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乙肝患者都曾经进行过抗病毒治疗,例如使用干扰素、拉米夫定等,但是由于个体差异、病毒变异、耐药性产生以及治疗用药不规范等原因,抗病毒治疗没有取得圆满疗效,对于这部分患者应该区别情况,积极应对。 (1)有的患者曾经使用过普通α干扰素(运德素、安达芬、安福隆、因特芬、等等)治疗无应答,首先看看使用干扰素治疗是否规范,是否符合干扰素使用适应证,是否符合完整的疗程,剂量是否合适等,如果治疗非常正规,使用普通α干扰素治疗无应答患者,如果再次应用普通α干扰治疗的疗效很低,硬性使用意义不大,此时可选择使用长效干扰素(PegIFNα2a)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 (2)联合治疗:乙肝患者如果单用一种抗病毒药物效果不佳,可以考虑使用联合和序贯治疗,即干扰素联合胸腺素,先用拉米夫定治疗2个月,再联合使用干扰素治疗等;或在治疗初始阶段每日应用普通α干扰素,强化治疗2~3周后改为隔日或每周3次的治疗。 (3)不少患者应用核苷(酸)类似物(拉米夫定等)发生耐药突变,病毒指标重新转阳,肝功能再次异常,病情出现“反弹”,此时建议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如阿德福韦或恩替卡韦等,并重叠使用1~3个月或根据乙肝病毒DNA检测阴性后撤换拉米夫定;也可使用α干扰素(建议重叠用药1~3个月)。 (4)不少患者擅自或过早停用核苷(酸)类似物(拉米夫定等)后,病情复发,表现为肝功能和病毒指标返回到治疗前的异常水平,甚至是病情加重,这就需要了解患者在使用拉米夫定时是否已经发生了耐药现象,如果化验检查乙肝病毒变异指标,没有发生变异,可再用拉米夫定治疗,或改用其他核苷(酸)类似物(如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治疗。如无禁忌证,亦可用α干扰素治疗。 (5)乙肝患者在进行抗病毒治疗前需要认真做好治疗前的准备工作,例如详细检查肝功、血常规、乙肝病毒指标、B超等,全面评估使用抗病毒治疗的时机和可行性,一定要选准药物,制定好方案,避免草率行事,半途而废。
想要健康度过秋天,迎接冬天,你需要为身体注入抵抗感冒的“疫苗”。下面8个简单的饮食方,就可以让你远离感冒。 1、冲服蜂蜜 蜂蜜中含有多种生物活性物质,能激发人体的免疫功能,每日早晚两次冲服,可有效地治疗和预防感冒及其它病毒性疾病。 2、服酵母 在制作面包的酵母中,含有一种可防止感冒病毒在人体细胞内繁殖扩散的成分,能治疗普通感冒,但对流行性感冒无效。 3、少吃食盐 实验证明,少吃点含钠的食盐,可提高唾液中溶菌酶的含量,保护口腔、咽喉部粘膜上皮细胞,让其分泌出更多的免疫球蛋白A及干扰素来对付感冒病毒。 因此,每日吃盐量控制在5克以内,对防治感冒大有益处。 4、喝鸡汤 喝鸡汤能抑制咽喉及呼吸道炎症,对消除感冒引起的鼻塞、流涕、咳嗽、咽喉痛等症状极为有效。因为鸡肉中含有人体所必需的多种氨基酸,营养丰富,能显著增强机体对感冒病毒的抵抗能力。 鸡肉中还含有某种特殊的化学物质,具有增强咽部血液循环和鼻腔液分泌的作用,这对保护呼吸道通畅,清除呼吸道病毒,加速感冒痊愈有良好的作用。 5、盐水洗鼻 当人体受凉、淋雨等诱发因素使得呼吸道纤毛摆动频率降低,鼻粘液及其吸附的病毒、细菌以及真菌等停留在鼻腔的时间大大增长,从而使得引起感冒的病毒得以大量繁殖并侵入人体,引发感冒。 因而感冒时反复用盐水冲洗鼻腔可将鼻腔中的病毒洗出,防止病毒在鼻腔中大量繁殖并不断侵入人体。此法可在2到4天内治愈感冒,且无副作用。平时早晚盐水洗鼻也可极大降低感冒发生的几率,具有很好的预防作用。 6、多吃佐料 生姜、干辣椒有助于人体驱逐感冒病毒,止咳化痰。美国癌症研究院在不久前透露,大蒜能增强人体的免疫功能。在烹调菜肴时多加点佐料,可使感冒早愈。 7、多吃黑色食品 色食品含丰富矿物质,黑木耳、黑芝麻、黑豆,还有泥鳅和鲫鱼等黑色鱼类,可迅速补充热量,有助防感冒。 8、多食萝卜 实践证明,萝卜中的萝卜素对预防、治疗感冒有独特作用。 具体做法:把甜脆多汁的萝卜切碎,压出半茶杯汁,再把生姜捣碎,榨出少量姜汁,加入萝卜汁中,然后加白糖或蜂蜜,拌匀后冲入开水当饮料喝,每日三次,连服两天,可以清热、解毒、祛寒,防治感冒。 9、糖姜茶合饮 因感冒多为外感风寒之邪,常有头痛、鼻塞、流涕及一身关节酸痛,甚至怕冷、发热等症状。 可用红糖、生姜、红茶各适量,煮汤饮,每日1-2次,不仅暖身去寒,而且有良好的防治感冒功能。 秋防感冒 不妨喝“七饮” 1、葱白饮:大葱白100克,切碎煎汤,趁热饮。 2、姜茶饮:生姜10片,茶叶7克,煎汤,趁热饮。 3、姜枣饮:生姜5片,大枣10枚,煎汤,趁热饮。 4、萝卜饮:萝卜适量,切片煎汤,加食醋少许,趁热饮。 // 5、三辣饮:大蒜、葱白、生姜各适量,煎汤,趁热饮。 6、桔皮饮:鲜桔皮50克,糖适量,开水冲泡代茶饮。 7、菊花饮:菊花6克,开水冲泡代茶饮。
1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和非活动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对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动员其做肝组织学检查,如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积分大于4分,或炎症坏死程度超过2度者,需进行抗病毒治疗。如肝炎病变不明显或未做肝组织学检查者,建议暂不进行治疗。非活动性乙肝病毒表面抗原携带者一般不需治疗。上述两类携带者均应每3~6个月进行生化学、病毒学、甲胎蛋白和影像学检查,一旦出现谷丙转氨酶大于80单位/升,且同时乙肝病毒DNA阳性,可用α干扰素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 2应用化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一些乙肝患者不幸又得了其他疾病,例如血液病、免疫系统疾病、肿瘤等等,不得不接受化疗、免疫抑制剂(特别是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治疗,即使乙肝病毒DNA阴性和谷丙转氨酶正常,也应在治疗前1周开始服用拉米夫定,每日100mg,化疗和免疫抑制剂治疗停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拉米夫定停药时间。对拉米夫定耐药者,可改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核苷(酸)类似物停用后可出现复发,甚至病情恶化,应十分注意。 3肝移植患者对于拟接受肝移植手术的乙肝病毒感染相关疾病患者,应于肝移植术前1~3个月开始服用拉米夫定,每日100mg口服,术中无肝期加用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术后长期使用拉米夫定和小剂量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第1周每日800U,以后每周800U),并根据抗HBs水平调整高效价乙肝免疫球蛋白剂量和用药间隔,但理想的疗程有待进一步确定。对于发生拉米夫定耐药者可选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 4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 (1)普通α干扰素治疗无应答患者经过规范的普通α干扰素治疗无应答患者,再次应用普通α干扰素治疗的疗效很低。可试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 (2)强化治疗指在治疗初始阶段每日应用普通α干扰素,连续2~3周后改为隔日或每周3次的治疗。目前对此疗法意见不一,因此不予推荐。 (3)应用核苷(酸)类似物发生耐药突变后拉米夫定治疗期间可发生耐药突变,出现“反弹”,可以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并重叠1~3个月或根据乙肝病毒DNA检测阴性后撤换拉米夫定;也可使用α干扰素(建议重叠用药1~3个月)。 (4)停用核苷(酸)类似物后复发者的治疗如停药前无拉米夫定耐药,可再用拉米夫定治疗,或其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如无禁忌证,亦可用α干扰素治疗。 5儿童患者12岁以上慢性乙型肝炎患儿,其普通α干扰素治疗的适应证、疗效及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剂量为300万~600万单位/米2,最大剂量不超过10百万单位/米2。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也可按成人的剂量和疗程用拉米夫定治疗。
乙肝抗病毒治疗是乙肝治疗的核心内容,抗病毒治疗是一个长期艰巨的任务,评价治疗效果需要从短期效应到持久效应、从个别项目与整体指标改善、从部分应答到完全应答等几方面综合判定。 (一)单项应答 1病毒学应答指血清乙肝病毒DNA检测不到(PCR法)或低于检测下限,或较基线下降大于2.log10。一般来说使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绝大多数乙肝患者可以获得病毒学应答。 2血清学应答指血清乙肝病毒e抗原转阴或出现乙肝病毒e抗原与e抗体的血清学转换;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转阴或出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与表面抗体的血清学转换。一般来说:e抗原与e抗体的血清学转换有可能通过抗病毒获得,但是难度较大,正确使用干扰素类或核苷类抗病毒药物治疗有可能使40%左右的患者获得这样的有效应答。表面抗原与表面抗体的血清学转换是乙肝治疗的终极目标,但是依照目前治疗水平,完成这个目标尚不现实,极少有患者可以达到这个目标。 3生化学应答指血清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恢复正常。这个目标相对容易达到,转氨酶的高低变化很容易受到药物因素的影响,是判断疗效的次要指标。 4组织学应答指肝脏组织学炎症坏死或纤维化程度改善达到某一规定值。组织学检查是对肝脏内部实际情况的直接洞察,也是判断治疗效果的“金指标”,它可以了解到肝组织炎症坏死、肝纤维化以及病毒数量、复制状态以及病毒的分布形式,组织学的改善是治疗效果最真实的体现。因此肝组织学检查最好能在治疗初始阶段和治疗终点进行对比研究。 (二)时间顺序应答 1初始或早期应答治疗12周时的应答。治疗抗病毒治疗往往要持续1年以上时间,治疗3个月左右可以进行1次小结,看看病毒指标是否有变化,如果病毒载量明显下降,预示着以后的结果会比较满意,如果病毒载量反而上升,预示着治疗结局不好,应该调整治疗方案。 2治疗结束时应答整个疗效结束后,综合判断各项指标的改善情况。 3持久应答治疗结束后随访6个月或12个月以上,疗效维持不变,无复发。这一点非常重要,乙肝抗病毒的暂时效应并不难达到,但是要想获得持久应答确是不易办到的,如果患者治疗获得理想的效果,并且可以持续1年以上时间,这预示着未来病情有可能得到真正的控制和好转。 4维持应答在抗病毒治疗期间表现为乙肝病毒DNA检测不到(PCR法)或低于检测下限,或肝功能正常。 5反弹达到了初始应答,但在未更改治疗的情况下,过了一段时间后,乙肝病毒DNA水平重新升高,或一度转阴后又转为阳性,可伴有或不伴有转氨酶升高。使用拉米夫定治疗半年左右,往往效果明显,但是一年之后,陆续发生“反弹”现象,主要是病毒变异和耐药的结果。 6复发达到了治疗结束时应答,但停药后乙肝病毒DNA重新升高或转阳。这是乙肝病毒由于目前各种抗病毒药物对于乙肝病毒的核心成分cccDNA都没有清除作用,只是抑制了病毒复制的一些环节,停药后,病毒复制模板再次启动,病情就会复发。 (三)联合应答 1完全应答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患者,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乙肝病毒DNA检测不出(PCR法)和出现乙肝病毒e抗原与e抗体的血清学转换;乙肝病毒e抗原阴性患者,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乙肝病DNA检测不出(PCR法)。肝脏组织学炎症坏死或纤维化程度改善。这是抗病毒治疗较为理想的目标,但是获得这样一个结果并不容易。 2部分应答介于完全应答与无应答之间。如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患者,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乙肝病毒DNA转阴,但没有出现乙肝病毒e抗原与e抗体的血清学转换。这种情况下抗病毒治疗不能中断,仍需继续用药或联合用药,希望获得完全应答。 3无应答未达到以上应答者。 综上所述,乙肝抗病毒治疗可能会带来许多不同的结果,最佳的抗病毒治疗效果应该是持久的完全应答,但是只有少数患者可以获得这样的疗效,绝大多数患者都会出现部分应答、早期应答、以及无应答、反弹和复发等不甚理想的结果。正确应用抗病毒治疗以及正确和客观评价抗病毒疗效非常重要,尤其是在让患者充分理解和配合抗病毒治疗期间。
慢性乙肝需要长期治疗,治疗的首要目标是:清除或永久性抑制乙肝病毒,阻止疾病向肝硬化、肝癌发展。因此,抗病毒是乙肝治疗的核心和关键。病毒一日不清除,肝脏就多一份危险。既然抗病毒治疗如此重要,是不是每个乙肝患者都能及时进行这项治疗呢?一项调查结果令人感到震惊:根据中华医学会肝病专业委员会进行的全国范围的一项调查显示,符合抗病毒治疗的只有18%的乙肝患者进行了抗病毒治疗,其余88%的患者都没有选择抗病毒治疗,为什么绝大多数患者都没有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呢?为何抗病毒治疗如此难以贯彻实施呢?以下简要剖析和说明其原因。 1乙肝抗病毒治疗需要巨额资金,多数患者无力承担。乙肝抗病毒治疗的主要药物包括国产α干扰素、进口α干扰素、复合干扰素和长效干扰素;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如拉米夫定、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中药类抗病毒药物包括苦参素等。各类抗病毒药物的价格都比较昂贵,例如国产干扰素,一只500万单位的需要90元;一只进口的长效干扰素需要1.300元,一片阿德福韦需要18元,由于乙肝抗病毒疗程都在一年以上,累计费用十分昂贵。加上抗病毒治疗往往还要联合保肝、调节免疫和抗肝纤维化治疗,一个疗程下来,整个治疗费用都在数万元以上。这些费用都不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几乎都要由患者本人承担。对于广大农民、下岗工人、学生来说,一个疗程几万元的治疗费用的确难以承受。因此抗病毒治疗一定要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 2乙肝抗病毒疗程漫长,许多患者难以坚持。清除和抑制乙肝病毒复制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由于尚无特效的杀灭乙肝病毒的药物,目前抗乙肝病毒的药物只能起到抑制病毒复制,消耗病毒基因储备,延缓病情发展的作用。根据乙肝病毒的生物周期,耗竭病毒储备的时间应该在1年半以上,因此抗病毒治疗的最短时限也应该定在1年半,核苷类抗病毒药物需要更长时间。在抗病毒治疗期间,必须严格按照医嘱,不能随便停药,否则可能会引起病情的反弹和加剧。不少患者由于结婚、怀孕、出国、出差的意外情况,不得不停止用药,使得整个治疗前功尽弃。有些患者病情突然变化,不得不住进医院。因此乙肝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需要有恒心和毅力,坚持到底。从理论上讲,要做到病毒的彻底消除,要有长疗程抑制HBVDNA的合成和清除cccDNA。治疗的时间要持续到cccDNA库存的期限那样长。有人研究感染HBV的肝细胞的半衰期达100天。治疗1年能够减少感染细胞的数量最高也不过8%。这样一来需要长期的抗病毒的治疗,长期的抗病毒治疗将导致HBV的变异,副反应增多,价格不断攀升,这些都是非常棘手的现实问题。 3乙肝抗病毒治疗疗效有限,只有一半左右患者可以获得有效应答。目前将抗病毒治疗效果分为完全应答、部分应答、无效3种,完全应答是指乙肝病毒表面抗原、e抗原、乙肝病毒DNA全部转阴,e抗体出现,肝功能正常,随访1年稳定。部分应答是指e抗原和乙肝病毒DNA转阴,肝功能正常。实际上目前几乎没有任何药物可以做到完全应答,一般不以表面抗原转阴作为疗效判定标准。目前实际能够做到的是清除体内乙肝病毒DNA及乙肝病毒e抗原,并诱导血清中的e抗原转化为e抗体,使肝细胞核内的e抗原消失、肝组织病理学改善及炎症反应减轻,肝功能复常。尚达不到病毒学和病理学上的彻底治愈。如果治疗时机把握得好,患者又能积极配合治疗,乙肝病毒e抗原的转阴率(“大三阳”转为“小三阳”)和乙肝病毒DNA的转阴率都在50%左右,拉米夫定对于乙肝病毒DNA的转阴率,治疗早期可以达到70%以上。但是持续时间有限,过上一段时间(2年左右)发生病毒变异和耐药,用药1~3年变异率分别为168%、49%、66%,变异后乙肝病毒复制指标又转为阳性:用药1年的HBeAg转阴率只有9.5%,达到完全应答者8.5%。随用药时间的延长,变异逐渐增加,而且该药物对HBV复制cccDNA无作用。抗病毒治疗停止,血HBVDNA会再次出现。渴望乙肝抗病毒治疗获得持久的应答,难度极大。整个抗病毒治疗费用的支出实际上是一项风险投资,有可能就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因此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需要做好失败的心理准备。 4乙肝抗病毒治疗需要掌握好时机和条件,符合抗病毒治疗时机和条件的患者并不多。时机掌握不好,治疗无效甚至于招致祸害。一般来说当患者肝功能波动,转氨酶升高,乙肝病毒复制指标阳性,肝功能处于代偿阶段时,抗病毒治疗最为合适。此时使用干扰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韦以及恩替卡韦等药物治疗都可以,但是并非所有患者都处于这种理想的抗病毒治疗时机,大部分患者处于肝功能正常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状态,这些人群不适合进行抗病毒治疗。有些患者病情较重,出现肝功能失代偿表现,有的出现黄疸,有的出现腹水,有的出现消化道出血等等并发症,此时抗病毒治疗需要格外谨慎,干扰素一类的药物千万不能使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虽然可以尝试使用,但是效果也未必理想。儿童乙肝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需要格外谨慎,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一般不让用于12岁以下的儿童。母婴传播造成的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基因C型患者,进行干扰素抗病毒治疗效果较差。这样算来算去,适合抗病毒治疗的患者非常有限。因此抗病毒治疗需要认准对象。 5乙肝抗病毒治疗存在一定风险,治疗的药物有潜在或是明确的不良反应,弄不好会导致病情加重,有些患者难以接受。干扰素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刺激部分患者免疫反应,出现免疫过激表现,有少部分病人病毒变异、耐药;停药后病情加重。例如:干扰素主要的不良反应类似感冒样综合征:发热、疲乏、头痛、食欲下降、肌肉酸痛、出汗等。30%~60%的患者接受治疗的开始阶段会出现以上不良反应,另外还有关节骨骼疼痛、脱发、恶心、厌食、腹痛、腹泻等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30%。还有一些较为少见的不良反应同样需要引起注意,例如咽炎、咳嗽、失眠、抑郁、焦虑、情绪不稳定、皮疹等等,这些异常发生概率为3%~20%。干扰素治疗丙肝时更容易出现上述不良反应,尤其是精神方面异常表现明显增多。除了引起患者身体感觉种种不适外,使用干扰素还会引起一些化验指标的异常,最为常见的就是骨髓抑制,50%~80%的患者会出现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下降,30%左右患者出现血小板下降。干扰素使用初期还有可能引起转氨酶水平一过性增高(有些持续时间较长),发生的概率为30%~60%。某些患者会出现甲状腺功能异常,主要表现为甲亢,T3、T4以及TSH水平升高,发生甲亢的概率小于3%。干扰素不能用于重度或重型肝炎的治疗,也不能用于治疗失代偿期的肝硬化患者,否则可能引起患者肝功能急剧恶化。 6乙肝抗病毒治疗并非一劳永逸,一蹴而就,治疗有可能需要几个疗程,或是更换治疗方案。使用抗病毒治疗,即便是获得怎样的效果,也可能是暂时性的,抗病毒治疗一个疗程和周期,不会解决一切问题,抗病毒治疗需要长期坚持,反复多次,有时需要更换治疗方案。一个乙肝患者一辈子有可能进行多次的抗病毒治疗,累积的治疗费用需要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我国乙肝病毒e抗原阴性患者约占乙肝患者总数的40%,这些病人多数为基因C型,容易发生前C/1896变异或C区C基因启动因子/1762变异。这些患者抗病毒治疗难度大,不易获得持久应答,复发率高,需要更长时间的治疗和经费投入。目前认为长效干扰素对于e抗原阴性乙肝疗效较好,但是长效干扰素的昂贵价格是广大患者难以承受的。不少乙肝患者肝功能检查轻度异常,ALT40~79单位/升,不是抗病毒治疗的理想水平,根据要求,此时需要患者进行肝穿组织学检查,了解肝组织炎症和纤维化的实际情况。肝穿检查需要一定技术和相当高的病理检查水平,一般医院不具备这种能力,即便是患者和医院有心进行这个项目的检查,也未必都有这个条件,患者需要长途跋涉,来到大城市中心医院检查,相当麻烦。另外肝穿检查也有一定风险和痛苦,患者是否愿意接受这个项目的检查,也难以定论。为了有针对性地、准确地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案,抗病毒治疗之前需要进行干扰素抗体检测、乙肝病毒基因分型、以及肝穿检查。这些检查技术要求高,费用较贵,一般医院尚难普及,这无疑加大了抗病毒治疗的难度。 7.一些医师认识不到位,满足于保肝降酶等辅助性治疗,不求从根本上治疗。一些医师从稳妥和安全考虑,排斥使用风险较大的抗病毒治疗,他们使用一些保肝降酶降黄药物,将患者的肝功能恢复正常就可以了,这样一来,患者的病情暂时得到缓解,但是过一段时间,肝功能有可能再度异常。治疗只采用扬汤止沸的临时措施,而不采用釜底抽薪的抗病毒治疗,久而久之,病情仍有可能向肝硬化演变和发展。抗病毒治疗要闯过价格经费关、长期服药关、治疗时机关、不良反应关、病毒变异关等等难关,才能顺利实施。 8.医师和患者不能客观地看待抗病毒治疗的效果——高估或低估抗病毒疗效。有些医师和患者,错误地认为只要坚持治疗1个疗程,就会获得理想的效果,但是一旦治疗受挫,结果不理想,就全盘否定抗病毒治疗。有些医师和患者过度怀疑抗病毒治疗的效果。所以抗病毒治疗难以进行。 9.乙肝抗病毒新药不断推出,患者最想等到一种最理想的特效药。乙肝抗病毒药物层出不穷,推陈出新的速度较快,近期内已经有长效干扰素、阿德福韦、恩替卡韦等多种抗病毒药物先后问世,患者到底该选择哪一种,心中无数,专业医师也没有积累起使用这些药物的经验,说不清楚哪个好。绝大多数临床资料都是缘于国外,我国自己尚无使用过第一手资料。因为新药不断推出,每一个新药都会有一点进步,所以广大患者企盼等到最好的药物问世,能够彻底治愈乙肝。 10.许多不可测因素增加了乙肝抗病毒治疗的难度。一些容易被忽视的因素实际左右着抗病毒治疗的实施和预后,这些因素包括:患者的文化程度、思维方式、人际关系、性格类型、生活环境、处世态度、生活方式、工作变迁、精神类型等,以往在进行抗病毒治疗抉择之前,考虑的几乎都是病毒载量、病情轻重和病人的经济状况等,对于以上诸多因素极少顾及,其实抗病毒是否可以顺利进行,以及疗效是否理想,和以上诸多因素关系相当密切。
慢性乙肝患者中,肝硬化失代偿的年发生率约3%,5年累计发生率约16%。慢性乙型肝炎、代偿期肝硬化的5年病死率分别为0%~2%、14%~20%和70%~86%。我国原发性肝癌患者85%以上来源于乙肝,慢性乙肝——肝硬化——肝癌这种发展路径成为肝病进程的“三部曲”,乙肝病毒感染是万恶之源。 (1)乙肝病毒具有嗜肝特点,病毒潜藏于肝脏,伺机进犯不同的身体器官,病毒的嗜肝特点是病毒诱生肝病的启动因子,其发病与机体免疫状态密切相关。病毒的存在是疾病持续、波动、恶化和复发的根源。 (2)乙肝病毒基因可与肝细胞核内相关基因整合,特别是X基因与肝细胞核基因的整合,可成为原发性肝癌。这是肝癌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3)乙肝病毒主要感染肝细胞,当乙肝病毒感染肝细胞时,病毒利用其外壳上的一些突起,附着在肝细胞表面上,病毒的一些核心基因就进入肝细胞内,病毒的基因自由地控制肝细胞的正常活动,强迫细胞制造出更多的病毒,导致肝细胞日渐衰弱,直至死亡。肝细胞死亡后,病毒又从细胞中释放出来,继续感染其他健康的肝细胞,整个过程往往在几个小时内就完成,这样反复发生多次,肝脏组织损害日渐加重,广泛地纤维增生替代了原有的正常肝细胞,肝脏就会越来越硬,成为肝硬化。对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进行规范化的抗病毒治疗,可以最大限度地长期抑制或消除乙肝病毒,减轻肝细胞坏死及肝纤维化,就有可能延缓和阻止疾病的进展,减少和防止肝脏失代偿、肝硬化、肝癌及其并发症的发生,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
警示一:医患配合,相互沟通,善始善终。在抗病毒治疗之前需要认真准备,即医患双方认真思考,严肃斟酌,反复协商,计算得失,达成共识。医师要认真了解患者的病史、家族史、心理状态、治疗成功的概率、患者的经济状况、对于治疗的承受能力;患者也要对自己的病情有一个准确的定位,对于抗病毒治疗的重要性以及抗病毒治疗带来的益处和风险要有清醒的认识。医患双方需要在一起认真商讨病情,评估治疗的价值和风险,明明白白进行透明的抗病毒治疗。第一要考虑患者是否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有无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并非每一个乙肝患者都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只有肝脏炎症活动明显、乙肝病毒复制活跃,肝功能处于代偿阶段,抗病毒治疗方能获得满意的疗效,否则不论青红皂白一律硬性抗病毒治疗,非但无效反而会导致祸害。第二要考虑患者的依从能力:包括患者的经济实力、心理状态、认知程度及文化水平等等,只有依从能力良好者,方能进行抗病毒治疗。并非符合抗病毒治疗的患者都要立刻投入治疗,由于抗病毒治疗需要大量的资金作经济后盾;需要良好的心态和心理调节能力作为抗病毒治疗的精神支持;需要患者对于抗病毒的得失有清醒的认知,做好治疗成功和失败的两手准备。第三要考虑治疗投入和回报的风险价值。在进行抗病毒治疗之前,需要医师和患者进行一次认真的长谈,医师要向患者告知病情和治疗的意义、可能获得的效益和承担的风险,并且医师要耐心解答患者的提问,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就医,医师和患者取得共识,最好签订知情同意书,这个同意书包含有治疗的目的和意义,可能获得效益和承担的风险,医师承担的治疗责任和患者承担的经费和随访义务。 警示二:抓住最佳治疗时机——该出手时就出手。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乙肝患者应该积极进行抗病毒治疗,不要贻误时机,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可以阻断或延缓病情向肝硬化、肝癌方向转变。抗病毒最佳治疗时机为:①乙肝病毒DNA大于105拷贝/毫升[如果是乙肝“小三阳”(HBeAg阴性者),乙肝病毒DNA数值大于104拷贝/毫升,就可进行抗病毒治疗]。②谷丙转氨酶大于80单位/升;如果采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谷丙转氨酶应该在小于400单位/升的情况下使用,同时,血清总胆红素水平应该小于35μmol/L,否则硬性使用干扰素有可能导致病情加重。③如果肝功能轻度异常:谷丙转氨酶80单位/升,但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积分显示大于4分,或炎症坏死程度大于2度,也需进行抗病毒治疗。 警示三:不该抗病毒时不要轻举妄动——冷静观察,耐心等待,伺机而动。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众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有两类:一类是处于免疫耐受期的病毒复制指标阳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些人群肝功能检查始终正常,但是乙肝病毒DNA检测为阳性,并且病毒载量较高,病毒处于复制状态,对于这类人群,应动员其做肝组织学检查,如肝组织学显示Knodell HAI积分大于4分,或炎症坏死程度大于2度者,需进行抗病毒治疗。如肝炎活动不明显,Knodell HAI积分小于4分或未做肝组织学检查者,建议暂不进行治疗。另一类携带者属于非活动性HBsAg携带者,这些人群乙肝病毒DNA检测为阴性,乙肝“两对半”检测为“小三阳”,肝功能始终正常,这些人群可以不进行治疗,也无需做肝穿检查,定期复查肝功能以及病毒指标就行了。这就是说对于1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需要慎重对待,不要一见乙肝“大三阳”或乙肝病毒DNA阳性就草率用药抗病毒。 警示四:乙肝“小三阳”抗病毒治疗非常必要,并且疗程需要延长。乙肝“小三阳”,也就是医学上讲的“乙肝病毒e抗原阴性慢性乙型肝炎”,这些患者化验检查血清乙肝表面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同时阳性,此时乙肝病毒DNA也为阳性,血清谷丙转氨酶持续或反复异常,或肝组织学检查有肝炎病变。乙肝“小三阳”与“大三阳”的临床特征明显不同,相比之下,乙肝“小三阳”危害更大,多处于慢性乙肝的后期,预后差;患者年龄较大,慢性肝炎和肝硬化比例高;极少发生疾病自发缓解;药物治疗维持时间长,何时停药难以确定;停止治疗后复发率高,治疗结束时应答的持续时间短。目前认为治疗乙肝“小三阳”疗程宜长,至少为2年。因需要较长期治疗,最好选用普通α干扰素(IFNα)(谷丙转氨酶水平应小于400单位/升时选用,如果大于400单位/升,或血清胆红素升高,最好不要选用干扰素治疗);或选用阿德福韦酯或恩替卡韦等耐药发生率低的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对于乙肝“大三阳”的患者来说,抗病毒治疗一旦获得完全应答(乙肝“大三阳”转为“小三阳”,乙肝病毒DNA转阴,肝功能正常),延续治疗1年,就可以停药;但是治疗乙肝“小三阳”就需要延续2年时间,疗程要长于治疗“大三阳”。 警示五:治疗前3个月很重要,如果有效,预示未来效果较好,如果前3个月治疗无效,预示未来效果较差,可以更换治疗方案,以免花费更多的冤枉钱。例如乙肝患者在使用普通α干扰素或长效干扰素(聚乙二醇干扰素α)治疗,等到治疗3个月时间进行一次小结,如果治疗效果明显乙肝病毒DNA和乙肝病毒e抗原定量数值明显下降或转阴,预示未来疗效较好,可以坚持预定计划,按部就班治疗;如果到3个月时,结果不理想,病毒数量依然很高,根本没有变化,预示以后治疗效果也不会好到哪去,此时应该考虑更换治疗方案。 警示六:不要随便联合多种抗病毒药物治疗,目前不主张联合抗病毒治疗。我国《乙肝防治指南》明确指出:①不推荐干扰素联合拉米夫定治疗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或阴性慢性乙型肝炎(也就是常说的乙肝“大三阳”和“小三阳”)。对α干扰素、拉米夫定序贯治疗的效果尚需进一步研究,也不推荐。②不推荐拉米夫定联合阿德福韦酯用于初治或未发生拉米夫定耐药突变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目前我国批准的核苷类抗病毒药物有拉米夫定、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三种,初次治疗时,只要单用其中一种,不主张联合使用,只有单用药物治疗出现病毒变异后,方可联合其他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使用2~3个月后,再停用前一种药物。③干扰素或拉米夫定与其他药物(包括中草药)联合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疗效也需进一步证实,目前也不予推荐。苦参素联合其他抗病毒药物治疗乙肝的报道也有许多,但是尚无可靠的循证医学证据支持,故也不推荐这种联合。中医中药治疗慢性乙型肝炎在我国应用广泛,但多数药物缺乏严格随机对照研究,其抗病毒疗效尚需进一步验证。 警示七:不要过分恐惧病毒变异而瞻前顾后,束缚手脚,该抗病毒时,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在使用拉米夫定、干扰素或是其他药物治疗乙肝过程中,有时获得较为理想的疗效,即病毒复制指标转阴,肝功能恢复正常,但是好景不长,过了一段时间,病情再次反复,病毒指标有转阳,肝功能指标又出现波动,个别患者甚至出现病情恶化。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这很可能是由于乙肝病毒发生变异带来的结果。病毒变异是十分常见的自然现象,这是生物体为适应环境变化和外来打击,自身发生的外观和结构改变,目的是更好地隐蔽伪装自己,逃避打击。乙肝病毒变异可以在慢性持续感染过程中随时发生,又可能是自然变异;也可以是受人体免疫应答活疫苗接种,使病毒受到免疫压力引起变异;也可以发生于各种抗病毒治疗后,由于使用干扰素、拉米夫定等药物而诱发病毒变异。乙肝病毒的4个开发读框区:前S/S区、前C/C区、X区和P区均可以发生变异,并呈多样性。目前使用药物导致乙肝病毒发生变异的情况主要在拉米夫定为代表的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以及干扰素身上。①使用拉米夫定诱发病毒变异的处理。随用药时间的延长患者发生病毒耐药变异的比例增高(第1、2、3、4年分别为14%、38%、49%和66%),从而限制其长期应用。部分病例在发生病毒耐药变异后会出现病情加重,少数甚至发生肝功能失代偿。另外,部分患者在停用本药后,会出现乙肝病毒DNA和谷丙转氨酶水平升高,个别患者甚至可发生肝功能失代偿。应用核苷(酸)类似物发生耐药突变后的治疗:拉米夫定治疗期间可发生耐药突变,出现“反弹”,建议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例如阿德福韦或恩替卡韦)并重叠用药1~3个月;也可使用α干扰素或长效干扰素(建议重叠用药1~3个月)。停用核苷(酸)类似物后复发者的治疗:如停药前无拉米夫定耐药,停药后出现病毒指标再次转阳,这时可再用拉米夫定治疗,或其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如无禁忌证,亦可用α干扰素治疗。②使用干扰素诱发病毒变异的处理。对普通α干扰素治疗后复发的患者,再用普通α干扰素治疗仍可获得疗效,亦可换用其他普通干扰素α亚型、或长效干扰素(PegIFNα2a)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经过规范的普通α干扰素治疗无应答患者,再次应用普通α干扰素治疗的疗效很低,可改用长效干扰素(PegIFNα2a)或核苷(酸)类似物治疗。 警示八:抗病毒治疗追求持久的完全应答。依照现在的治疗水平,抗病毒治疗取得暂时性的部分应答并不困难,例如使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2~3个月后,乙肝病毒DNA病毒载量明显降低或转阴,但是要想获得持久的完全应答非常困难,持久的完全应答要求达到:乙肝“大三阳”(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乙肝病毒DNA检测不出并且出现乙肝病毒e抗原与e抗体的血清学转换;乙肝“小三阳”(乙肝病毒e抗原阴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疗后肝功能恢复正常,乙肝病毒DNA检测不出。治疗结束后随访12个月以上,疗效维持不变,无复发。抗病毒治疗如果不能达到持久地完全应答,一旦停药都有可能出现复发,使前一段治疗前功尽弃,因此抗病毒治疗需要达到持久的完全应答,整个治疗过程连同随访观察至少要2年以上时间,乙肝抗病毒是一项艰巨的持久战,必须努力达到持久的完全应答,才能被认为治疗获得成功。 警示九:抗病毒治疗千万不要擅自停药,终止治疗。抗病毒治疗一旦起步,患者的依从性是确保治疗成败的决定性因素之一,由于抗病毒治疗时间漫长,患者的毅力和耐力至关重要,千万不能擅自停药,终止治疗,不能三心二意,频繁更换药物,有什么想法,首先要与专家进行沟通,专家也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治疗期间的解释和疏导作用,并且努力解决好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不测。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在没有获得持久性完全应答状态下停药都有可能导致病情的反弹或复发,有时这些反弹或复发引起的病情波动相当严重,擅自停药是抗病毒治疗的最大忌讳。 警示十:乙肝肝硬化患者仍需抗病毒,但要格外谨慎。乙肝患者病情已经进入肝硬化阶段,但是肝功能处于代偿期,一般属ChildPugh A级(可有轻度乏力、食欲减退或腹胀症状,转氨酶可异常,但尚无明显肝功能失代偿表现。可有门静脉高压征,如脾功能亢进及轻度食管胃底静脉曲张,但无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无腹水和肝性脑病等)。此时属于早期肝硬化,如果患者化验检查乙肝病毒复制指标为阳性,抗病毒治疗依然有必要,并且很关键,因为病毒不断复制,往往是病情加重的直接因素。晚期肝硬化,也就是医学上说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肝功能属ChildPugh B、C级(常发生食管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肝性脑病、腹水等严重并发症)。多有明显的肝功能失代偿表现,如血清清蛋白<35g/L,胆红素>35μmol/L,转氨酶不同程度升高,凝血酶原活动度(PTA)<60%。此时进行抗病毒治疗并非抗病毒治疗的理想时机,但是如果患者肝脏炎症明显,肝功能检查转氨酶、胆红素显著升高,可以尝试使用抗病毒治疗。治疗指征为HBVDNA阳性,肝功能异常。治疗目标是通过抑制病毒复制,改善肝功能,以延缓或减少肝移植的需求,抗病毒治疗只能延缓疾病进展,但本身不能改变终末期肝硬化的最终结局。干扰素治疗可导致肝衰竭,因此,属禁忌证,不考虑使用。对于病毒复制活跃和炎症活动的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在其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可给予拉米夫定治疗,以改善肝功能,但不可随意停药。一旦发生耐药变异,应及时加用其他已批准的能治疗耐药变异的核苷(酸)类似物,例如阿德福韦或恩替卡韦。 儿童患者需要抗病毒,但是要格外谨慎。12岁以上慢性乙型肝炎患儿,其普通α干扰素治疗的适应证、疗效及安全性与成人相似,剂量为300万~600万U/m2,最大剂量不超过1.000万U/m2。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也可按成人的剂量和疗程用拉米夫定治疗,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尚无用于儿童乙肝治疗的经验。
目前我国乙肝抗病毒治疗的经验主要来自干扰素和拉米夫定。干扰素的疗程比较确定,在获得有效应答的情况下,一个疗程需要半年至1年,如果日后肝功能稳定,应答持久,可以获得长期效益;如果病情不稳定,可以考虑再次使用。拉米夫定的疗程须视患者的应答情况而做调整,一旦选择使用拉米夫定治疗,必须做好长期使用、不能擅自停药的思想准备。关于干扰素,除刚刚上市的长效干扰素(聚乙二醇化干扰素)还有待积累临床数据外,其疗程、疗效以及不良反应基本阐明。拉米夫定则仍留有较多的争议和探讨余地,拉米夫定的优势是患者的治疗应答率高,完全无应答的患者比例较低,但未达到血清转换的患者在终止拉米夫定治疗后有较高的复发率。因此,除了那些已经出现乙肝“大三阳”转为乙肝“小三阳”,并且乙肝病毒DNA持续阴性1年以上时间的患者,可以考虑停止治疗外,其他患者都需要长期连续应用拉米夫定治疗持续抑制病毒复制,即便是使用过程中,出现病毒变异和耐药情况,也不能擅自停药,可以联合或由其他有效抗病毒药物替代。 当前抗病毒治疗公认的治疗终点是乙肝“大三阳”患者治疗6个月后,在两次测量下均出现了乙肝病毒e抗原和e抗体转换,并且乙肝病毒DNA持续阴性,而对于HBeAg阴性(乙肝“小三阳”)合并乙肝病毒DNA阳性患者的治疗终点尚不明确,一般主张这些患者的疗程应该在3年之上。 但对于未达到治疗终点的病人的停药时机选择仍存在诸多争议。2003年亚太乙肝治疗共识认为,对于那些服用拉米夫定一年后HBeAg仍阳性的病人,需根据病人的临床及病毒学反应和疾病的严重程度做个体化分析后才决定停药或继续治疗。对于HBeAg阴性的病人,还无法确定理想的疗程,需根据病人的临床应答和肝病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治疗终点。美国肝病学会则基于近年来的临床研究数据,在2004年刚刚颁布的乙肝治疗共识中首次提到了长期抗病毒治疗,特别是在失代偿或移植后病人中,应该坚持长期抗病毒治疗。 由此可见,抗病毒治疗的疗程,特别是核苷类治疗的疗程确实是一个难以下定论的问题,迄今为止,诸多肝病学术权威机构对此并未发表和颁布统一的意见,要求一切由临床医生根据具体情况来权衡抉择,这实际加大了用药的随意性和风险性。这也从另一方面反应了长期抗病毒治疗肯定存在优势,也有难以回避的问题。我国1999年正式批准拉米夫定上市,迄今为止,大约有20万的乙肝患者使用了拉米夫定,目前面临的实际情况就是何时能够停药的问题,这既包括疗效好的患者,也包括了那些疗效不理想的患者,无论谁停药,都有可能发生病情反弹,在没有更好的抗病毒上市前,正在服用拉米夫定治疗乙肝的患者最好不要擅自停药。 随着临床研究的深入进行,核苷类似物长期治疗的疗效以及面临的问题也渐为清晰。在乙肝病毒e抗原阳性慢性乙肝患者中,全球多中心试验显示拉米夫定长期治疗(3年以上)能显著增加e抗原血清转阴率,维持肝功能的长期稳定。即将上市的核苷类似物阿德福韦,对于服用拉米夫定引起乙肝病毒变异的突变株依然有效,但是阿德福韦一旦使用,依然是不能随意停药,停药后引起的后果也可能相当严重。
抗病毒是乙肝治疗的核心问题和关键措施,只有乙肝病毒得以彻底清除,机体才能免受乙肝病毒的袭扰,肝脏才能在正常环境中工作。目前较为公认的抗病毒治疗药物和方法是干扰素联合免疫增强剂(如胸腺素、胸腺喷丁等),或干扰素联合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如拉米夫定、泛昔洛韦、阿地福韦等),但是并非每一个乙肝患者都能够进行抗病毒治疗,进行抗病毒治疗必须具备两个硬性条件:一是患者完全符合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二是患者一定有足够的经济条件。如果患者不符合抗病毒适应证,如失代偿期肝硬化或高黄疸病人及乙肝病毒携带者等等,不能硬性使用;如果患者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也不必勉强使用抗病毒药物。那么乙肝患者不能抗病毒治疗时该怎么办呢?①如果患者处于病毒携带状态,此时不宜进行抗病毒治疗,患者病毒虽然处于复制或静止状态,由于机体免疫处于麻痹耐受阶段,肝脏病变很轻甚至没有,此时无论采取怎样的抗病毒治疗,机体都不会产生应答,所以病毒携带状态并非抗病毒治疗的时机。此时患者应该定期复查,动态了解肝功能系列的变化,切忌乱用药,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忌酒、防止过度劳累,积极预防其他传染病,如果病情始终处于病毒携带状态,患者的生活和学习都可以照常进行,如果定期复查时发现肝功能出现异常,转氨酶升高,应该考虑抗病毒治疗。②如果患者肝功能严重异常,或处于失代偿阶段,如重型肝炎、肝硬化腹水等,这些情况下最好不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治疗需要分清轻重缓急,此时集中一切力量,解决危及生命的并发症,稳定病情,恢复肝功能,抗病毒治疗并非当务之急,硬性使用,可能适得其反,病情越来越重。③如果患者处于抗病毒的最佳时机,但是由于经费有限,无力承担高昂的抗病毒治疗经费,此时可以使用一些经济实用的治疗方法,目前有不少中药制剂被证实有一定的抗病毒作用,它们相对价廉物美,如苦参素注射液、左旋咪唑涂布剂、复方黄芪颗粒等,对于病毒携带者,有专家建议可以使用潘生丁联合基因工程乙肝疫苗的方法尝试治疗。
乙肝孕妇抗病毒治疗不同于一般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需要格外谨慎,目前可供临床使用的乙肝抗病毒药物可以分为干扰素类和核苷类抗病毒药物,由于干扰素对于造血、神经等系统都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因此决不能用于治疗乙肝孕妇,妊娠是干扰素治疗的绝对禁忌证。至于核苷类抗病毒药物,目前投放市场的有拉米夫定、恩替卡韦和阿德福韦酯三种,这三种抗病毒药物都属于C类药品。C类分级的定义是:动物研究证明药物对胎儿有危害性,或尚无对照的妊娠妇女研究,或尚未对妊娠妇女及动物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对孕妇的益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使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在进行遗传毒性研究时发现,有一定的致突变作用,他们可能会诱导染色体畸变;在进行生殖毒性研究时,大剂量使用,有一定的胚胎毒性和胚胎畸形作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对于发育中的人类胚胎的危险性尚不明确,所以使用核苷类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的育龄妇女要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哺乳期妇女,由于乳汁中可能含有药物成分,因此哺乳期妇女,最好先不用这类药物。一般性慢性乙肝,病情不重,可以先进行一些基本的保肝治疗,肝功能正常后就可以怀孕,待新生儿出生后,过了哺乳期,再考虑抗病毒治疗不迟。如果乙肝孕妇在怀孕期间肝炎突然暴发,乙肝病毒检测提示病毒复制活跃,可以在保肝防止肝坏死的同时,使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此时要求抗病毒治疗的快速应答,首选药物为恩替卡韦和拉米夫定,但是继续妊娠,胎儿生长质量有问题,最好终止妊娠,任何孕妇无论在何种情况下进行抗病毒治疗都需慎重对待,医师需要向患者详细交代病情和用药的利弊,在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用药。
慢性乙肝需要长期治疗,治疗的首要目标是:清除或永久性抑制乙肝病毒,阻止疾病向肝硬化、肝癌进展。因此,抗病毒是乙肝治疗的核心和关键。根据中华医学会肝病专业委员会进行的全国范围的一项调查显示,只有18%的符合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进行了抗病毒治疗。而在18%接受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之中又能有多少患者能够善始善终,将抗病毒治疗进行到底呢?我们随机调查了我院门诊和病房的236名曾经进行过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调查结果令我们大为震惊:其中只有99人认真坚持了一个完整疗程的抗病毒治疗,约占抗病毒治疗患者的42%,也就是说一多半进行抗病毒治疗的乙肝患者都没有将抗病毒治疗进行到底,抗病毒治疗最终半途而废,是什么原因导致好不容易选择了正确的治疗方案的乙肝患者,最终不能善始善终呢? 1患者擅做主张,终止治疗 患者自行停止服用核苷类抗病毒药物(拉米夫定、阿德福韦等)是最常见的一类现象,由于核苷类抗病毒药物使用疗程漫长,使用过程中身体没有明显不适,抑制病毒速度较快,见效快,这样患者容易麻痹大意,容易自行停药,一旦停药,1个月后病情可能再次反弹,招来麻烦。有的患者这山望着那山高,一会儿用这个药,一会儿又用那个药,正在使用拉米夫定治疗过程中,听说出了更好的新药阿德福韦和恩替卡韦,急忙又换成这些新药,没过多久又听说长效干扰素不错,又换成长效干扰素,来回折腾,难有固定的方案;有的患者六神无主,疑虑重重,听说自己正在使用的这种抗病毒药物有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就想换成别的药物;有的患者勉勉强强同意进行抗病毒治疗,但是心中总感觉不踏实,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就会停止治疗,例如旁人的“指点”;自身不良感觉等。患者的依从能力是整个抗病毒治疗方案实施的决定性因素,如果患者不能认真履行治疗方案,治疗就会前功尽弃。 2药物带来的不良反应难以克服,不得不终止治疗 (1)使用干扰素可能会出现严重的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如果服用解热镇痛药,难以减轻流感样症状,治疗被迫终止。 (2)干扰素具有骨髓抑制作用:有的患者出现为外周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75×109/L,血小板<30×109/L,则应停药。 (3)使用抗病毒药物时出现精神异常:如抑郁、妄想症、重度焦虑等精神病症状,应及时停止治疗。 (4)抗病毒治疗可能诱导产生自身抗体和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抗甲状腺抗体、抗核抗体和抗胰岛素抗体升高。部分患者可出现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糖尿病、血小板减少、银屑病、白斑、类风湿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严重者须停药。 (5)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肾脏损害(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和急性肾衰竭等)、心血管并发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发生上述反应时,应停止干扰素治疗。 3在某些医生干预下终止治疗乙肝患者频繁更换治疗场所和医生,由于各地、各类医生对于抗病毒治疗的意义、方法以及不良反应的应对措施认识不一,不同的医生可以凭借自己的经验和认识,更改或终止前一任医生的治疗方案,一项正在实施中的抗病毒治疗有可能因为医生之间不同的见解而半途终止。 4经费紧张被迫终止治疗不少乙肝患者在进行抗病毒之前,没有认真考虑过经费问题,采取了治一阵子再说的权宜办法,治疗一段时间后,后续的治疗经费缺乏,没有经济能力继续治疗下去,不得不终止治疗。乙肝抗病毒药物,大多价格昂贵,1个疗程下来,往往要花上1万至数万元,有的患者治疗前没有太在意钱的问题,治疗就仓促上马;有的患者原计划支出的费用出现了意外,例如联合治疗药物增加、检查费用增多、病情变化额外治疗费用增加等,使得治疗费用出现赤字,不得不终止治疗。 5疗效不佳,被迫终止治疗有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不断化验检查乙肝病毒指标,时间过去了几个月,病毒指标定量检查纹丝不动或是反倒升高了,肝功也出现了明显异常,不得不停止原先的治疗,改变治疗方案。 6病毒发生了变异,病情突变,不得不终止治疗有的患者在进行抗病毒过程中,病毒发生了变异,病情突然加重,肝功恶化。例如使用拉米夫定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可以发生P基因变异,最常见的是酪氨酸蛋氨酸天门冬氨酸天门冬氨酸(YMDD)变异,即由YMDD变异为YIDD或YVDD。随用药时间的延长患者发生病毒耐药变异的比例增高(第1、2、3、4年分别为14%、38%、49%和66%),从而限制其长期应用。部分病例在发生病毒耐药变异后会出现病情加重,少数甚至发生肝功能失代偿。另外,部分患者在停用本药后,会出现HBV DNA和ALT水平升高,个别患者甚至可发生肝功能失代偿。又如使用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前C区和基本核心启动子的变异可产生HBeAg阴性变异株,致使病情加重,不得不终止治疗。 7.使用干扰素治疗时,可能致使一部分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或自身免疫功能异常者,病情突然恶化,治疗被迫终止有些患者属于隐匿状态的肝硬化,肝功检测虽然没有太大问题,但是肝脏硬化程度较高。有的患者处于以下异常状态:妊娠、精神病史(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未戒断的酗酒及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有症状的心脏病、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和治疗前血小板计数<50×109/L,这时使用干扰素治疗有可能导致病情加重。干扰素治疗的相对禁忌证还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未控制的高血压、总胆红素>51μ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者。 8.轻信广告宣传,弃明投暗现在各种乙肝广告或变相的乙肝广告频繁出现在各种媒体中,由于广告宣传具有很强的煽动和欺骗性,极有可能使一部分接受正规抗病毒治疗的患者放弃原有的正确治疗方案,改投广告医院,弃明投暗,走上了错误的就医道路。
(1)抗病毒治疗不是首位 目前,很多治疗乙肝的虚假广告是把病毒放在首要位置考虑,以病毒的高低来论患者病情的轻重。实际上,这是对患者的一种误导,也是营利的一个重要手段。乙肝患者慢性感染要有所划分,绝大部分有病毒复制的患者在一定时期内无明显的肝脏损害,同时现有的药物对于这部分患者的治疗效果不好。如“大三阳”是病毒感染状况,在一定时期内不会影响身体、肝脏,因病毒与身体达成稳定相处的平衡。通过外部药物治疗无法调动体内的因素来与病毒对抗,所以90%以上不能达到效果。目前虚假广告就是针对这部分人群,他们占乙肝患者的比例最大,对他们的治疗短期内难以达到效果,疗程较长,因此医疗机构可以对这些患者反复化验,反复开药,有利可图。 因此,当患者被诊断为不需立即进行治疗时,此时最好的办法是定期到医院检查,有变化再治疗。 (2)不重视抗病毒治疗 对多数患者而言,肝功能异常、ALT升高,是他们最在意的问题,总是希望通过短时间的降酶保肝的方法使肝功能恢复正常。即便短时间内通过一些治疗手段把ALT降下来了,也只是一种“扬汤止沸”的做法,不可能长久,而且会反复发作,可导致病情进一步加重。只有通过“釜底抽薪”,有效地清除或抑制病毒复制,肝炎发作才会真正平息,肝功能也才会自然恢复正常。 肝炎的发作和肝功能的异常主要和两种因素相关,即病毒活跃复制和机体免疫反应。长期病毒活跃复制可激发机体免疫反应,从而导致肝炎发作。没有病毒复制,就没有免疫反应,也就不会发生肝炎。 并不是所有患者都需要抗病毒治疗,也不是任何时候都适合抗病毒治疗。所以慢性乙肝患者必须长期、定期门诊随访,积极配合医生采取相应措施,选择最佳用药时机。一旦符合条件,就应积极进行系统、规范的抗病毒治疗。 使用抗病毒药物的患者有几个指征:第一,是肝炎在活动,转移酶高;第二,要有病毒复制,病毒载量(乙肝病毒-DNA)要比较高:一般指标是e抗原阳性者病毒载量达到10的5次方以上,e抗原阴性者病毒载量达到10的4次方以上。 抗病毒公认的效果较好的药品是干扰素与抗炎类药物,干扰素又分为普通和长效两类,长效干扰素的疗效明显优于普通干扰素,抗炎类药物主要有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但也只有在选择合适的疗程、合适的用药时机等前提下才能获得最好的效果。前者主要对一些年纪大、有严重糖尿病、肾脏病等禁忌症的患者,但治疗时间比较长,可达数年,易有抗药性或发生病毒变异,可能导致病情复发或加重;而后者比较适合年轻、免疫力好、想怀孕生子的,这种药物在体内还可以长期激发免疫力,减少肝癌发病率。但值得提醒的是,刚做好肝移植的乙肝患者,也不能乱用。但到底该如何正确选用药物,需要和医生沟通后,再做决定。 (3)抗病毒治疗无关紧要 慢性乙肝最根本的治疗是抗病毒。有效的抗病毒治疗可以显著减少肝硬化及肝癌的发生,提高生存率,改善生活质量。然而,调查显示只有47.5%的乙肝患者知道慢性乙肝患者最关键的治疗是抗病毒治疗。且近一成的患者完全不知,20%的患者认为最关键的治疗是保肝降酶,还有两成患者认为是免疫调节。 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平时无明显的不适感,所以他们长期不愿就医,不接受医生的系统治疗,甚至放弃定期的肝功能和病毒学指标的监测。而一旦出现不适感时,他们中的多数人往往已经发展为重型肝炎或肝硬化晚期。 那些肝功能反复异常的乙肝患者,最需要接受抗病毒治疗。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和患者之间的区别在哪里?很多人认为,转移酶高了,就是活动性肝炎,转移酶不高,就是“健康”携带。近来也发现,许多所谓的“健康”携带,在肝脏的病理上是有持续性损害的。比如一个肝功能完全正常的人,做肝穿刺病理活检以后,多多少少在肝脏上都有一些炎症的表现。这部分患者在处理上也有所区别。如果是一个反复的肝功能明显异常或转移酶总是波动在正常值的2-3倍以上的患者,相对发展到肝硬化的机会也会高一些,需要积极的抗病毒治疗。如果通过定期密切随访,发现肝功能一直正常的患者,虽然理论上也需要抗病毒治疗,但目前针对这部分患者的药物效果还不佳。所以还是要从生活上关爱身体,定期复查。 我们应该告别乙肝歧视,给乙肝病毒感染这一个更加宽松、愉快的工作、学习环境;而作为一名乙肝病毒感染者,应该做到“在战术上重视敌人”,注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劳累,严格忌酒,定期复查;而“在战略上应藐视敌人”,保持良好向上的生活心态,不要怨天尤人,更不能杞人忧天,必要时可以找肝病专科医生或心理医生接受定期的心理咨询。 由于许多乙肝病毒携带者终生不发病,这使得一些应该接受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误认为抗病毒治疗无关紧要,肝功能异常时服用一些降酶药物就行了。这些患者长期不愿就医,也不愿配合医生的系统治疗,甚至放弃定期的肝功能和病毒学指标的监测,一旦病情严重而不得不就医时,往往已经发展为重型肝炎或肝硬化晚期。 的确,有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可终生不发病,多数慢性肝炎患者在转移酶轻度升高时也无明显的症状。但乙肝病毒却像潜伏在体内的“定时炸弹”,随时会制造祸端。因此,我们常说乙肝病毒是体内潜伏的“特务”,乙肝病毒感染者应该随时保持警惕,定期到医院检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学指标,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就医,根据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抗病毒治疗。 慢性乙肝抗病毒治疗是关键 1.抗病毒的重要性:迄今,抗病毒治疗的重要意义并未得到医生和患者的广泛认同与接受。很多医生和患者仅满足于保肝、降酶治疗,使一些患者转变为肝硬化,令人惋惜。尽管目前的医疗手段还很难达到彻底清除乙肝病毒,但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疗的目标应当是抑制病毒的复制和表达,以控制肝脏炎症,减少肝硬化和肝细胞恶变率,延长生存期,提高生活质量。如果乙肝患者只是盲目要求转阴,而置抗病毒于不顾,最终只能误入歧途,落得人财两空。 2.坚持抗病毒治疗的必要性:坚持抗病毒,是目前抗肝硬化治疗最为可靠的措施。目前糖尿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病需要采取终身治疗的观念已为广大患者所接受,乙肝患者也应接受长期坚持抗病毒治疗的观念。抗病毒治疗不仅限于慢性乙肝患者,对于有病毒复制的肝硬化患者、终末期因乙肝肝硬化而等待肝脏移植的患者,通过抗病毒治疗都可以使病情稳定、好转,甚至无须肝脏移植。 3.如何正确选药:a-干扰素和核苷类似物是国际公认的抗乙肝病毒首选药物。a-干扰素能诱导抗病毒蛋白产生,对免疫调节及影响病毒mRNA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其抗病毒作用显著,停药之后还能显示后续效应,且疗程确定。核苷类似物包括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等。随着持续用药,患者可能出现拉米夫定耐药。使用阿德福韦酯可以解决拉米夫定耐药问题。恩替卡韦是迄今对乙肝病毒抑制作用最强的核苷类似物。如果应用拉米夫定抗病毒治疗,患者出现病情波动,应先进行检查。在确定患者对拉米夫定耐药后,可加用阿德福韦酯,合用两个月再撤除拉米夫定。如换用恩替卡韦则无需与拉米夫定合用。
下面这几种情况不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因为如果当机体对于乙肝病毒的免疫功能处于耐受阶段,抗病毒治疗无法获得应答,治疗往往是“对牛弹琴”,白花冤枉钱: (1)肝功能正常:无症状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管他的肝病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也不管他的乙肝病毒-DNA是阴性还是阳性,只要他的肝功能正常,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效果不佳。 (2)病毒复制指标阴性:乙肝病毒复制指标(乙肝病毒-DNA)为阴性的患者,无论其谷丙转移酶值有多高,也不要冒然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治疗。这时该患者应仔细查找谷丙转移酶升高的原因。临床上,非乙肝病毒的感染、药物的作用、自身免疫性肝病等都可使患者的谷丙转移酶升高。治疗这些肝病是不需要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的。 (3)急性乙肝患者:虽然这时体内有病毒在复制,并且其谷丙转移酶升高的幅度也很大,但也不一定使用抗乙肝病毒药物治疗。因为一般情况下急性乙肝患者自身的免疫能力较强,依靠自身的免疫力,完全可以清除体内的乙肝病毒。 (4)母婴垂直传播者:对于母婴垂直传播,以及在婴幼儿时期(一般指5岁之前)感染上乙肝病毒的患者而言,目前抗病毒药物的效果都不太理想,因此需要谨慎选择。
由于一些乙肝病毒感染者在社会上遭受的歧视和不平等,造成他们迫切追求所谓“转阴”治疗,并对乙肝的抗病毒药物期望值过高。在抗病毒治疗期间,不去注意肝功能改善和乙肝病毒-DNA的抑制,而一味期望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的阴转,因此认为抗病毒治疗无效。其实,目前的乙肝抗病毒药物仅能起到抑制乙肝病毒复制的作用,并不能把乙肝病毒从体内完全清除。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是抑制乙肝病毒的复制,改善肝脏功能,缓解肝细胞的病理损害。这样的治疗必须有一个“持久战”的心理准备,要坚持持久的治疗,使乙肝病毒长期处于抑制状况,最终达到乙肝病毒 DNA阴转,肝功能恢复,e抗原阴转,并出现e抗体的病毒“冬眠”状况,使肝细胞得到保护。
抗病毒药物的降病毒能力强弱直接影响乙肝治疗效果的好坏。抗病毒治疗的主要检测指标是患者的乙肝病毒-DNA水平,药物的抗病毒能力越快越强,患者乙肝病毒水平就控制得越早越低。快速强效地降低乙肝病毒,可以迅速改善症状、早期控制乙肝病情、降低耐药发生,从而简化治疗。因此,患者从治疗初始就要选用快速强效降病毒的药物。研究表明,抗病毒治疗的慢性乙肝患者中,早期达到乙肝病毒载量阴转的患者群,长期治疗过程中维持乙肝病毒载量阴性、e抗原消失和ALT复常的比例最高,同时,在这群患者中,由于耐药而发生病毒学反弹导致治疗失败的比例最低。
有些乙肝患者长期不愿就医,也不愿听从医生的系统治疗,甚至放弃定期的肝功能和病毒学指标的监测。这种“轻敌”的思想常常导致患者到了病情严重时,甚至已经发展为重型乙肝或肝硬化晚期才不得不就医,因而延误了治疗时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尽管我们说过,乙肝的抗病毒治疗切忌盲目用药。但对转移酶长期异常,病毒复制阳性的慢性活动性乙肝患者就不一样了。如果我们把乙肝病毒当作“敌人”,那么,由于“敌人”的大量复制,已经造成“我方”——肝细胞的损害,我们就不能等闲视之了。这会儿,我们可要拿起抗病毒药物这个“武器”去打“敌人”了。乙肝病毒这个“敌人”可狡猾了,我们在和它作战时,也要懂得一点儿“战略战术”。 (1)不要轻视“敌人”:的确有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可终生不发病。但乙肝病毒对人体的损害常常在体内静悄悄地进行,多数慢性乙肝患者在丙氨酸转移酶(ALT)轻度升高时并无明显症状;不像感冒发烧或腹泻,患者本人不能根据自己的症状来判断自己是否应该治疗。因此,我们常说乙肝病毒是体内潜伏的“特务”,乙肝病毒感染者应该随时保持警惕,定期到医院检查肝功能和乙肝病毒学指标,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就医,根据医生的治疗方案进行抗病毒治疗。 还有一种“敌人”不能轻视,就是假“小三阳”状态。一般来说,乙肝病毒感染的“小三阳”状态是乙肝病毒复制的“冬眠期”。这时,乙肝病毒几乎无复制,肝功能正常,患者的病情相对平稳,无须治疗。但部分“小三阳”患者反复肝功能异常。这样的“小三阳”患者尽管血清中的e抗原阴性,但体内的病毒没有“冬眠”,它们也像“大三阳”一样在体内不断地复制(乙肝病毒-DNA阳性),病情仍可不断进展。患者常伴有持续性或间歇性血清转移酶升高,导致进行性肝病。因此,这样的患者体内的病毒仍需要抗病毒治疗。经过抗病毒治疗,乙肝病毒的复制会很快被抑制,肝细胞的坏死也就随之停止了。 (2)要掌握“战机”:与乙肝病毒“作战”的最佳时机是乙肝病毒-DNA阳性的慢性活动性乙肝患者,丙氨酸转移酶(ALT)在100-400单位/升左右。许多医生在临床实践中已经得出结论:丙氨酸转移酶(ALT)正常的乙肝患者疗效较差。因此,在肝功能正常时过早“出击”,由于体内免疫系统的“积极性”没有发动起来,不仅不能控制“敌人”,还容易“暴露”我们的“武器”,使敌人“想”出对付我们的办法,即发生病毒变异,产生耐药。如果我们“出击”太晚了,“敌人”对我们的肝脏破坏得太厉害了,尽管我们使用抗病毒药物这个“武器”能够暂时控制住“敌人”,但肝脏也不会得到很好的修复了。 (3)不要害怕“敌人”:一些患者过于害怕“敌人”,尤其害怕病毒的变异。所以,尽管“敌人”已经给我们的肝脏造成了破坏,但就是不敢拿起“武器”和敌人斗争。其实病毒变异是很正常的事,没有什么可怕的。世界上的所有生物都会发生变异。这是因为人类要用药物去抑制病毒的生长,而病毒本身也要去适应环境得以生存。例如流感病毒,每年都在发生变异,因此每年都要制造出新的疫苗进行预防接种。细菌也会发生变异。使用青霉素治疗一段时间,细菌就对青霉素产生了耐药,这就是细菌发生了变异的结果。乙肝病毒也是这样,长时间使用一种抗病毒药物,病毒就会发生变异,使其对这种药物发生了耐药。一旦病毒对一种药物耐药后,可再选用其他药物继续治疗。尽管目前抗乙肝病毒的药物种类较少,但很快就会有更多的新药物逐渐上市。如果积极治疗,使病毒很快受到抑制,肝细胞坏死停止,肝功能好转,就阻止了肝纤维化的进展,为进一步的治疗或等待更有效的药物出现赢得了时间。 (4)要会使用“武器”:我们在打击敌人时,如果武器很多又很好,足以消灭敌人,我们当然可以机枪、炮弹一起上,把敌人彻底消灭。但如果我们的武器很少,又不能把敌人打跑,我们就需要节省武器,牵制住敌人,先用机枪,再用大炮。和乙肝病毒“作战”也是一样。现在的抗乙肝病毒药物还很少,如果我们不论“战机”,不管“武器”,干扰素、拉米夫定一起上,甚至再加上阿糖腺苷、泛昔洛韦什么的,尽管一时“敌人”缩了头,但等到敌人“变了脸”,对这些“武器”都产生了耐药性,我们可就没辙了。还有,用了那么多的“武器”,万一产生了不良反应“伤”了自己,那可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所以,近年来多数专家认为乙肝的抗病毒治疗药物不应盲目联合应用,而应采用一种抗病毒药物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更换另一种药物的序贯治疗方法,但更换药物的最佳时机和品种仍在研究之中。 (5)不要对“敌人”放松“警惕”:在使用抗病毒药物后,不要因为肝功能正常了,乙肝病毒-DNA转阴了,我们也就对“敌人”放松“警惕”了。因为目前的药物还不能把乙肝病毒完全清除,尽管病毒被抑制住了,但这些“敌人”还在体内,它们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异,再次对肝脏进行破坏活动。因此,在使用抗病毒药物治疗期间或达到疗效停药后,都应定期到医院复查,监测“敌人”的“动向”。一旦发现异常,及时治疗。 (6)要和“敌人”打“持久战”:由于目前的抗乙肝病毒药物只能起到抑制病毒的作用,因此目前国际上推崇的治疗方法就是对慢性乙肝进行长期管理。换句话说,就是和乙肝病毒打“持久战”。一般的抗病毒药物半衰期是十几小时,长效干扰素半衰期可达到4-5天,因此要根据药物的半衰期每天用药,或每周用药。不能今天服药,明天漏服;或者想起来就治疗,忘记了就停药;也不能刚刚达到初步疗效就停药。这样的治疗不仅起不到对乙肝病毒的抑制作用,而且还可能加速耐药的发生。要坚持持久的治疗,使乙肝病毒长期处于抑制状况,最终达到乙肝病毒-DNA阴转,肝功能恢复,e抗原阴转,并出现e抗体的病毒“冬眠”状况,使肝细胞得到保护。 对慢性乙肝的抗病毒治疗,国内外目前仍然首选α-干扰素,疗程半年至1年,其完全应答(肝功能恢复正常,表面抗原血清转换,乙肝病毒-DNA转阴)率约为40%。但由于该药物不良反应较多(如流感样症状等),且有多种禁忌症(如妊娠,精神病史),故必须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拉米夫定是治疗慢性乙肝的一线药物之一,长期治疗可以减轻肝脏炎症,降低肝纤维化、肝硬化、肝癌的发生率,其特点是对降低血清乙肝病毒-DNA水平快速有效,成人、儿童的疗效相似,安全性良好,服用方便,不良反应明显小于干扰素,尤其对于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是首选抗病毒药物。其主要缺点是随着用药时间的延长,发生拉米夫定耐药相关性乙肝病毒变异率增加,使其对乙肝病毒复制的抑制能力降低,随之出现乙肝病毒-DNA反弹,部分患者出现病情加重;开始治疗后不能随意停药,停药后部分患者出现丙氨酸转移酶(ALT)、乙肝病毒-DNA水平升高,个别患者病情明显加重。故本药的使用应严格按专科医生的指导进行。阿德福韦酯是国内推出的新的抗乙肝病毒药物,对拉米夫定耐药相关性变异的乙肝病毒有效,但目前广泛应用时间不长,总的有效率尚难以评估,主要缺点是起效较慢,约2-6个月才出现疗效。 乙肝的治疗已经出现的“曙光”,一些药物已经能够控制病情,一些药物正在研究和开发。但仅靠这些抗病毒药物作“武器”,不讲究“战略战术”地一通瞎“打”,很有可能没有战胜“敌人”,反倒伤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