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 森(1902-1970,又名鄂浚,别号占弓),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人。清光绪二十八年(公元1902年10月21日)出生于江都县九帖洲圣恩洲十三圩(今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即原扬州市邗江区头桥镇九圣村新胜十三圩),国际法法学教授。1945年8月,鄂森先生应聘任上海社会局第一处处长,半年后辞职。1948年2月,经人推荐,任南京国民政府行政院参事,五个月后辞职返沪任教。1949年后,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务长、院务委员,同时兼任上海市面粉工业同业公会主任秘书。1956年后,先后任上海市工商联史料科科员、上海市文史馆馆员。生前曾翻译《美国远东贸易》、《拉丁美洲各共和国史》等国际著作,并将《公司法》译成英文单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