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局在2019年3月底前全部整合到市场监管局,由于编制限制,县区级原食药局机关人员,短时期内无法直接成为公务员国家食药监局。食药局机关和执法监察人员,目前基本上都是参公管理的单位,其人员也是参公管理人员。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食药局和质监局、工商局整合成立新的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管局是政府组织部门,是公务员单位,而整合而来的食药局、质监局是政府直属事业机构,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如果行政编制充足,这些局机关的参公人员,都会直接转为公务员,使用行政编制,但是,县区一级的行政编制少之又少,处于十分紧缺的状态。机构改革过程中整合到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人员又多,要想全部置换过来,是不可能的。 国家又不允许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增加人员和编制,因此,在行政编制不增加,行政职能增加、人员增加的情况下,有以下三种处置方法: 1、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机关人员根据职能,一起整合到新的市场监管局机关,原来使用行政编制的工商局机关人员,继续使用行政编制,其他整合过来的人员,继续使用事业编制,出现同一机关两种编制的临时性现象。机构改革都有一至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允许存在人员超编、混岗混编、领导超职数等现象,在过渡期内采取合理的政策措施予以解决。 2、以原工商局及部分质监局、食药局人员,组成新的市场监管局机关,使用原来工商局的行政编制,其他按职能划分到下属事业机构。 3、成立新的市场监管局,下设质监局、食药局等事业机构,监管局为行政,食药局是下属事业单位,参公管理不变。 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大原则是参照部委改革进行政府部门设置,但可以根据各省各地实际情况进行机动调整,鉴于基层行政编制紧缺,以上三种改革措施都有可能出现,也可能在不同地方采取不同措施。改革是阵痛,肯定会牵扯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是难免的,是改革的一部分。
3月4日,北京食药监局发布了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公告。在食品名单中,“开古”牌袋泡红茶、“盛华”牌龙井茶等4批次茶叶产品分别被检出稀土、感官品质不合格。在保健食品名单中,共6批次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一款“中研通”牌迪科胶囊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46倍。 // 对此,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不合格产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1月28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了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名单。其中,在网上有极高关注度的“辣条”食品再上黑榜。值得注意的是,从2015年起至今,不同厂家所产的“辣条”食品已经连续四期出现在不合格名单中。 据悉,本期抽检不合格辣条食品为,河南省通许县方一食品有限公司所产“方一”牌素鸡汁棒,沈阳新艺昌食品厂所产“不差钱”牌泡椒牛筋。不合格项目分别为检出不得含有的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和柠檬黄。 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从2015年起至今,在北京市食药监局所发布的共四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中,皆有不同厂家所产的“辣条”食品出现。其分别为,河南省通许县方一食品有限公司所产“方一”牌素鸡汁棒、沈阳新艺昌食品厂所产“不差钱”牌泡椒牛筋、湖南省平江县华仔食品厂所产的“双飞”牌“酒鬼素蹄筋”、 湖南省平江县龙宇食品厂所产“龙宇”牌碳烧鲜贝、新郑市树林食品厂所产“彩姐”牌齐天大圣、郑州市二七区启明食品厂所产“心宇”牌鸡不可失、郑州市奇佳食品厂所产“奇佳”牌麦农香片。 不合格项目为过氧化值超标、酸价超标、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超标、不得检出糖精钠和柠檬黄等。 // 据悉,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即为消费者熟知的甜蜜素,与糖精钠、柠檬黄同为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有媒体报道称,上述三种添加剂长期、过量食用均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而过氧化值和酸价超标则表明了食品的新鲜程度受到影响。 北京市食药监局在公告中表示,已对不合格食品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凡已购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日前,由于部分南方海域发生赤潮。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发布慎食赤潮地区贝类海鲜的消费提示。然而由于赤潮不断,使用贝类风险增加,近日,食药监总局再发贝类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公告,要求各地区加强贝类产品监督,同时提醒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贝类等水产品时,应选择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 // 公告强调,销售贝类时,应当在摊位(柜台)显著位置如实公布贝类产品名称、产地、供货商等信息。不得采购和销售来源不明以及禁止采捕和销售区域的贝类。出现因销售贝类产品中毒等问题,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要承担赔偿责任。 公告提醒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贝类等水产品时,应选择大型、正规的超市或市场购买。沿海地区的消费者在毒素爆发高峰期不要采购和购买食用野生的贝类。在烹饪贝类时,要煮熟煮透,单次食用量不宜过多。如发现误食,出现中毒症状的,应尽快前往医院进行救治。发现市场和餐饮单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贝类产品的,请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以上内容仅授权业百科weixinnc.com独家使用,未经版权方授权请勿转载。
线上消费增长,食药监部门对元宵、汤圆的检查延伸到配送、储藏环节。2月28日,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丰台区食药监局”)对线上销售的元宵、汤圆配送条件、原料质量进行了检验并提醒称,配送企业需加强冷链研发,为冷冻食品配送提供更好的条件。 不同于往年,此次丰台区食药监局在线下市场、流通、餐饮环节抽检元宵基础上,还增加了网购和外卖订餐环节的抽检。丰台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收到配送员送达的元宵后,对商品的名称、包装、餐饮经营者资质等信息进行了核查和登记,同时,对配送箱温度进行了检测,配送箱内温度为零下6℃。执法人员告诉北京商报记者,元宵、汤圆的长期冷藏储存温度应为零下18℃,不过,目前国内物流配送的冷链技术有限,短时间的冷链配送不会影响元宵、汤圆产品的口感。 另外,丰台区食药监局对还对辖区内的批发、零售、外卖订餐等多渠道的元宵产品进行了抽检。“此次专项抽检,几乎覆盖所有品牌的所有口味的元宵、汤圆产品”,执法人员透露。北京商报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了岳各庄批发市场,对散装元宵销售摊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查看元宵的供货商资质、检验报告及销售台账等内容,并对散装元宵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进行核查登记。 // 检测人员抽取数种元宵,现场刮取了少量元宵粉进行硼砂、面粉增白剂等快速检测项目。现场检查及快检结果均未出现不合格情况。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硼砂不允许作为食品添加剂之用。因硼砂与胃酸作用产生硼酸后不易被排出体外,容易引起消化不良、食欲减退的情况,目前世界各国均已禁止使用。 以上内容仅授权业百科weixinnc.com独家使用,未经版权方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