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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监察官制度是谁发明的?后来又为什么取消了?-趣历史网

古代的监察官制度是谁发明的?后来又为什么取消了?-趣历史网

  众所周知在皇权独大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决策相关的辅助机构以及监察官制度,那么这个制度是谁发明的?后来又为什么取消了?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起看看吧。  一、监察官制度的兴衰及特点  1.监察官制度的发展沿革  我国监察官制度的最初确立是在秦朝时期,完成六国的统一之后,朝廷对原本六国的旧有封地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因为领土面积的空前广阔,秦朝在中央分设三司,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  御史大夫便是我国最早的监察机构。所谓监察,就是监督,并通过监督维持官员的廉洁性,这种监察官制度在最初的时候有利于秦朝国政的实施,因为当时秦朝为了方便管理,在地方上使用了郡县制,并由中央派遣官员到地方任职。  对于人来说,懒惰性是在所难免的,不可能每一个官员都做到专心任职,尤其是官员的地方线延伸较长,有些偏远地区难免会疏于管理,渎职轻慢的现象经常会出现。  所以秦朝的监察官制度非常有施行的必要,不过在后来,监察官的性质逐渐发生改变。  由于秦始皇自身的疑心,开始将监察的重点由地方转向中央,主要监督朝中官员的所作所为,观察其是否有造反的迹象和潜在造反的可能,这种严格化的监督管理让其根本职能变成了监视,导致官员人人自危,蒙受冤屈被处死的大有人才。  由于监察官体制向中央的靠拢,形成了恐怖的为官气氛,加上对地方上监管的松懈,直接导致了二世时期秦朝的大混乱,最终导致国家走向灭亡。  西汉时期,对秦朝时期的监察官制度做了改善,形成了“中御史体系”,专门负责监察,并专门成立了御史府来对这一体系进行收纳。西汉初期的御史府共有御史45人,并且由帝王划分相应等级,根据这些等级执行不同的监察任务。  到了汉武帝时期,对这种监察官制度做了更详细的划分,将全国划分为103个郡国,共计13个监察区域,每一个监察区都会派遣一位最高等级的御史执行监察任务,在其执行方面,也做出了“诏书六条”的规定。  以此为依据,联合当时的巡抚进行定期监察,一旦发现问题便可在商议之后进行弹劾,对于当时下辖面积较大的区域,会将其再度划分为若干个小的监察区,再派遣相关官员进行详细监察,随着详细化的区分,东汉后期取消了御史大夫的官职,改为御史台。  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完善为后续的封建王朝提供了基本框架,此后时代的监察制度都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的改革和完善。比如在唐宋时期,将御史台监察官再次进行了细化,分为台,殿,察三大机构,分别负责侍从,殿中和监察。  2.中央集权强化下的失灵  早年对其职责的不断细化就预示着监察官机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到明清前期的时候,御史台改名为都察院,根据官阶的大小高低主要负责地方与中央系统监察的协同化管理。  明朝在权分六部之后,对地方监察官也做了进一步改革,地方上出现了十三道监察御史,随着监察机构的再次分裂,监察官制度的崩溃也从这时候开始。  因为最底层监察御史手中的监察权力甚至不及当时的巡抚官,这就让监察官的位置逐渐变得可有可无,最终到清朝的时候,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为了更好地将权力紧握在手中,开始将检察官嵌入到地方行政之中,不再由单独的机构完成,而是由朝廷所派遣的地方官员代为执行。至此,监察官制度在封建社会之中彻底失灵了,清朝之后不久便不再由地方监察官存在。  一切的监督由地方官员执行,为避免身兼数职出现的舞弊,大清朝廷会定时派遣钦差大臣前往地方抽查监督情况,从总体上来看,此时的检察权已经收归至中央了。  二、监察官制度失灵的原因分析  1.官制的逐渐败坏与法制缺失  这一点原因从秦朝时期的监察官制度就可以体现出来,最初御史大夫的设置是为了监督百姓和大小官员是否存在失信与违法行为,但是在后来,秦朝此项官制本身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监察官开始监督朝臣。  滥用权力,因为当时御史大夫的地位仅在丞相之下,而皇帝又下令密切监视朝中的官员,所以监察官在执行的时候开始带有个人情绪,对那些心生不满的官员以监督的名号加之以莫须有的罪名,而因为监察官在当时的权威性,一度造成了冤案频出。  这种现象的背后,是对其本身官制的破坏,也代表秦朝法制的缺失,如果这种现象仅仅发生在秦朝,那尚且存在挽回的可能,但后续拥有检察官制度的朝代都是如此。  汉朝后期,也出现了因为监察官而导致的乱象,由于朝廷的政局动荡,导致出现了监察官权力过大的情况,进而出现了草木皆兵,随意怀疑的情况,对于稍微有些动作的官员,就会以监察的名义进行弹劾,罢免其官职。  这对汉朝末年的官制是一种大范围的破坏,也动摇了朝廷官僚的根基,为后续出现的乱象埋下了祸根。  到了唐朝,李世民作为一个贤明的君主,不但自身虚心纳谏,还在朝廷之中主张推行监察,甚至还提高了谏议大夫的官阶,甚至对中书省,门下省派遣了专门的谏议官员,但这种监督最终导致了决策和审核机构之间的矛盾不断,监察自身和相关官制都受到了影响。  大元朝也是如此,由于对监察机构赋予了太多的权力,导致朝政出现问题的时候从监察变成了肆意诽谤,造成了朝廷秩序的大混乱,基于前朝出现的多种不利因素,监察官制度最终在历史的进程之中失灵了,这是无法避免的。  2.皇帝品性的难以捉摸  监察官制度的失灵和皇帝自身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为这项制度本身就是服务于皇帝的,皇帝的主观思维对监察官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比如秦朝时期的监察官制度性质恶化就是因为秦始皇的主观思维发生了错误。  因为怀疑其余六国贵族余孽的忠心程度,所以改变了监察官自身的性质,而后续检察官在皇权的加持之下,对官员的处理往往代表着皇帝的意志,也就是帝王品性的体现。另外,监察官不仅监督官员,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纠正皇帝。  这就决定了监察官存在的必要性,皇帝在古代乃是万民之表率,如果皇帝能够接受监督并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那么对下层的监督自然不难执行;如果皇帝拒绝忠言逆耳,那么监督机制注定难以维持。而当时封建社会的兴衰规律,就注定监察官制度会失灵。  古代所有的封建王朝,都难逃由盛转衰的趋势,之所以走向衰落,与皇帝自身的品性是挂钩的。历朝历代,都有带领国家走向繁荣的明君,也有导致国家走向衰败的昏君,这类君王主要表现为不听劝谏,不纳良言。  也就是说,监察官制度在品性不好的皇帝眼中是形同虚设的,没有了皇帝的表率作用,对下层官员的约束自然不复存在,所以在封建社会频繁发生的朝代灭亡之中,制度失灵是必然的事情。  3.监察官员的举步维艰  监察官制度的失灵,和官员自身的待遇也有着重要关系,从历朝历代的监察官员来看吗,呈现出严重的两极分化,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的职位可以算是法律允许的“以下犯上”,即监督官位比自己高的人。  若是得到皇帝的认可和赞扬,那么就可以名垂千古,就像是大唐的魏征一般,如果皇帝对自己不管不顾,那么检察官就是他人的眼中钉。  为官期间手握监察权或许能够安定一时,但年满辞官之后就是各种的针对,在这种现实环境下,无人再愿意成为监察官,失灵也是必然的。  总结  从总体上来看,古代监察官制度早在秦朝的时候弊端就已经出现了,并且是历朝历代都无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但会破坏朝纲,官员的结局也不怎么光彩,所以失灵是在所难免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1-14
用来监察百官的台谏制度,为何成了奸臣的工具呢?-趣历史网

用来监察百官的台谏制度,为何成了奸臣的工具呢?-趣历史网

  宋朝时期出现过一种特殊的监察、谏言系统,这个制度适用于选拔官员、议论政事、监察百官等各个方面,能对君权和相权都拥有监察权力,是一套极为完善的监察系统。然而这个系统最终却最终沦为奸臣打压异己、陷害忠良的工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趣历史小编一起往下看。  首先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台谏制度是如何运转的。在宋朝之前,“台”官和“谏”官是各有所司的,通常以负责监察纠弹的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等称为台官,而将负责谏言的谏议大夫、拾遗、补阙、司谏、正言等称为谏官。然而宋朝将这两者合二为一,谏官也有权对百官进行监察。  朝廷决议政事,台谏拥有否决权。君主又过失,台谏可以予以制止。百官犯错,台谏可以予以批评弹劾。  这样看来,台谏官员权力应该很大,然而实际上,最开始台谏官员并不敢随便弹劾官员,因为这个制度规定,凡被弹劾的官员,不论官职多大,都会“停职待参”,如果查出问题,这些官员会主动申请降职,调到偏远地区任职。如果被弹劾官员没有问题,那么台谏官员同样也会主动申请降职,调到偏远地区任职。而宋朝的文武官员,一直以来也都严格遵循着这套“台谏制度”。  不过,这个制度看似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奸臣掌握了权利,这套完备的监察系统便会迅速沦为他们打击政敌、排除异己的工具。因为他们弹劾其他官员的时候,不管对面有没有罪,都可以靠着手中的权利给那些官员强加罪名,历史上的秦桧就是台谏官员,面对岳飞这样忠心耿耿、没有污点的将领,也能用“莫须有”的罪名对其进行诬告,然后设法坐实,最终实现自己的目的。  台谏制度不仅被用来打压异己,甚至只要有人威胁到了自己的权利,连自己的党羽都不放过,最终让整个朝廷人人自危,朝廷被奸佞权臣所把持,原本用来监察百官、纠正时弊的良性制度,最终成了宋朝奸臣当道的的原因,令人唏嘘。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1-06
监察御史的权力有多大?为何连东厂的人都忌惮呢?-趣历史网

监察御史的权力有多大?为何连东厂的人都忌惮呢?-趣历史网

  自秦始皇大一统之后,国家采用了郡县制,对朝廷的官职和职责都给与了明确的划分,其中最著名的就是三公九卿,还有后来的三省六部,由于三公九卿在时间上距离我们很远,很多人都比较熟悉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户部、吏部等,在古代的朝代中,有这样一个官职,他的等级不高,权力却极大,有些人想当,有些人却不想当。  其实这个官职历来都有,到了隋文帝杨坚时,他改革了前朝的一些东西,其中就改革出了这个官职,监察御史。  监察御史到了唐朝之后,被李世民给拿去用了,我们可以看到李世民在治理天下上面非常的有才,凡是前朝好的东西,都尽管拿来用了。  不过李世民和隋朝的皇帝还算是亲戚关系,所以也算是一家人,扯得有点远了。监察御史的在那时候级别大概是七八品,都说七品是个芝麻官,但这个监察御史可不是一个芝麻。  监察御史的职责就是用来监察百官,代替皇帝巡视郡县,并且还充当皇帝的耳目,虽然监察御史都是监察机构中的人,但是他们却直接受命于皇帝,所以官员们对于监察御史都很忌惮,尤其是那些贪官污吏们,都害怕监察御史去他们家做客。  这个职位到了明朝的时候,职责变得更加大,权力也更大,就连当权的东厂宦官们有的时候都害怕监察御史,明朝的袁可立那时候就坚决的审判过一名宦官。  其实监察御史的权力很大,也不是很多人都愿意当的,因为这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说得直白点就是得罪人的工作,别人犯了错误,监察御史要及时的发现和上报,就这种打小报告的工作性质就已经让人很不待见了,而且监察御史大都是那种比较正直的人,越是正直的人往往越受到别人的不待见。  在唐朝玄宗时期,有一个叫做周子谅的监察御史,因为为人正直,所以被举荐当了御史,后来他跟皇帝说:“你身边的丞相不合格,而且他姓牛,牛鬼蛇神就更加不合适了。”结果就是被拉出去仗刑,后来还被发配了。  监察御史在开明的皇帝身边做事还好一点,像李世民,李世民有一个儿子贪玩,打猎的时候扰乱百姓,有一个叫做柳范的监察御史跟李世民说了这件事情。  李世民想保护自己的儿子,把责任归咎到他儿子的下人身上,说那位下人不能够及时的阻止。  结果柳范直接说道:“房玄龄还不能够阻止你呢?”李世民生气的甩袖而去,但是也仅仅是生气,后来还跟柳范道歉,所以在明君下面当监察御史还是一个很好的工作。  监察御史看似有监察百官的职责,但是能够真正做到这一点的监察御史也没有几个人,况且监察御史也是人,小事情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监察御史如果和百官一样犯错的话,受到的惩罚比百官更加的严重。  明朝明宣宗时期有一个叫做谢瑶的监察御史,在给皇帝写的文件当中写错了一个字,结果皇帝说道:“如此轻率,岂称御史之职。”当即把谢瑶给贬为了县令。  很多人不想当监察御史是因为这个工作确实不好做,有的时候更是夹在皇帝和百官中间。但是也有很多的人想做这种工作,因为群臣百官都很忌惮监察御史,尤其是那些干了一些错事的官员,看见监察御史就如同耗子见了猫一样。  虽然监察御史是推荐上来,皇帝亲自任命的,但是人总是会变得,总免不了一些受贿的行为。被查处之后监察御史惩罚很严重,但是胆子大的人太多了,像清朝的和珅,虽然不是监察御史,但是他可以收买监察御史弹劾他的对手,有的时候人面对金钱的诱惑是会变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2-10-09
监察机关有哪些,警察有什么部门部门监督?

监察机关有哪些,警察有什么部门部门监督?

1. 2013年1月1日施行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条 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监察机关有哪些。 2.《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第1·3条 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三)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警察法》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4.可以向检察院要求提起法律监督。

资讯百科 2022-03-28
反贪局并入监察委员会,在检察院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反贪局并入监察委员会,在检察院工作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弹指一挥间,在检察院工作已经20年了,谈一下自己的感受,聊做纪念反贪局并入监察委员会。 初考入检察院,心情是极度兴奋的。自己从小就有“检察情结”,因为父亲也在检察院,那个时候,基本上每个人都是配枪的,每次看见父亲把包裹着红绸子的手枪掏出时,羡慕的不得了。再长大一些,从媒体电视上看到了“公诉人”,法庭上,指控犯罪、气宇轩昂,那形象、那气质,简直痴迷的不要不要的。于是,求学、毕业、考录……就这样,一步一步踏入了检察院的大门。报到第一天,领了检察制服,回家后就迫不及待的穿上了,骑上单车满大街的逛啊。那时,年轻的心中,满是自豪和炫耀。 终于走上“公诉人”的岗位,才懂得其中的责任,才懂得法律的神圣。如愿以偿分配到当时的“起诉科”后,自己定下了一个誓言:“擎法律利剑,护正义公平”。十多年的公诉生涯,办理过的林林总总的案件犹在眼前,有数十人的特大盗油团伙、有被人操纵犯罪的聋哑少年、有强奸亲生女儿的无耻之徒、也有迫于生计铤而走险的“可怜人”……他们让我看到了这个社会丑恶的一面、残酷的一面和无奈的一面。于是,我运用法律的武器,鞭笞丑恶,尽最大可能性的保护弱小,当被害者的感谢信、失足者的锦旗纷沓而来的时候,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检察工作的神圣、感受到了法律的尊严,一切辛苦的付出都得到了认可,一个字,“值”! “反贪局”工作的时间,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摸爬滚打、日以继夜”。曾有一段时间,调到反贪局工作,性质完全改变,坐审案件变成了主动出击,要与嫌疑人正面交锋、斗智斗勇,要抽丝剥茧、滴水不漏的完善证据,要缜密出击、千里抓捕潜逃犯……可以说是“五加二”、“白加黑”。但欣慰的是一个个犯罪分子被惩处,自己为反腐败及净化社会风气出了一份力,就够了。2018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铺开,虽然“反贪局”谢幕了,但这个名字会永远记入史册,其所做出贡献也永远不会被磨灭。 短短二十年,我也经历了检察院的种种改革和变迁,比如制服改变了、比如职能改变了……但无论如何改变,作为一名检察人的这颗“维护公平正义”的心,永远不变! 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监察官? 监察官法现在还没有出台,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监察官,可以比照《检察官法》和《法官法》未出台前,检察院和法院怎么任命检察官和法官的做法。 监察委员会是新成立不久的机构,主要组成人员还是纪委现有的队伍,在法律素养上肯定不能与检察院和法院现有的队伍比。一是任命监察官可以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对已经在监察委工作的人员,可以采取放宽政策,只要通过内部考试,就可以由人大直接任命成为监察官。二是对新招考的新干部,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后才能任命为监察官。三是对于领导干部,必须具备有法律背景,不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经选举成功后由人大任命。 上述三种任命监察官的方式主要参照《检察官法》和《法官法》未出台前任命检察官和法官的做法,但这也只是一个暂时的过度。监察委跟以前的反贪局一样,主要执行反贪工作职责,必须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律专业队伍,任命监察官一刀切不可取,必须有个过度。随着监察官法的出台,对监察委队伍建设也将越来越规范,到时要成为监察官或许会有很多条件。 以上三种方式可以成为监察官,仅供参考。

资讯百科 2022-01-25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什么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个什么机构?

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什么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是个什么机构?

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因此,监察委员会将是专门的国家监察机关,与同由立法机关(人大)产生的行政机关(政府)国家监察委员会由什么产生、司法机关(检察院与法院)并列。监察委员会行使的监察权,将是传统国家权力“三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一类新型的权力。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与之前监察体制最大的区别是,监察机关将是与政府并列的国家机关,而非政府的组成部门,从而实现监察权和行政权的并列和分立。将监督性质的监察机关与执行性质的行政机关并列,符合“执行和监督分设”的现代组织机构设置原则,有利于增强监察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资讯百科 2021-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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