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赖,真的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武汉59岁的朱某是一名老赖,她在当地欠下2500多万的债务老赖黑名单。去年她为了躲避法院追讨,彻底人间蒸发。直到今年7月中旬,法院接到举报电话,朱某一直藏身于深圳,逍遥自在地做生意,令人更惊讶的是,她竟然还换了一张脸。经过整容,年近六十的朱某看上去年轻似少女。目前因为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朱某已被警方刑拘。 先为打举报电话的勇士点个赞!疯狂打call call call! 一谈到老赖,大家都表示鄙视不已,故意赖账不还,行为非常恶劣!如果遇见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又或者是根本没钱可还,或是故意隐匿财产不还,那就苦了债权人了。 为了让老赖受到惩罚,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里就强调: 各级法院要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快速反应作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组织机构代码查询系统等,集中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核实; 要充分运用罚款、拘留、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限制消费等措施;要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被执行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提起自诉的,应当及时受理并审判。 除此之外,针对老赖还有这些惩罚: 1、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老赖还可能祸及子女!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家长是老赖,其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不仅是银行账户,就连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也都在法院可执行的财产范围内。老赖一旦进了黑名单,这些账户都将被限制,同事网上购物、订房、买保险等都会受限。 3、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神州租车、趣分期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4、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老赖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老赖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另外,如果老赖名下有大面积住房,申请执行人可以按照廉租房的标准,“以小换大”,只维持老赖生活必须即可;申请执行人也可按照平均租房价格,为被执行人提供5~8年的房租,老赖的唯一住房也可被执行。 6、老赖的车辆上不了高速 老赖名下的车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老赖们的车辆只要行驶上了高速,就将被现场扣留,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7、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老赖应得的养老金应当视为被执行人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是,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8、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除了私家车出行受限,拒不还款的老赖也买不了飞机票、不能买列车软卧和轮船二等以上的舱位、坐不了高铁和动车一等座。 9、禁止老赖高消费 对于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老赖,让他们有钱也不能花,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想向银行申请信用卡和贷款也很难通过审批。 10、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11、鼠标一点就可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 针对不执行还款的老赖,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可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意味着执行法官只需要点击鼠标,老赖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金融机构的财产都能查到,并可以冻结、划扣! 12、老赖最高可判7年 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其中第三十九、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修改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都是对老赖的惩罚,上了失信黑名单,相信老赖的日子也好过不到哪里去!同时提醒一下债权人一定要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拒不还钱的可持相关证据上诉,胜诉后如果老赖还赖,那就送他上黑名单!
/ 继全国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信息网上线并成功运行后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又对作为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四大平台之一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为zxgk.court.gov.cn )进行了改版升级。改版升级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一步完善了网站内容,规范了公开标准,扩展了服务范围,提高了监管力度。网站涵盖了执行信息公开网门户信息、执行信息公开、执行信息服务等内容。在具体功能方面,一是在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与法官信息交流互动、执行信息公开监管上更加权威、方便、及时,当事人可以通过电脑端、移动端访问使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二是从多个维度公开相关执行信息,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相对应入口查询查看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人员名单、执行实施案件的被执行人信息、法院终结本次执行案件信息以及执行法律文书等信息,发布司法拍卖公告、执行案款公告等信息,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注册并登录网站查询个人案件流程节点信息,并通过留言功能与办案法官进行交流互动,同时能够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的失信、限制消费、终本案件相关信息;三是为执行法官、当事人等用户提供相互沟通、彼此互动的信息化平台,做到主动、全面、即时的执行信息沟通;四是提供执行指南、法律法规、理论与实务、执行资讯、法官风采、典型案例、执行微电影、公益广告、数说执行等栏目信息,方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工作相关信息。 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1、要求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这是申请人应尽的义务,也是对自己有利的义务。在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履行这一义务是有一定的有利条件的,因为,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原来就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如有汇款帐目往来,知道对方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又如与对方又业务往来,通过一定途经可能了解对方有无存款情况的。 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如有参考价值,执行人员可依其所提供的线索向金融机构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2、通过搜查发现存款线索 申请人或执行人员发现被执行人可能有存款,但不知存在哪个金融机构以及账号等,可以运用《最干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状况的规定,采取搜查措施,查获存折、存单、有价证券等,或者从财物帐簿、来往汇款票据、合同书上发现有关存款的情况,然构,依法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提取等措施。 3、通过审计予以查清 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被执行企业为了逃避债务,故意不提供财务帐簿或搞乱财物,借机隐瞒资金及存款。对此,可以邀请审计部门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审计,利用审计人员对财务内行的有利条件,发现被执行人逃避的资金及存款的情况,并举依审计所发现的线索追查下去。 如果被执行企业拒绝审计或不配合审计,可视具体情况以妨害执行或拒不协助执行论处。 4、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调查函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可能有存款,但不知存入哪个金融机构以及账号,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第1款规定,向辖区范围内的多个金融机构发出带有保密性的调查函,要求有关金融机构告知有无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 金融机构在执行工作上与人民法院联系密切,只要不违反法律和其内部规定,通常都能协助办理的,因而,这种调查方法是可行的。金融机构告知被执行人存款情况后,执行人员应当予以保密。这里有一个问题应当引起注意,即发调查函调查不是法律规定的协助执行,因此,金融机构如果不告知执行人有无存款情况就不能对其以妨害执行论处。 当金融机构告知有被执行人存款时,执行人员应当及时去查询,然后办理冻结、划拨手续。 5、向有关部门了解 当被执行人作为企业时,必定与有关机关、部门发生联系,如向税务部门汇出税款、向电力部门汇出电费,等等,这就会暴露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执行人员通过这些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可以顺着线索,查到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方法有哪些? 查询被执行人账户十招 第1招:到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查询被执行人的基本开户情况,有外币业务的单位到中国人民银行外资科查询外币开户情况。 第2招:到工商局查询企业基本情况,其中有企业银行开户情况,外资企业和私人企业有审计报告,可从审计报告中查询企业存借款银行。 第3招:到国税局查询企业缴增值税账户。 第4招:到地税局查询企业缴所得税或营业税情况。 第5招:到电信局查询企业电话费从哪个账户交纳(适合被执行人为大型企业及其集团)。 第6招:到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查询企业缴纳水费、煤气费账户。 第7招:到电力局查询企业缴纳电费账户。 第8招:以采购方的身份电话谈业务,问对方将钱打到那个账户上。(此招防不胜防) 第9招:通过银行查银行,通过查询银行来往账及单据,摸清对方资金走向。 第10招:通过职工发工资所在银行倒查企业存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