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也催化出了周氏家族的脾气,或者更加准确地说,他们一家的脾气都不是很好,在同村的村民内部,他们一向是极为霸道! 当然,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这种状况完全是一种常态,按照我们更加熟悉的话来讲——有钱就是任性!所以作为上门女婿的李德文,在他们家的日子可以算得上是苦不堪言! 李德文是邻村的一名青年,一年多之前与周杰锦家的二女儿相识,经过短暂的相处后就结为了夫妻。由于李德文家境比较贫寒,家里没能力为李德文提供房子和彩礼,所以婚后的李德文一直作为上门女婿居住在周杰锦家的院子里。试想一下,一个有钱家的户主面对一个没钱的上门女婿,本来就脾气暴躁的周杰锦还能有什么好脾气吗? 不管是村民提供的线索,还是事后李德文的供述,一年多的婚后生活,李德文的日子简直生不如死。平常家里的做饭和家务需要自己来承担,周杰锦家里的土地也需要自己帮忙来耕种,自己在周家几乎就是一头会说话的牛。但即便是自己任劳任怨,周杰锦也从来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大女儿也同样把他当成奴才来使唤,而自己的老婆,也就是周杰锦的小女儿,也在这个过程中毫不吭声。 而案发前,一个更大的冲突是,周杰锦始终抱怨李德文迎娶自己的二女儿时没有提供可观的彩礼,一直要求李德文将自己父母的耕地交给他们家来使用。可那是李德文父母赖以生存的源泉,都给了自己的岳父,拿自己的父母怎么活? 所以面对着岳父家的无理要求,李德文始终是默不作声,但为此也自然承受了更多的咒骂。 故事讲到这里,相信大家一定会存在一个不解:话说周杰锦的家庭怎么是这样的一种奇葩构造?他们家不是村里的大户吗?那女儿嫁娶理应门当户对,说白了,就是应该找一个有钱的,怎么会找一个穷得叮当响的李德文? 而疑问的答案,其实也诠释了周杰锦的家庭为什么脾气如此之大?因为周杰锦的二女儿并不是头婚,而是二婚!而她的姐姐也就是大女儿,也同样是二婚出身! 事实上,周杰锦的两个女儿在很早之前就都有过婚姻经历,并且女婿都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但纵然两个家庭对等,由于两个女儿的火爆脾气,两个丈夫都因为受不了妻子的暴躁和虐待进而离婚。而周家在当地的霸道,也让众人对他们家敬而远之,久而久之,有钱的家庭看不上他们家,那周杰锦的两个女儿也只能退而求其次,最终先后选择了两个出身一般的丈夫。 但即便如此,有过离婚经历的两个女儿也不把他们的新丈夫当回事,不但当成奴隶来使唤,更想谋夺两个丈夫家的家产。 而最终的惨案在2001年的4月3号晚上彻底激发! 当天白天,也正值春耕季节,周杰锦和大女儿指使李德文去自家的田地里去干活,但由于同一时间,李德文父母的田地也需要工作,李德文就提出先去父母的地里去帮忙,回头再处理岳父家的土地,而这引起的岳父和大女儿都不满。 当晚,饥肠辘辘的李德文回到家里,见厨房里根本就没有为他留饭,李德文就只能简单做上一口饭。可不曾想,这一幕被正在下楼的大女儿看见,大女儿嘲笑李德文连自己家的活都没干,又凭什么去吃他们家的饭?说完便夺走了李德文手上的饭碗,李德文与她争吵了起来。 而听到了争吵声,岳父周杰锦迅速下楼,看到自己的女婿竟然敢跟大女儿顶嘴,周杰锦对准李德文上来就是几个耳光,并要他立刻滚出家门!而这样的场景,在此前一年多的时间里,不知道在这个院子里出现过多少次。此前的那些冲突,李德文都忍了下来,但也许矛盾激化到了这一天,李德文的内心早已经承受不住,就在这一刻,他彻底喷发了! 按照李德文事后的回忆,随后的十几分钟,自己的身体几乎已经受不了控制,他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对准大女儿和岳父一顿疯狂砍杀,大女儿被当场砍死,岳父被砍成重伤,而听到异常声音而下楼的岳母也被当前的血腥场面吓破了胆,岳母企图逃出院子去求救,结果被李德文追了上去,在院子中央将其推倒在地,再用菜刀将她砍死。 这个时候,菜刀已经被砍的卷了刃,李德文又找到了一把铡刀,对着还没死去的岳父又是一顿砍杀,长期压抑的仇恨,甚至让他用刀把自己的岳父砍得面目全非。而连杀三人的李德文已经完全停不下手,他随即冲到楼上,将正在睡觉的、大女儿年仅五岁的儿子砍死,随后又冲进了自己的卧室,持刀对准了自己的老婆,也就是周杰锦的二女儿。 此前楼下发生打斗的时候,正在楼上的二女儿不以为然,因为这样的一幕在以前经常发生,只是她不知道的是,以前楼下发生的是自己的丈夫被打而不敢还手,但这一次,可是自己的丈夫连续反杀自己的家人。等到丈夫李德文持刀冲进卧室的时候,他的老婆才意识到情况不妙。 或许平日里骄横惯了,或者在这一刻,李德文的老婆对丈夫的叛逆也感到了措手不及,在看到李德文浑身是血,楼下的亲人们很可能已被杀光的情况下,李德文他老婆竟然还指着李德文破口大骂,结果情绪失控的李德文直接对着自己的老婆连砍多刀,又将自己的老婆砍死在床上。 但让他无比后悔的是,由于他下手完全没有了轻重,混乱之中,他的铡刀竟然失手砍死了老婆旁边的女儿。但创下了一场灭门血案的李德文也无法回头,在杀光了院子里的所有人之后,李德文只能简单地收拾行李跑路,直到三个月之后被抓! 而最终的结果自然不用多说,李德文被判处死刑。 这起案件丧心病狂么?答案是非常肯定的!毕竟一家六口全部被杀,这种灭门惨案必须要纳入到这一行列当中。那李德文值得同情吗?至少以笔者的个人观点来说,他也是值得同情的,如果说这起案件到底错在了哪里?也许他一开始就不应该成为这户家庭的上门女婿!他以为来到这样的家庭就可以摆脱贫困,但是他想多了! 最讽刺的是,由于周杰锦一家全部身亡,那他家的六万元存款咋办?答案自然也非常的戏剧性,直系亲属都没有了,那其他的亲属总还有吧?这些钱、房子和地很快就被那些亲戚平分,也许周杰锦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靠着丢名声才换到的这些钱,最后却让别人给花掉了! 忍不住又想起了小品中那句经典的台词——人死了,钱没花了!
我们不能笼统地说女人的恐怖,这其中有无视法制观念,又加上了性格的偏执刚烈,做出了一些出格的甚至触犯刑律的事,造成了社会的巨大影响,为人们所传说,故而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力重庆最美女孩吓人图片。这是极个别的,也有人云亦云,以讹传讹的成分。我的讲述的故事,不过想给常人以警示的作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我被单位委派,任企业驻河南办事处主任,长住郑州金水区花园路一带。有一家著名企业的老总,口袋里銭多,社会上有名望,又仗着年轻,自己有老婆,又找了个年青的姑娘作为相爱的人。当时社会上还不是很流行小三的,这位老总是吃螃蟹的先驱者。他相好的美女身已有孕,他为照顾她,又另外找了相好的。身有孕的女士,竟然把老总杀了,自己到公安机关自首了。性格刚烈的钻牛角尖的女人,你是碰不得的。 有的痴心的女人也是碰不得的。你的上手或许不会很轻易的,但是一旦依附了你,你想享受个一夜情,或者一拍两散就不能依赖你的愿望了。这种女人我见过,她会不顾一切地追逐你,使你欲罢不能了。她会在企业门口等你,不顾場合拥抱你挽着你,令你爱惜名誉顾及名声的人惊惶失措。那种有身份的有地位的有家庭的人,遇到这类情景,你你何以自处? 也有这样的女人,来个仙人跳。你想占有我的便宜,好啊,约定时间地点,正待入谷时光,女人的老公突然出现,赔偿点损失事小,搞你个身败名裂的,还不是你自找的苦吃? 总有那么几个贱的男人,按奈不住自己,有了几文钱,谋求到个职位,碗里的鍋里的统吃,节外生枝地搞出个名堂来,结果有的身败名裂的,有的收不了場,真的还是犯不着。三种女人,以牙还牙 以眼还眼的不全是她的不是,一个有痴心的儿女情长者,你不去惹她就平安无事了。至于仙人跳的演技,也得遇上愿者上钩的伙计? 你听过哪些非常吓人的真实案件? 将女尸煮熟,再用纯熟的刀功将女尸切成2000多片,再将尸体抛撒四处,故意留下三根完整的手指头!1996年—2024年,碎尸案已发生25年,凶手依旧逍遥法外!这是我听过最最恐怖的案件! 惨案梗概: “南大碎尸案”—1996年1月10日,南京大学的大一女生刁爱青消失了!1月19日,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 警方发现,刁爱青的尸体被煮熟了,煮熟后,凶手利用精湛的刀功将尸体切得细碎,并将碎尸排放得整整齐齐。然后凶杀东扔一包碎尸,西扔一包碎尸,弄得满城都是碎尸,满城陷入恐慌! 在碎尸中,凶手故意留下三根手指头,仿佛在挑衅警方:“我杀人了,你们有本事来捉我啊!” 遗憾的是,案件至今还没有查明真相,甚至线索都特别少,成为了中国著名的惨案及悬案。 这个案件耸人听闻之处有: 凶手太残暴,就是个人渣经警方调查,刁爱青作为一名大一新生,并没有与谁结仇结怨。而凶杀却将刁爱青碎尸2000多块。由此可见,第一,凶杀可能是无差别杀人,就是逮到谁就杀谁。第二,凶手的杀人手段太残忍,他反人类,是个人渣,禽兽不如! 凶手的心理素质太强大,超级变态凶手能慢条斯理的将尸体切成2000多块,可见这个变态杀手的心理素质特别强大。慢悠悠的碎尸,我们这些人听都听得头皮发麻,而凶手却做出了这样变态的事。这样的凶手我们一听就不寒而栗! 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者厨师从用精湛的刀功切碎尸体,可以窥见,凶手要么是医生,要么是厨师。想想,有个医生他每天要接待无数个病人,或有个厨师每天要招待无数个客人,结果这个医生/厨师,心理黑暗,是个脸红心不跳的碎尸凶杀,这样的伪装者令人多么的恐怖! 凶手故意杀人后,还故意挑衅世人凶杀碎尸时,故意留下了三根手指头,扔在垃圾堆了。这是在向世人炫耀他碎尸了,向世人发起挑战书:“有本事你们让我绳之以法啊!”我们的社会面对着这样一个变态杀手、挑战者,听闻后是不是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凶手至今逍遥法外,案件难以破解凶手至今没有归案,依旧逍遥法外。他或许是一个酒店的厨师,或是一个医院的医生,反正,他这个变态杀人魔,就生活在普通人的身边,这是多么的恐怖!哪天他心情不好或心血来潮,再来次碎尸案,也是有可能的! 最后,在这里希望警方能早日破解“南大碎尸案”,以告慰刁爱青的在天之灵!
被告人触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区别、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就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区别 (一)、关于调解: 1、民事诉讼中: (1)调解是一项基本原则,在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只要案件性质适合调解,人民法院均可以进行调解; (2)对案件,人民法院必须首先进行调解。 2、刑事诉讼中: (1)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进行调解; (2)对《》第170条前两项规定的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3)对公诉案件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三项规定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民事诉讼中: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如专利纠纷案件等。 2、刑事诉讼中: (1)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2)可能判处、的普通刑事案件; (3)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三)地域管辖的确定原则 1、民事诉讼中: (1)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一般原则,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为例外规定; (2)民事诉讼中有大量的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犯罪地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为辅; (2)最初受理地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法院审判为辅; (3)刑事诉讼中也有一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 (四)管辖权的转移 1、民事诉讼中: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把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 2、刑事诉讼中:依法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审判组织的人数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是三人以上的单数即可,没有更具体的人数要求。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除了须是单数外,还要求:对于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审判时应由三至七人组成;对于第二审案件,合议庭应由三至五人组成。 (六)回避申请的决定权 1、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2、刑事诉讼中:对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等非审判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 (七)公开审理的情形 1、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2、刑事诉讼中: (1)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以及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2)当事人提出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3)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被告人的案件,可以不公开审理。 (八)申请恢复诉讼期间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 2、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5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九)近亲属的范围 1、民事法律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刑事诉讼中: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3、行政诉讼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赡养关系的亲属。 (十)立案以及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期间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人。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2)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但法律及有关文件没有规定向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的时间。 (十一)是否准许撤诉 1、民事诉讼中:在宣判前,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不准许原告撤诉的,可以在原告拒不到庭时作出缺席判决。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在宣判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准许,也可以裁定不予准许; (2)自诉案件:在宣判前,自诉人出于自愿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十二)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能否再次起诉 1、民事诉讼中: (1)当事人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2、刑事诉讼中: (1)公诉案件:人民法院裁定准许人民检察院撤诉的公诉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人民检察院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十三)第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2、刑事诉讼中: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十四)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宣判后10日内向当事人送达判决书。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5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十五)上诉的期限和对上诉的限制 1、民事诉讼中: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5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为10日; (3)法律规定当事人只能对“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三种特定的裁定提起上诉,对其他民事裁定不准上诉。 2、刑事诉讼中: (1)对第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对第一审裁定不服提起上诉、抗诉的期限为5日; (3)法律没有限制可以提起上诉、抗诉的刑事裁定的种类。 (十六)二审的审理范围 1、民事诉讼中: (1)第二审的审理应当围绕当事人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查,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不予审查; (2)第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第二审的审理范围可以不受上诉请求范围的限制。 2、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十七)二审的审理期限及批准延长 1、民事诉讼中: (1)对判决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对裁定上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没有可以延长的规定。 2、刑事诉讼中: (1)审理对判决上诉、抗诉和对裁定上诉、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都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情形之一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 (2)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其延期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十八)二审维持原判的形式 1、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2、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用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 (十九)申请再审的期限 1、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2、刑事诉讼中:法律对申诉和提起再审没有期限的规定。 (二十)决定再审的案件是否停止原裁判的执行 1、民事诉讼中: (1)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2)人民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再审申请符合应当再审的情形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十一)的适用条件1、民事诉讼中: (1)拘传属于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2)适用对象:只能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人;或者是必须到庭的,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3)必须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而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才可以适用; (4)法律没有规定拘传可以持续的最长时间。 2、刑事诉讼中; (1)拘传属于刑事强制措施; (2)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在必要时决定适用拘传,不以经过传唤为条件; (3)拘传持续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小时。 (二十二)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的差异 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内涵与外延的区别民事诉讼证据与刑事诉讼证据在内涵上是有所不同的。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
区别很大,从不同角度看,就会得到不同的答案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区别。比如: 1.从性质上看,刑事案件一般是公权力机关代表国家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民事案件则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纠纷,解决纠纷。 2.从程序上看,刑事案件分为公安机关侦察阶段、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以及法院审理阶段等;民事案件则主要是民事主体自主提起诉讼(包括仲裁等),法院审理,划清责任等。 3.从结果上看,刑事案件的结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一定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死刑等(当然经侦查或审理认为不构成犯罪的除外);民事案件的结果则是,法院仲裁委等以判决裁决等形式确定争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定纷止争。 除此之外,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的参与主体、参与程度也各不相同等等。
刑事案件的罚金不缴纳的话罚金,会有很严重的后果。不要以为既然是刑事案件,反正都要进去蹲大狱,罚金的事儿,那肯定就不缴那也拿你没办法。下面就讲一下,刑事案件如果不缴纳罚金会有哪些严重后果。 首先就是,法院的判决会有直接的影响。比如说,有机会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的,没有缴纳罚金的话,可能直接就会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的实刑。本来是要判处6年刑期的,刑期上浮20%,直接就是7年零两个月了。也就是说,不缴纳罚金的话,所受的处罚肯定会更重。 其次来讲,不缴纳罚金,进入监狱以后,会被认定为认罪态度恶劣,也就是说你这个人没有悔改的表现,直接就会失去很多减刑的机会。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就是不缴纳罚金,不仅判得会更重,而且坐牢时候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别人减刑。 最后来讲,如果不缴纳罚金,即使刑满释放,法院也可以在任何时候对你进行强制执行。这也就意味着你很有可能上征信黑名单,被列为老赖。对生活方面,也有很大的影响。 所以,奉劝大家一句:平时一定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挑战法律的底线。如果已经违法犯罪,就一定要认罪伏法、积极坦白,争取法律的宽大处理。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2012年度十大数据全国扫黄打非网。 这十大数据分别是:全国共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4508.8万件;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1.5万余起;全年共清理境内网上淫秽色情等违法信息370多万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委组织9次督查行动;北京“9?27”制售淫秽出版物团伙案中,主犯以制作淫秽物品牟利罪、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依据最新司法解释,广西贺州市一音像店店主刘某某因销售侵权盗版光盘545张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依法逮捕,现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北京“mm公寓”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案已抓获涉案人员2148人;江苏南京“6?04”批销盗版光盘案涉及光盘及母盘生产线20条;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举报中心全年受理群众举报、咨询电话5.5万个;4月底,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在各地同时举行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非法出版物2900万余件。 当天,该办公室还公布了2012年度十大案件,包括:新疆和田“12?26”特大非法出版物案;河南郑州“4?09”销售非法出版物案;广东顺德“11?24”非法复制光盘案;北京“9?27”制售淫秽出版物团伙案;贵州贵阳“2?22”贩卖盗版淫秽光盘案;江苏扬州“2?03”广告联盟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江苏南京“4?16”制售盗版教辅图书案;河北石家庄“5?31”医疗广告类非法印刷品案;湖南郴州非法出版《中国观察》杂志案;内蒙古呼和浩特“11?08”假记者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