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保(1897年-1984年) 女。湖北人(生于安徽芜湖)。原名张毅。1918年起,先后在汉口裕华纱厂、泰安纱厂当工人。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泰安纱厂工人纠察队女队队长、武昌纺织工会女工委员、中共湖北省委妇委书记、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常务、中共中央妇委委员、全国总工会女工部部长。1943年到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后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东北总工会、全国总工会女工部副部长。在第五、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均被选为全国总工会执委。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武汉市总工会副主席,中南总工会筹委会女工部部长,中南纺织工会主席,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全国总工会第七至九届执委,全国妇联第一、三届执委。1984年11月病逝于北京。著有《张金保回忆录》。是中共五大、七大、代表,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第二至五届全国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