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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为什么要推行养廉银制度 最后为什么还是失败了

雍正为什么要推行养廉银制度 最后为什么还是失败了

  清朝时期的养廉银制度是什么样的?雍正推行的制度最后为何没有减少腐败的目标?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养廉银,清朝特有的官员之薪给制度,来源于地方火耗或者是税赋,本意是想藉由高薪,来培养鼓励官员廉洁习性,并避免贪污事情发生,因此取名为“养廉”。  养廉银这个制度能得到雍正的推广,其中,山西巡抚诺岷和布政使高成龄,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功不可没的。  雍正登基后,官吏贪腐问题十分严重,不仅出现财政问题,钱粮都出现严重的亏空,雍正在改革的同时,实行重典,厚俸的方式来试图让官员减少贪腐。  清朝作为人情社会的王朝,礼尚往来总是要花钱的,送礼名目繁多,数额巨大。有人就想问了,我不送礼行不行,可以呀,但凡逢年过节的,不给上司送礼,还想升官发财,简直就是做梦。  雍正之所以推行养廉银制度,其实和雍正时期实行的火耗归公政策密不可分。  毕竟,白银才熔炼的过程中,肯定会出现损耗,而官府在纳税的同时,肯定要弥补这个损耗,至于收多收少,完全是清朝地方官府把控。雍正推行这个制度,可以说是变成给官员的补偿,因“火耗银”并非是正税,而是附加税,征收数额朝廷并没有规定,这就导致官员能够自行决定,换句话来说,就是他们说个数字的事情。  以知县一年俸禄45两,平均下来一个月三两多,县里还有一大群人吃饭,根本就不够生活,还得支付工资给手下人办事。  总的说,在雍正朝,因雍正在实施“养廉银”制度之时,还同时在实行着严酷的反腐措施,因此“养廉银”却是起到了让吏治清明的作用,百姓为此也得以是负担锐减。  但羊毛还在羊身上,上面获得了利益,下方就被排挤了出去,所以当小官想要生存的时候,必然更加盘剥百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4-18
元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是怎样的?为何不到一百年就灭亡?

元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是怎样的?为何不到一百年就灭亡?

  元朝是我国第一个由少数民族统治的封建王朝,但还让人值得探讨的是,它在历史上存在的时间只有98年。接下来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元朝版图)  一个偌大的王朝,一个在马背上打天下的民族,曾经征战欧洲,以经是我国历史上拥有领土最多的国家。又是如何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走向了灭亡的?  这背后的原因引人深思,而更值得一提的是元朝的皇位继承制度,更是催化了这个国家走向灭亡,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大元王朝,究竟如何走向了灭亡之路?  元朝的存在历史,哪怕从成吉思汗开始算起,也不过一百二十多年的光阴。  在整个古代历史中,犹如短短的一瞬,沧海一粟。而这样的一个国家,却给世界以及中国人民,带来了新的震撼。  南下,西征,东收。  这个蒙古部落的铁骑横跨在亚欧大陆之上,有人说如果蒙哥不曾在钓鱼台去世,整个世界格局都会为之改变。只可惜蒙哥死之后,所有的征战全部停止,蒙古部落也是溃散瓦解。  直到忽必烈作为大汗攻下南宋,正式成立元朝,国号大元。那么他究竟是如何走向了衰败之路?又为什么走向了灭亡?  首先就不得不提到,每个朝代末期的问题。  纵观各朝各代,走向灭亡在一定程度上和当时的时局政治、经济发展、官府作风等问题都息息相关。而元朝自然也不例外,在元朝晚期,贪官污吏横行霸道,甚至不顾国家利益。  (元朝军队)  贪污的手能伸到军队里,地方贪污严重,父母官向百姓变着法的捞钱,利用各种明目给上级官员送钱,贿赂。人民生活苦,百姓民不聊生,赋税极重。  所以导致多地的农民起义军频发,在元朝统治期间,历年来都有大大小小的起义发生,接连的旱灾和洪涝,导致人民易子而食,抢夺人肉。  1344年一场洪水,冲垮了黄河六百里沿岸的村庄,而这些难民也成为了起义的一份子。这样的民生情况下,元朝必然走向覆灭。  第二个的原因,那便是元朝的经济制度。元朝大量发行纸币,导致大规模通货膨胀。这样的情况下,国家财政赤字,而元朝的办法则是通过不断的进攻大国,来达到填充国库和经济的方法。  (元朝百姓发展生意)  要维持国家发展,依靠短期的社会经济发展没办法支撑,只能够掠夺。可是一旦掠夺,军队、战争的支出又势必影响到经济,当时的元朝几乎是陷入了死循环当中。通货膨胀,又导致物价上涨,这样的情况下,只会越来越糟糕。  而对于元朝,这个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上的游牧文明来说,可以说他们还无法掌控农耕文明,而他们以为多发行纸币,便可以解决经济问题,却不曾想这样的财政方式,本身就是极大的错误。  二、灭亡重要原因:皇位继承太过混乱  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君主的统治还是息息相关的。所以,除了前面的两条理由之外,整个元朝的皇帝也不得不拿出来讨论讨论。  元朝后期这混乱的制度,不得不提到他们的蒙古族的一个习俗——“幼子守灶”。倒也十分好理解,多子女的家庭,一般会留下最小的那个儿子,跟着家里学习,继承家里的产业。于是蒙古族的继承人制度,于汉族的完全不同。  (蒙古族母子)  在元朝之前的一千年以前,中国的历朝就基本确认了嫡长子继承制。  而一般对于中原皇帝来讲,嫡长子也的确是帝王最花心思培养的人,尽管许多朝代的政权更替并非严格守序。但至少,在历代王朝的观念里,便该如此。  而蒙古族和汉族的继承制度,却大不一样。  如果是元朝还是在北方,统领一个游牧文明的社会,自然不会受到影响。可是他掌管的是整个中国,是绝大部分人都在千年的儒家礼教之下的社会,观念自然会有冲突。  这也导致,自从忽必烈去世后,整个元朝的皇位开始乱成一锅粥了。  1295年忽必烈去世后,一直到1368年,整个元朝已经换了十任皇帝,这样的更迭速度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极其令人震惊的,可想而知元朝的皇位继承究竟有多么的混乱。  (忽必烈)  忽必烈死后,他的孙子铁穆耳成功地登上了帝位。而在铁穆耳死后,皇位再次出现了空缺。  而此时朝廷中分别了几派,一方面是铁穆耳的堂弟阿难答,而他同时也是忽必烈的长孙,而另一派则是维护铁穆耳的侄子海山和他的弟弟爱育黎拔力八达。  海山镇守漠北多年,于是接到消息立刻率兵回答了大都,成功杀害了阿难答一派的人脉。而兄弟二人却起了分心,他们二人究竟谁当皇帝?  爱育黎拔力八达认为自己比海山更适合做皇帝,却直接被海山军事镇压,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海山成功登基,但他许诺将自己的皇位传给爱育黎拔力八达。  但在爱育黎拔力八达死后,需要将皇位传给海山的儿子,这段承诺最终还是化作了乌有。  爱育黎拔力八达并没有遵守承诺,当他死后皇位传承给了自己的儿子——硕德八刺,后世称为元英宗。而在元英宗死后,泰定帝也孙铁木儿登基,而此时的元朝已经走向了下坡路。  在他统治期间,天灾人祸不断,各地灾害频发,而农民起义也不再少数。这时的元朝,已经和当初那个纯粹的游牧民族不同了,在融合了中原文化之后,他们对于政治的野心开始浮出水面。  而接下来的一场皇位争斗,可以说是奠定了元朝走向衰弱的道路,而这也是历史上著名的“两都之战”。  (元代战争 图文无关)  原本的泰定帝也害怕在他死后,皇位争夺,于是他刚登基便把自己的五岁大的儿子阿速吉八,列为了皇太子。在他死后,也不过十岁左右的阿速吉八自然没有一统朝政的能力,于是宰相倒剌沙专权自用,也一直没有立新君。  这样的情况之下,自然有人认为一个十岁的孩子,怎么担得大位。于是当时留在大都内的,海山的旧臣们,便试图拥护海山的儿子和世㻋与图帖睦尔登基,坐上皇位。  看似是双方势力争斗,其实是三方的争斗。  可不要忘了和世㻋与图帖睦尔是两兄弟,为了争夺皇位他们的严重后果没有亲情。随着倒剌沙拥护阿速吉八在元上都称帝,号称天顺帝。  图帖睦尔早一步赶往了元朝政治中心,元大都,随后自立称帝,史称元文宗。  随后双方发生激烈的战斗,“两都之战”正式打响。上都方面连连败退,最终燕帖木儿在和上都方面的决战中,大获全胜。倒剌沙投降,阿速吉八失踪,也意味着图帖睦尔争权成功。  而两都之战,尽管由图帖睦尔获胜,但这次战争对于整个元朝来说,影响是极大的。这次战争皇权的争夺下,削弱了元朝统治的力量,并且对后期的政治、经济等多方面,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后世人认为,这次皇权内斗,也是推动元朝灭亡的元素之一,为元朝灭亡埋下了伏笔。  但还有一个人,我们别忘了,那就是和世㻋。  与此同时,和世㻋在和林称帝,史称元明宗。图帖睦尔这时称,自己登基,都是为了早一步稳固他们一系的势力,和世㻋被恭迎回大都,还得到了传国玉玺,他还将图帖睦尔册封为皇太子。  (图帖睦尔)  只是这一切看似美好,和世㻋却不知道,图帖睦尔早已虎视眈眈,他是真心想让这个皇位吗?当然不是,他既要好名声,也要皇位。就在和世㻋登基后的第二年,在一次宴会中,和世㻋暴毙而亡。  而在和世㻋的儿子表述中,下毒杀害和世㻋的,正是他的亲弟弟图帖睦尔。假装让位,降低和世㻋的防备之心,再成功坐上皇太子之位,毒杀和世㻋之后,再次名正言顺的成为皇帝。  图帖睦尔登基之后,助他登位的大臣燕帖木儿成为了丞相,利欲熏心之下,整个元朝的朝廷更加腐败,朝政混乱。前文我们提到过,一个国家如果从上到下开始腐败,那么距离他的灭亡也就不远了。  可以看到元朝的皇位继承,主要讲究一个“随心所欲”。  不管是不是皇帝的儿子,只要是有这个能力的皇室宗亲,都企图争一争。而整个朝廷的重心,也放在了这混乱的朝廷斗权之中。君不思民,臣子亦然。  (元朝画像 图文无关)  复杂混乱的皇位斗争,也最终促使这元朝走入下坡路了,最终也导致了元朝的覆灭。其实这也和蒙古族这个部落有着极大的关联,他们逞强好胜,好狠斗勇。  而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需要的是一个会治理国家的君主,不是逞匹夫之勇的武将。  三、多方因素下注定了元朝灭亡  政治、经济、皇权争斗等各种因素下,元朝走向灭亡,仿佛是一件必然事件。那么同样都是少数民族统治之下,为何清朝的统治却持续了两百多年呢?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到两个朝代最大的不同,同样都是游牧民族,甚至满人的骑兵,还没有征战到遥远的大陆上去。论武力,或许蒙古骑兵更加坚不可当,但在一点上,元朝的确比不得清朝。  那便是对于汉文化的融合与学习,不论是保留原有官职不做更改,还是到了清中后期,甚至许多八旗子弟都不会说满语了。但是元朝却恰恰相反,他们对于汉人的文化和汉人的尊重,根本不是一个等级的。  (元朝军队 图文无关)  除了一部分人尊重汉族文化之外,元朝的统治也和之前大不相同,甚至元朝期间没有科举制,这让无数的文人一下子失去了读书的意义。那不论是文人,还是普通百姓,我们都能发现,他们在元朝的统治之下,过得并不好。  这样的一个朝代,又怎能长久的维持呢?所以元朝走向灭亡,可以说是多方面都交了一张不及格的答卷。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3-31
分封制度弊端很多,为什么周分封天下却保了他800年基业?

分封制度弊端很多,为什么周分封天下却保了他800年基业?

  分封制度弊端很多,西汉出现了七王之乱,西晋出现了八王之乱,那么为什么周分封天下却保了他800年基业?究其原因,其一是周朝异姓受封者较多,其二是周朝王室的实力更强。  (一)周朝异姓受封者占据半数,异姓诸侯野心并不大  据统计,周朝建国时共计分封了71个诸侯国,其中有40个是周朝王室成员,31个则是异姓功臣受封,王室成员中,还有一部分是周武王的表亲或远亲,儿子被分封的非常少。这样一来,诸侯们身上的王室血脉很少,起兵造反名不正则言不顺,就没有太大的野心去与君王去争夺皇位了。  而西汉和西晋的情况则不同。西汉造反的七个诸侯王和西晋造反的八个诸侯王都是皇帝的同宗血脉,身份也都十分高贵。他们从小养尊处优,身份高人一等,在他们的封地内,他们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皇帝。这样的情况也就助长了他们的野心,而且同是皇室,他们如果造反也会获得更多人的拥护,成功也变得相对容易。  (二)周朝王室军事实力强,诸侯不敢轻举妄动  周朝的诸侯国不敢造反,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周朝王室的军队实力大幅度碾压其他诸侯国。周朝分封时,全国的人口共计500万左右,平均每个诸侯国也就几万人口,常备士兵达到一万人都很困难。  而周王室控制的人口储量大致在80万左右,士兵数量也能够达到接近10万人。所以,周王室的军事实力要大幅度强于其他诸侯国,诸侯国如有异心,周王室可以轻松将其剿灭。  西汉和西晋的情况则不同。汉高祖刘邦曾杀白马为誓,约定非刘姓称王者天下共诛之,这也让刘姓诸侯王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为他们的实力发展拓宽了道路。到了景帝时期,天下大半都在诸侯王的控制之中,吴王、楚王等诸侯王的实力更是与汉皇室不相上下,这也让他们具备了谋反的条件。  而西晋则是吸取了曹魏丢掉江山的教训,不仅分封皇室成员为诸侯王,还给他们军权,如果朝中有奸臣作乱,诸侯王可以带兵勤王。所以西晋的诸侯王军事实力都是比较强的。后来西晋皇帝昏庸无能,诸侯王们的野心瞬间显露,天下也就随之大乱了。  由此可见,周朝的诸侯国实力较弱,野心也很小,才没有对周王朝的统治造成威胁。而西汉和西晋的诸侯王们不仅实力更强,且野心巨大,具备了造反的条件。  所以,在至高无上的皇权的诱惑之下,他们也将自己的野心付诸行动,起兵造反,天下也随之再度进入到了乱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3-10
为什么说安史之乱是必然?与当时的制度有关

为什么说安史之乱是必然?与当时的制度有关

  安史之乱是唐朝争夺统治权的内战,也是唐由盛而衰的转折点。安史之乱看似是一次偶然的事件,但其实却是制度的产物,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就算没有安禄山造反,按当时唐朝的制度来说,很快也会有张禄山、王禄山造反。安史之乱爆发的根由,其实并不是因为某一个人,而是因为当时的制度。  要想说清楚这事,还得从头说起。  自从中国有军队以来,一直存在两种军制。一种是常备兵制,另一种是非常备兵制。所谓常备兵制,就是让一群人做职业军人,国家拿钱给你发工资。而非常备兵制,则是打仗的时候让你来打仗,不打仗的时候让你回家工作。  这两种制度,各有优劣。  常备兵制,士兵的职业就是打仗,所以在打仗这件事上,往往也就能够更加专业,更具有战斗力。但缺点在于这些士兵需要国家出钱去养,对于国家的财政来说,是个很大的负担。而且军队常年成建制的存在,内部难免会出现贪腐、吃空饷等各种问题。最要命的是,领兵的将领手里有了军权,极易产生尾大不掉的现象。  而非常备兵制,同样也是利弊参半。优点在于对国家财政产生的压力比较低,不打仗的时候就自己回家该干嘛干嘛去了,种种地做做生意,还能给国家多创造一些价值。而且非常备兵制,不会出现将领拥兵自重的现象。但缺点在于,非常备兵因为不是专业打仗的,战斗力往往值得商榷。而且从募集到投入作战,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极易错失战斗的良机。  这两种制度,谈不上哪种更好,只能说哪种更合适。  比如说三国时期,曹操就选择了非常备兵制,也就是所谓的屯田制。不打仗的时候,士兵们去种地,保证粮食需求。打仗的时候,这些农民直接摇身一变,变成士兵,马上就能开始打仗了。  正是这种制度,曹操麾下地盘的恢复力,变得越来越强。这就使得曹操哪怕失败了,也有卷土重来的机会,终成一代霸主。  后来到了南北朝时期,一代枭雄宇文泰,则是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了一部,提出了所谓的府兵制。在这种制度下,兵农合一,军队打仗的时候去打仗,不打仗的时候种地。除此之外,连马匹和武器,都是由士兵自备的。在这种军制下,军队对于国家财政的压力极低,而且能够保证粮食安全。  正是靠着这种制度,宇文泰主导的西魏,才能雄踞关中,称霸一方。  后来,宇文泰死后,他的后人通过篡位的方式,将西魏变成了北周。北周一共延续了24年,期间灭掉了北齐,平定了北方。然后外戚杨坚又通过篡位的方式,将北周改为隋,并在数年之后,南下灭掉了南陈,终于结束了南北朝数百年以来的南北对峙。  在这个过程中,府兵制可以说是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正是因为府兵制的推广,导致地方将领没有造反的能力,国家可以用极低的财政开销,来养活一支庞大的军队,实在是好处多多。  后来,隋朝灭亡以后,李渊父子建立了唐朝,也基本沿袭了这套军制。正是凭着这套军制,李渊雄踞关中以后,可以轻易在关中地区,募集到充足的兵员,最终得以横扫天下。  但是。  随着唐朝统一天下,府兵制的问题,也开始逐渐显现了出来。  唐朝初年的时候,唐朝的主要敌人,是中原各大割据势力,比如王世充、窦建德、萧铣等政权。但是,到了贞观年间以后,当国家中原已经被彻底统一,国家内部就基本没有战事了。到了这个阶段以后,唐朝的主要敌人,就变成了周围的外族政权。比如高句丽、突厥、吐蕃等等。  到了这个阶段,府兵制的弊端,就开始凸显出来了。  比如说,李世民要去征讨高句丽。在府兵制的制度下,李世民首先需要从各地征召府兵,然后组成军队,然后再千里迢迢从关中地区,赶到朝鲜半岛。光是这个过程,估计就得好几个月。  如果再加上和高句丽战斗的时间,以及战争结束后大家回家的时间。这一来一回,时间实在是太长了,早就错过了种地的时间了。等到士兵刚刚回到家,还没休息多久,长安那边就又发来召集令了,要去西域那边打仗。那么没法子,这些人就得重新集结,再往西域那边赶。  大唐子民,不能把时间都花在赶路上啊?  再说,边疆打下来的那些地盘,也需要军队去驻守,不可能一直依靠这些府兵去守。  所以,渐渐地,唐朝的常备军队,开始越来越多。原本最初的府兵制,也开始变得越来越走样了。  李世民去世后,其三子李治登基。李治在位期间,唐朝进一步扩张,版图之大达到了巅峰。当时的唐朝,北到贝加尔湖,南到越南河静,东到朝鲜半岛,西到里海。到了这个时候,府兵制基本上已经不管用了。大家可以想一下,如果西域那边出现战事,唐朝从关中或者华中地区募兵,然后大老远地跑到里海那边去打仗,这现实吗?到了这个时候,常备军队在唐朝,就已经相当普及了。  但这样一来,其他问题就又出现了。  首先是军费问题。以前实行府兵制的时候,国家的军费开支极低。但是到了这会儿,因为常备军队越来越多,国家的军费开支也就越来越大。过大的军费开支,会彻底拖垮国家财政,这怎么办?  那就只能减少常备军数量呗。  于是,唐朝开始逐渐减少内部的常备军,将常备军都放到边疆去。反正唐朝内部也没什么战事,维持那么多的常备军也没意义。  而这些边疆的常备军,就成了后来唐玄宗时期军镇的前身。  其次,是募兵问题。当时的唐朝,是全世界最发达的国家,唐朝人也是最幸福的人民。但这样一来的话,唐朝人就不爱参军打仗了。与其大老远跑去西域那边当兵,为啥不花点钱了事?反正留在中原的话,赚得更多,肯定能把这笔钱赚回来。  于是,唐朝人越来越不爱当兵了。  唐朝人不爱当兵,但是仗总还是要有人打啊?所以没办法,唐朝就只能开始在边疆募集那些其他民族来参军。对于这些边疆民族来说,当兵是个很好的工作。赚得不少,而且还很有面子。最重要的是,他们原本就生活在那片土地上,无需离开自己的家乡就能直接参军工作。  所以,从李治时代开始,唐朝军队中的边疆民族,占比越来越大,并且逐渐过半。  李治死后,唐朝陷入了长达几十年的权力倾轧,先后经历了李显—李旦—武则天—李显—李重茂—李旦—李隆基这一系列的变化。所以,在这几十年当中,唐朝的高层也没时间去管军制的问题。直到李隆基掌权之后,这个问题才开始被重视起来。  沿着之前解决问题的思路,李隆基设置了十大军镇。这十大军镇,分别部署在唐朝边疆几个最关键的地区,分别为平卢军镇、范阳军镇、河东军镇、岭南军镇、朔方军镇、河西军镇、陇右军镇、剑南军镇,再加上北庭、安西两大都护府。  这十大军镇,几乎集中了当时唐朝全部的常备军,亦是当时唐朝最为精锐的边军力量。  除此之外,为了方便应对外敌,有的军镇是合并指挥的。比如河西、陇右两大军镇,往往就是由一人指挥,用以防范吐蕃;而平卢、范阳两大军镇,则同样掌握在一人之手,为了防范朝鲜半岛。  因为当时大量少数民族参军入伍,导致唐朝的很多将军,也都是少数民族。比如安禄山、哥舒翰、高仙芝等等,就都不是汉族。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当时唐朝还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那就是边军将领如果表现出色的话,可以入朝为相。  如此一来,汉人将领如果特别优秀的话,就可以直接入朝为相。但少数民族的将领,往往不具备为相的才能,所以对中枢的文官们没有威胁。为了杜绝这些边疆将领的威胁,中枢的重臣们,自然更愿意任用少数民族的将领。  军镇手握重兵,边疆军队从将军到士兵,都非汉族,军镇既有军权,又有财权……这些条件加到一起,要是还不出谋反的情况,那才是怪事呢!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3-02
在“二十等爵制”制度中,秦国爵位的含金量如何?

在“二十等爵制”制度中,秦国爵位的含金量如何?

  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实行了名为“二十等爵制”的军功制度。接下来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这套制度当中,秦国的爵位含金量,其实还是很高的。每提升一级,都会增加相应的土地和俸禄。只要在战场上足够英勇,得到足够的军功,房子、田地、仆人……所有的这些,国家都能给你配齐了。  正是因为如此丰厚的奖励制度,秦国人才会踊跃参军,在战场上英勇杀敌。秦国也因此才能组建起一支数量庞大的精锐军队,最后统一了天下。  战国初期,随着生产力逐渐进步,旧有的井田制逐渐瓦解。在这种情况下,各国开始纷纷进行变法维新,而后逐渐强大起来。  就在各国开始先后进行变法的同时,地处中原西部的秦国,也开始眼热起来。秦国也是老牌强国,但在这场变法热潮当中,秦国却落后了。这主要是因为,秦国地理位置比较偏,和中原诸国的联系相对少一些。再加上秦国内部,保守派实力强大,所以才没能及时变法。等到其他国家先后进行过变法之后,此时的秦国,已经落后很多了。  眼见这种局面,当时在位的秦孝公,终于下定决心,开始变法。但是,秦孝公也很清楚,秦国内部的保守派到底有多么强大。想要马上进行变法,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为了实现自己的变法愿望,秦孝公一边在国内收紧权力,为接下来的变法做准备。另一边颁布《求贤令》,希望找到能够帮助他变法的人才。不久之后,魏国人公孙鞅来到秦国,向秦孝公畅谈变法革新的理念,得到了秦孝公的赏识。因为后来公孙鞅被秦孝公封在了商地,所以后世往往称其为商鞅。  为了说服国内的保守派,同时更是为了表明变法的必要性。秦孝公决定,让双方进行一场辩论。这场辩论十分激烈,虽然辩论之后,保守派依然固执己见,但这次辩论,也让当时秦国的舆论风向,开始产生了变化。  公元前359年,秦孝公命令商鞅,在秦国推行《垦草令》,拉开了秦国变法的序幕。变法刚开始的时候,因为保守派的反对,变法其实收效甚微。但是在秦孝公和商鞅的努力之下,《垦草令》还是被逐渐推行开来。在这个过程当中,便发生了著名的‘商鞅南门立木’事件。  四年之后,随着《垦草令》在秦国逐渐推行开来,秦国人开始逐渐接受变法的理念。于是,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全权负责变法事宜。  此后,商鞅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改革户籍制度,实行什伍连坐法、建立二十等军功制度、制定明确的秦律。  在这其中,二十等军功制,不光是对秦国军事制度的一次改革,更是彻底改变了秦国的政治体系。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遵循传统的世禄世卿制度。所谓世禄世卿,就是指贵族世袭制。在这种制度下,只有贵族能够做官,平民永远没有上升的通道。  没有上升的阶梯,平民永远都是平民。就算国家对外打仗胜利,平民也捞不着半点好处,自然没人愿意打仗。如此一来,当时秦军的战斗力,自然也就可想而知了。  但是,商鞅进行改革之后,一切就变得截然不同了。  按照商鞅改革后的这套制度,秦国的爵位分为二十个等级,分别为: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这其中,一级公士最低,二十级的彻侯最高。而商鞅当时的爵位,便是左庶长,位列第九等。距离二十等的彻侯,还差了十一个等级。然而,身为一个左庶长的商鞅,就已经能够全权负责制定秦国变法的一系列章程,秦国的爵位含金量,自然也就可想而知了。  而最高等的彻侯,则是更为位高权重,可以获得一块实际封地,建立一个国中之国。商鞅直到晚年的时候,才有幸得到了这个爵位。而在秦国历史上,从商鞅变法开始,一直到秦朝灭亡,有记载的彻侯,仅仅只有七人,分别是商鞅、魏冉、范睢、吕不韦、嫪毐、王翦、王贲。  这七个人,每一个都是大名鼎鼎,在秦国的历史上,做出了极为重要的贡献。  那么,如何获得这些爵位呢?  很简单,唯一的方法,就是上战场杀敌,获得更多的军功,然后凭军功升迁。按照商鞅设置的规则,秦国士兵只要在战场上斩杀一名‘甲士’,便能从平民晋升为一级公士,同时获得田地一顷、宅院一座、仆人一个。  当然,想要在战场上实现这个目标,并不算容易,甚至可以说是十分艰难。这里所说的‘甲士’其实并不是普通的敌方士兵。因为在战国时期,有资格被称之为甲士的,要么是最精锐军团的先锋士兵,在敌国内部肯定也是贵族,要么干脆就是一个底层军官。而一般的士兵,是没资格称之为甲士的。也就是说,想要完成这个目标,秦国人需要在战场上,独立干掉一个敌军的底层军官,才能晋升为公士,这显然难度极大。  而且,秦国的这套军功制度,也不是说每杀一个‘甲士’,就能晋升一级。要真是这样的话,如果有人能够连杀二十个甲士的话,直接就能成为最高等级了彻侯了,这显然不可能。商鞅设计的这套制度,可以当成现代游戏里的升级制度,而猎杀的‘甲士’数量,以及在战争当中立下的功劳,就是经验。  前期升级需要的经验比较少,但是越往后,需要的经验就越多。到了后期,已经不是单纯靠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就能晋升的了。而是必须成为将军,率领军队打胜仗,或者像商鞅那样,为秦国做出巨大贡献,才能晋升。  不过,因为年代太过久远,当时详细的晋升制度,并没有流传下来。今天我们能够确定的是,杀一个甲士能够晋升为一级公士。杀两个甲士,如果这个军士的父母是囚犯,可以马上被释放。他的妻子如果是奴隶,可以马上转为平民。每多杀一个甲士,可以多获得一户奴隶。如果是军官,打赢一场仗,小官升一级,大官升三级。  对于底层士兵来说,想要靠在战场上杀敌成为彻侯,显然不现实。但能够多拥有一些田地、住宅以及仆人,也是大家梦寐以求的了。最关键的是,靠着军功可以得到爵位,可以脱离平民成为贵族。爵位是可以世袭的,只要士兵本人足够努力,就等于是给家里攒下了一份丰厚的家产,而且还能给后人搞一个铁饭碗,这可就太具有诱惑力了。  正是因为秦国的二十级军功制度,如此具有诱惑力,所以秦国人后来才会争相去当兵,组建出一支强大的虎狼之师,最后横扫天下。不过,这种制度,显然对那些旧贵族很不利,损害了那些旧贵族的利益。所以最后,当秦孝公死后,设计这套制度的商鞅,也被施以车裂之刑而死。但商鞅设计的这套制度,却成了秦国强大的根本。在商鞅被处死后,后来的秦国君主,依然选择继承了这套制度,最后经过几代人的奋斗之后,终于统一了天下。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2-24
科举制度是如何发展的?科举有何魅力?

科举制度是如何发展的?科举有何魅力?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接下来趣历史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科举真正吸引人的地方,其实就在于通过这种制度,古人可以得到更高的地位,拥有更大的权力,做所谓的人上人。尤其是在相对和平的年代里,科举几乎是底层百姓唯一的向上通道。今天的高考当中,很多人都曾高喊‘多考一分,干掉千人’。而在古代的时候,科举制其实更加残酷。  要想弄清楚科举制的魔力,我们还得从科举制的发展历史着手。  很久很久以前,中国还处于奴隶制社会的时候,那时候社会上的所有人,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奴隶主,另一种是奴隶。在这种制度下,奴隶是永远不可能翻身的。不管奴隶自身要做奴隶,就连奴隶的孩子,也要世世代代做奴隶。  后来,随着奴隶制逐渐瓦解,到了战国时期,大家开始思考,如何才能建立一个新的制度。很快,统治者们发现,如果给底层人民一个上升的通道,让底层人民看到希望,就能将这些人充分调动起来。不管是工作还是打仗,都要更加努力。  所以,在战国时期,很多诸侯国开始纷纷变法。这其中尤以秦国的变法最为有名,秦国经过商鞅变法之后,确立了一套新的‘军功爵位制度’。底层人民想要做‘人上人’,最好的办法就是参军,然后去战场上杀敌。杀的敌人越多,就能被赏赐更多的田地,获得更高的爵位。  正是靠着这种制度,秦国人都争相去当兵杀敌,后来秦国才得以统一天下。  然而随着秦国统一天下,这套军功爵位制度开始逐渐失效了。一是因为此时秦国已经统一了天下,周围已经没有了敌人。没了敌人,自然也就谈不上杀敌,底层人民再次失去了上升的通道。二是因为在这套制度当中,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那就是土地数量是有限的,而敌人的数量则比土地更多。如果真的继续实行这套制度,全国的土地都分完了,还是无法满足需求。  所以,随着秦朝统一天下,这套制度也就逐渐被废弃了。后来汉朝建立以后,初期则同样采取了早期的‘世禄世卿’制度,平民还是没有上升通道。所以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之后,到了汉武帝在位的时候,汉朝竟然出现了一个十分奇葩的现象:底层平民因为不能做官,最好的选择,竟然是去做游侠!  游侠的存在,对于一个封建王朝的统治来说,自然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再加上汉武帝上位后,发现底层百姓当中,确实也存在很多人才。反倒是那些世代做官的人当中,存在很多能力平平的人。所以,汉武帝最终搞出了一套新的制度,名为察举制。  所谓察举制,就是由地方官员向中央政府推荐。只要是特别孝顺或者特别有能力的人,都可以入朝做官。这个制度实行以后,再次打开了平民向上的通道,成了平民百姓最好的晋升阶梯。  但同时,这种制度也带来了很多问题。  首先,是孝字问题。按照汉朝政府的思路,一个人只有对父母特别孝顺,才能对国家忠诚,所以国家也需要这种特别孝顺的人出来做官。国家实行了这种制度,那么底层平民为了晋身,自然也就争先恐后地孝顺父母。最开始的时候,这倒也算是件好事。但随着这种制度实行的时间越来越长,内卷现象开始出现了。大家为了表现自己更加孝顺,开始在墓葬方面下功夫。在自己父母死后,争相给自己父母埋下更多的陪葬品。据说最夸张的时候,汉朝一半的生产成果,都被埋到土里了。  其次,则是世家大族垄断的问题。  因为按照汉朝政府的这种思路,人才是由地方上的官员或者家族推荐的。举荐人才的权力,掌握在那些地方上的大家族手里。开始的时候,大家还能做到相对公平。但时间长了以后,人都有私心,自然更愿意举荐自己家的人。  就这样,世家开始出现了。  从汉朝一直到隋朝,中间经历了上千年的时间,很多世家也存在了上千年的时间。这些世家,号称‘国可以灭,家不能亡’。这些世家的存在,既是中央政府统治地方的有力工具,同时也是中央政府的一个威胁。此后的千年时间当中,双方的恩恩怨怨,那就实在是太多了。  再之后,到了三国时期,魏国对这套制度进行了改良,创造出了一套‘九品中正制’。不过,九品中正制的本质,依然是推荐制度。而且,这种推荐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那些世家大族在这套体系中的作用。所以,从三国后期到后来的东晋十六国,再到后来的南北朝,世家大族的地位,越来越显赫。而因为这些世家大族几乎把持了所有上升的通道,普通平民百姓,再一次失去了晋身的阶梯。  就这样,历史到了隋朝。  到了隋朝之后,隋炀帝因为觉得世家大族把持选官,实在是威胁太大,所以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新的想法:干脆直接公平考试,谁考的成绩好谁做官!  这套制度,就是后世所谓的科举制度。  不得不说,单纯以考试名次来确定优劣,确实比推荐制度更加公平。不过,这种制度也严重威胁到了那些世家大族的地位。科举制施行后, 隋炀帝也彻底失去了这些世家大族的支持。不久之后,隋朝就灭亡了。  隋朝灭亡后,历史来到了唐朝。  唐朝建立后,继承了隋朝的绝大多数制度,同样也包括科举制。而且,唐朝在隋朝创建的科举制上面,再次进行了改良。不但对考试科目进行了细分,还创造性地提出了武举。随着科举制的逐渐完善,科举成了平民最佳的上升通道。相比参加科举,当兵杀敌容易死,造反风险更大。而如果选择经商做生意,不好意思,中国古代是农业社会,统治者一般都对商人持打压态度,商人的社会地位极低,还不如一个普通的读书人。  所以,从唐朝开始,科举就成了底层读书人最佳的上升通道,同时也几乎成了唯一的上升通道。考上了就能做人上人,考不上就只能继续做平民。  到了宋朝,科举制的地位被进一步强化。宋朝实行两种选官制度并行的制度,一种是参加科举考试,另一种是出身高贵凭借祖荫。而对于那些出身底层的普通人来说,参加科举自然也就成了唯一的选择。而且。宋朝重文轻武,参军入伍被视作是低端选择,所以绝大多数平民都不会选择参军。连参军杀敌这条路都被堵死了,科举这条路,自然也就更加吸引大家了。  宋朝之后的元朝,因为是由游牧民族建立起来的,所以对于科举制并不是太过重视。元朝基本继承了唐宋的科举制度,但考试的次数并不多。而且,元朝统治者对汉人十分敌视,不允许政府内有太多汉人做官,所以科举这种制度,在元朝并没有发挥出太多作用。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元朝缺乏向上的通道,所以不到百年之后便灭亡了。  而到了明朝之后,科举制的地位,则被进一步强化。明朝基本取消了恩荫制度,不管是平民的儿子,还是当朝首辅的后代,只要想出来做官,就必须得参加科举,只有考中了才能做官。而且,明朝对科举的推崇,几乎达到了一个顶点。比如非进士不能入翰林院,非翰林不能入阁。对于科场舞弊的容忍度极低,只要发现作弊,从主考官到考生,所有相关人员,哪怕是当朝首辅,一样要问责。  这样的制度,对于平民考生而言,自然是更加的公平。但同时,明朝的科举制度,也开始出现一些负面影响。  比如,明朝为了强化中央集权,维护皇权,取消了科举考试当中的其他科目,专考八股文。这种考试,严重地束缚了人的思想。虽然对中央集权确实有利,但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整个民族的发展。后来的清朝,几乎也完全照搬了明朝的科举制度,这两个朝代在科举制度方面,差别不大。  所以,在明清两代,只要你想做官,科举考试就是唯一的选择。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任何选择。一场考试,就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考中了就能当官,如果名次特别好的话,还有机会做大官,而且机会特别大。考不中的话,那就只能一辈子做底层平民,没有任何权力或是地位。  在这种环境下,大家热衷于科举,甚至为科举考试付出一生,自然也就毫不稀奇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2-24
唐代科举人才选拔制度是怎么样的?有哪些限制和规则?

唐代科举人才选拔制度是怎么样的?有哪些限制和规则?

  众所周知唐代选拔国家人才、官员,主要有科举、门荫、辟召、军功及门外入流五种途径。那么唐代科举人才选拔制度是怎么样的?有哪些限制和规则?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一、唐代选拔人才的标准  (1)铨选制度  唐代的科举制度,也叫铨(quán)选制度。即科举考试及第之人,获得了铨选的入场资格证书,除极少人被可直接授官赴任之外,大部分须等待吏部的铨选。  铨,最初意思是“称也”,寓意公平。后衍生授官之意。  唐代李世民在位期间,确定了“四才三实”的人才选拔标准。  (2)“四才,谓身、言、书、判”  身:就是身体健康与颜值,长相不能对不起前去办事的广大群众。  相传,经纶满腹,刚正不阿的“南山进士钟馗”就是因为“豹头环眼,铁面虬鬓,相貌奇异”而落选。  言:自然是能言善辩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思想、言辞不能偏激。  书:就是要求书写“楷法遒美”,唐代,官方正体是楷书。“遒美”,这个与各人审美息息相关,很难有统一的标准。但初唐文艺书法是以南朝为时尚,喜欢王羲之风格。  判:就是参加科举考试的三篇文章。  (3)“三实,谓德行、才用、劳効”  《旧唐书·职官志二》:三实,谓德行、才用、劳効,德均以才,才均以劳,劳必考其实,而进退之。  如果前面的身、言、书、判“四才”兼备,就从德行、才用、劳効“三实”方面衡量人才。  考生德行没有问题,看才干,才干合格,再比劳効。既然是人才,不能只会夸夸其谈,而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劳効,必须实打实地进行考核。劳効一项,也是决定该考生否被录用的最后一关。  了解了“四才三实”的人才选拔标准,我们也就明白了,现在我们熟悉的一些唐代诗人、文学家,被贬到穷乡僻壤,为什么都能干出不菲的业绩。  唐代的科举制度,一直是小心翼翼地进行,一直在完善与变化之中。各个时代依据自己的需求,临时发文,说停考或增加考试,同时也出现了按区域分配名额的规定。  唐代铨选制度,主要包含“小选”、“东选”与“南选”,临时也有“举职”。  二、“小选”制度  唐代的铨选制度中,第一个就是“小选”。  (1)“小选”的主要对象  《新唐书·选举志》:至于铨选,其制不一,凡流外,兵部、礼部举人,郎官得自主之,谓之“小选”。  关于这里“小选”的主要对象“流外”,有人解释为三教九流之外的人。他们经过兵部、礼部推荐,郎官就可以做主决定,能否给予他们参加考试的资格。  《文献通考》:有如流外铨,必胥吏之徒,非以文学进身者,则所对不责其引徵古今,但据事理判断,诚是也。  这里把“流外”说得很清楚,就是“胥吏之徒”(官府中办理文书的小官吏)。  “胥吏之徒”,就是用孙悟空当弼马温时,手下人对他说的:未入流,最低最小没有品级的末等官。  之所以专门开设考场,选拔“胥吏之徒”,理由是:虽然他们这些负责文书的小官吏,虽没有出类拔萃的文学功底,没有正儿八经的科考进士身份,但没有必要苛刻地要求他们:起草文件必须通晓古今,一定要搞旁征博引。能够依据工作经验,兢兢业业地坚持原则,依据事理来判断是非,做好分内之事就是他们的长处。  (2)“小选”的原因  《文献通考》:至於及第进士,而乃一词莫措,传写定本,雷同欺诳。  除了“胥吏之徒”有工作经验之外,真正考上的进士中,有太多的人自身不过硬、自己不争气。  ①文章没有思维  考上的进士,他们的字迹的确工整,如同印刷出来的;文章看上去也的确是洋洋洒洒,表面看似下了苦功、读了很多书,可他们的三篇文章之中,常常看不到一个属于他自己创造的新颖词句。他们这不是在写文章,而是在搞背诵默写,是在搞编排整理。  正因为有些进士考试的文章,是撰写誊录、没有新意,只是一时骗过了阅卷的考官。  这种文章,放在今天,肯定在审查网络文章的机器那里通不过。换句话说,唐代有一部分的“进士”文章的思想性,还不如今天一些原创的优秀网络文章。  ②任人唯亲  《文献通考》:况正身多不至,则所谓试者,不过上下相与为欺耳,可无试也。  还有不少考中进士的人,文章看上去是写得呱呱叫,但道德品质有问题。他们说是通过考试取得了“进士”资格证书,其实是拉关系、走后门,欺上瞒下、作弊打小抄的结果。  对这类人而言,与其说是考试,不如说是搞内定。当然,这类人,参不参加考试,结果都一样是前程似锦。  就是因为部分“进士”文章缺乏思想性,以及当时科举考试作弊多。所以,唐代的“小选”一直存在。道理是,晋升一些不入流、有工作经验的小官,比起用弄虚作假、人品有问题的进士可靠实用得多。  三、“东选”制度  (1)建国之初,急需人才  唐代建立之初,百废待兴,各方面都需要人才。李渊第二年就“因隋旧制,以十一月起选”。尽管他要求吏部每一年都进行科举考试。但依然对选拔人才的进度感到不满意。  《唐会要》:武德七年。高祖谓吏部侍郎张锐曰:今年选人之内,岂无才用者。卿可简试,将来欲縻之好爵。  624年,李渊对吏部侍郎张锐说:今年参选的人中,难道就没有几个可以任用的人才?你们别对我说什么人才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大道理。现在百废待兴,急需用人。  你就不能把试卷题目出简单一点,不要考一些刁钻古怪的偏题,选人条件也可以搞简化一些,放宽松一点。  将来再用你们的标准,严格选拔出上好的人才,还着重给你们选出的优秀人才加官进爵。  (2)每年设科取士  因为每年进行人才选拔,时间实在是太仓促,所以唐太宗李世民在位的第二年(628年)。就依据吏部侍郎刘林甫建议,进行“四时听选”(四年一次)。  其实各时期都有很大的变动。唐代290年历史,科举考试进行了260多次。除特殊情况停选之外,基本是每年都设科取士。  唐代初期,铨选官员的地点在都城长安。可唐朝地域辽阔,交通不发达,参加考试的人都聚集在京城,各方面成本太高。  《新唐书·选举志》:太宗时,以岁旱谷贵,东人选者集于洛州,谓之“东选”。  《唐会要》:贞观元年,京师米贵,始分人于洛州置选。  627年,李世民在位第一年,恰逢天下大旱,谷米价格昂贵,为了防止全国各地两千多考生涌入都城,给粮价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就增设考场。命令潼关以东的人,到洛阳参加铨选考试,称之为“东选”。  《唐会要》:永徽元年,始置两都举,礼部侍郎官号,皆以两都为名,每岁两地别放及第。  650年,正式设置洛阳与长安两个考场。由礼部侍郎官负责进行考试,两都每年选拔及第人员名单,分别在考场当地放榜公示天下。  由此处“两地别放及第”可以看出,洛阳、长安两都进行考试的时间与卷面都不同。  与后面的“南选”相对而言,洛阳、长安两都的“东选”,也称“北选”。  四、“南选”制度  为了节约人才选拔的时间与经济成本,李渊时期,就开始在边远地区的南方设立特殊的考试。  (1)朝廷出面选拔南方官员  《新唐书·选举志》:高宗上元二年,以岭南五管、黔中都督府得即任土人,而官或非其才,乃遣郎官、御史为选补使,谓之“南选”。  675年,唐高宗李治认为,南方选任土人为官,存在许多失误与不合理的地方。就正式委派郎官、御史为选补使,去桂、广、交、黔等地选取适当的人才,称为“南选”。  唐高宗时期的“南选”考场在桂林(其岭南选补使,仍移桂州安置)。  (2)南方读书风气日盛  由于魏晋南北朝北方战争频繁,南方人口渐渐超过北方,加之隋唐时期正直有才而得罪权贵之人,大多被贬到南方,所以南方读书风气日益浓郁。  唐玄宗李基隆也得知“岭南州县,近来颇习文儒”。  754年,李基隆下发文件:如有情愿赴京者,亦听。其前资官并常选人等,有词理兼通,才堪理务者,亦任北选,及授北官(《唐会要》)。  唐玄宗李基隆的文件主要内容有三点:  ①对于岭南五府管辖范围之内,在任县令应该物色善于写文章的“白身”,参加每一年的“乡贡”(乡里贡生考试)。  ②代表朝廷去南方的“选补使”,也应该批准通过乡考的人参加“南选”考试,及第合格者,奏报朝廷备案。  ③南方有才华者,愿意到北方为官者,可以参加“北选”考试,及第合格者可以在北方为官。  可以参加“北选”考试的“茂才异等,智谋经武”的南方人,除了在“南选”考试中出类拔萃的贡生,还包括“前资官”(六品以下离职之人)和“常选人”(有资格为官,而一直没有安排合适职位的人)。  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朝廷人才选拔的主流思想是:南方人治南,北方人治北。只有朝廷有需要,或有特别优秀的人才,才可以南北流动调任。例如:贺知章、张九龄。  五、举职  离安史之乱后二十余年,唐代虽然在慢慢恢复生机,但藩镇节度使的问题依然严重,特别是783年,爆发“泾原兵变”,李适出逃奉天。叛乱平定后,朝廷需要广招人才。  《唐会要》兴元元年,敕吏部侍郎刘滋,知洪州选事。时京师寇盗之后,天下蝗旱,谷价翔贵,选人不能赴调,仍命滋江南典选,以便江岭之人。时称举职。  784年,唐德宗李适委派吏部侍郎刘滋在洪州开设考场。因天下蝗虫旱灾,物价像长了翅膀一样飞涨。  以前中进士的人,职务还没有安排完,唐德宗李适又委派洪州主考官刘滋,举行了“江南典选”。在以前被贬黜到江南、岭南的一批的官员之中,选拔起用一部分人。这称作为“举职”。  六、各州名额配置  (1)各州参加考试人数  统一天下后,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人越来越多,平均每年约有3000多人参加考试,而平均放榜只有28人被录取。这就造成了巨大的浪费。于是不得不进行人数限制。  《文献通考》:敕诸州贡士:上州岁三人,中州二人,下州一人。必有才行,不限其数。  627年,唐太宗主要依山川形势,划出了全国十道358州行政区。733年,唐玄宗将十道改划为十五道328州。隋唐一统天下一百多年后,人口翻了倍。  717年,朝廷规定:有四万户以上,为上州;有两万五千户,为中州;不满两万户的为下州。  南方人口已经超过北方,按人口划分的州,在数量上也超过了北方。例如,南岭地区广袤,崇山峻岭,加之各族杂居,素有“南岭七十二州”之称(多的时候达到75州)。  (2)限制部分州考生人数  由于北方战争的频繁,加南方读书风气的盛行,科举考试中,南方读书士人的优势渐渐显露出来。  据《文献通考》记载:845年,唐武宗李炎在位期间,进行了一次明确详细的地域考生指标分配。此处主要是限制了南方诸州参加考试的人数,放宽了皇亲国戚、贵族王爷的子孙及他们管理范围的人数。  ①公卿百僚与皇亲国戚子弟  公卿百僚子弟及京畿内士人、寄客外州府举士人等,修明经、进士业者,并隶名所在监及官学,仍精加考试(仍然可以略微增加有才识的人数,参加考试)。  贵族子弟就读的国子监,明经科减少50人(请送三百人);进士科依旧格送三十人;  进修明经科的“隶名”者(无所事事,挂名而已),亦请送二百人;  管理皇亲国戚的“宗正寺”,进士,送二十人。  由皇帝宠信的实权派大臣控制的“东监同华、河中,所送进士,不得过三十人,明经不得过五十人”。  ②凤翔、山南西道,各州所送进士不得过一十五人,明经不得过二十人。  ③河东、陈许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一十人,明经不得过十五人。  ④盐丰、福建、黔府、桂府、岭南、安南、邕容等道,所送进士不得过七人,明经不得过十人。  ⑤外地诸王封地的“诸支郡所送人数”不限。  唐代科举考试的科目比较多,但士人最看重的只有进士(例如:王昌龄)与明经(例如:狄仁杰)两科。  唐武宗李炎此次进行的国考人数配额限制,被喜欢历史的人公认为是我国按地域限制考生数量的最早开端,此时离科举考试制度诞生240年。  六、“北选”与“南选”的区别  (1)主考场与副考场  与长安、洛阳两都的“北选”对比,“南选”也称为“补选”,朝廷派出负责“南选”的主考官,称为“选补使”。  大致相当于,洛阳、长安两地是主考场,南方桂林、洪州两地是副考场。  “北选”与“南选”另一个区别是,近300间,“北选”暂停考试比较少。  而朝廷常常下发文件,有时照“旧例”,让“南选”连年进行,有时要求南方士人到参加“北选”。  史书中,记载朝廷要求“南选”“中止三年”、“暂停两年”的地方比较多。例如:唐文宗李昂在位十四年,仅“岭南补选”停选了三次。  (2)灾年增加“南选”  “江南、淮南、福建”等地遇到天灾人祸的年景,朝廷都会举行“南选”。  从长安、洛阳与桂林、洪州四个考场,以及长期进行的“小选”,临时增加的“举职”来看,每次每地的考上时间不一样,考试题目也不相同,放榜地点也不一致,从而达了到招录不同人群的目的。  (3)南北分开选拔人才的好处  ①节省了人才选拔时间,提升行政效率。  ②当地人,了解当地生活和社会状况,有益于大一统国家的政务管理运作。  ③北方人认为南方“瘴疠弥深”,岭南是贬黜置所的思想也根深蒂固,不愿到南方赴任。  ④笼络南方人,施行不成文的政治策略:南方人治理南方。缓和了各地各族的矛盾。  结尾,唐代科举的深远意义  科举制度结束了士族垄断权力的历史。尽管唐代科举制度出现了大量任人唯亲的作弊现象,有不少“榜出,率皆权豪子弟” 情况。但也出现了“门第兴替不常”,庶族地主之家也常有“新官之辈”。  尽管当时也有许多豪门望族,但他们彻底失去了南北朝时期的辉煌,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  例如,唐玄宗的宰相先后共有三十四人,科举出身的宰相二十三人,其中庶族宰相为十八人,达到一半。这在世族九品中正制的时代,是难以想象的事情。  科举制度更是培养出了一大批文学家、诗人、与书法家,为中华民族文学的发展,起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科举制度最大的贡献,是对考试的内容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而使天下人的思想达到了高度的统一,杜绝了思想、文化的流派之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2-23
领取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领取办公用品管理办法(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职业病危害,根据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园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号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 4 职责 4.1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园区的劳动防护用品需求采购计划,监督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4.2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确保劳动防护用品采购所需要的资金来源,并要纳入园区的投入预算。 4.3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供应商及产品进行合格审查和检查检验;物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4物管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回收,报废处理。 5 管理内容 5.1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采购人员应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根据从业人员的防护及保健要求,到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单位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劳保防护用品应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其基本要求是: 1、严格保证质量; 2、所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要求,不能对人体构成新的危害; 3、使用方便舒适,不影响正确操作。 5.2劳保用品的配置规定 5.2.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规范劳保用品的配置种类、使用期限及相关要求等,制定《劳保用品配备标准》。 5.2.2采购回来的劳保用品需办理入仓手续,暂储存于仓库,各部门再根据园区的物料管理相关流程领取相应的劳保用品。 5.2配置劳保用品的工种 5.2.1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或金属切割作业的人员必须配置绝缘鞋、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等主要劳保用品,并根据保障安全作业的需要配备好安全施工设备; 5.2.2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要配置安全带、安全帽等;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5.2.3在噪声超过安全标准的区域作业时要佩戴听力保护用品,如耳塞。噪声安全标准接触噪声与接触时间在85分贝/8小时内,当接触时间缩短1倍,接触噪声可增加3分贝(88分贝/4小时…),但噪声最高不得超过115分贝。 5.2.5在其它经营过程中,为符合职业健康防护需要和执行清洁生产,可根据需要配置用于产品防护或人身防护的常用劳保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手指套等。 5.3劳保用品的使用 5.3.1劳保用品本身的使用期限是最低的使用期限,并在《劳保用品配套标准》中注明;未到使用终止期一般不予更换;如因质量问题要书面经安全管理人员相关人员确认后方可提前更换。 5.3.2园区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用于在园区内工作过程中劳动保护,不得出厂使用、转让和变卖,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3.3劳保用品的使用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未按要求使用劳保用品的属于违规行为,将根据园区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5.3.4劳保用品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使用者必须保持清洁、完好,并妥善保存。个体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工作场所中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正确选用防护用品。 (2)各部门通过教育培训使员工做到“三会”(会检查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保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防护用品)。 (3)各部门领取的防护器具应定点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 ,岗位人员要经常对自身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外观检查,发现异常立即更换。 5.4特殊劳保用品的相关管理要求 5.4.1为节约成本,降低消耗、减少浪费,园区对特殊劳保用品的更换执行以旧换新,对价格较高的劳保用品(如鞋类)严格规定了使用期限,在使用期限内更换或离职的将扣除相应的差价(即剩余期限价值)。 5.4.2提倡爱护园区财产,合理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对在使用期限内非正常原因损坏的同样将扣除相应差价。 5.4.3劳保鞋的领取必须填写审批登记手续。 5.5劳动保护用品的报废 劳动防护用品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应予报废: 1 、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2、未达到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有关标准和规程所规定的功能指标。 3、在使用或保管储存期内遭到损坏或超过有效使用期。

资讯百科 2023-02-22
制度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制度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制度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制度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中天华溥张宏波:国企改革对制度建设提出的要求与制度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 作者:中天华溥首席专家 张宏波 自2013年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新时期国企改革大正方针以来,以1+N政策为核心的国企改革政策指引贯穿着从中央到地方国企改革的全过程管理,指引着国企改革的发展方向。 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要给予所属国企以更大的经营自主权,厘清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这样国有企业才能放开手脚,真正的走向市场化。 但是政府作为出资人放开国企的管理,赋予国有企业更大经营自主权的同时,也希望能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方式与监管体系,能够有效的把控国企经营放开后的风险。 在国企改革1+N的政策文件中,其中不乏在新的国企管控模式下,建立起新型的国资国企监管的问题,那么作为企业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手段——制度管理,也就更加成为监管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工具。 一、国办发36号文制度建设提出的要求 在国企改革的一系列政策中,都会或多或少的提到国企制度建设的要求和原则,其中就包括了2017年国办发的36号文(简称36号文)《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在36号文中,其中一段话大体描述清楚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的基本框架,即: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严格规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简称出资人机构)、股东会(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权责。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是国资监管的重要手段,主张通过董事会、监事会的建设来行使本来由政府直接行使的国资监管职责,因此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在一系列国企改革政策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但我们同时看到,在这个表述中的第一句话就提到了“健全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企业制度体系”这样一个关键的课题,可见制度体系建设在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也是在国资监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按照企业制度建设的要求,章程为企业的基本制度,也是企业内部所有制度的法上之法,在章程基础上的制度体系建设,自然体现了国企管理的基本原则,也当然会体现国资管理对制度建设提出的核心要求。 之所以会提出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是因为章程需要表达的问题很多,同时又不得不表述的很原则,而作为多个单体制度共同组成的制度体系,则可以将章程中体现的股东管理意图(国有出资人管理意图)细化的表达出来,成为企业内部的法律。 在这样的背景下,只要企业各项经营决策活动都能够遵循着这套企业的内部法律,那么出资人就会认定经营者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而凡是超出了这套企业内部法律范畴的经营行为,则肯定就会被认定为是违反出资人要求的不合规行为。 二、《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中对制度提出的要求 2022年4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起草了《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草案共有八章四十四条,对中央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体系、管理、职责、监控、方法等都做了一一规定。 应该说,这一草案的出台是国有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几年来的实践结晶,如果不出意外,以这一草案为蓝本的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将指引着国务院国资委直属央企,以及各地国资委直属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具体工作。 国企合规体系建设是践行国企改革中放开权力的同时,寻找一种切实可行的国有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监控的有效方法,中央希望通过合规体系的建设,能够既要满足于国资对国企监管方式的转变,同时又不会因为权力的下放而使国企的运营失去基本的控制。 在本草案第一章总则的第三条相关概念中明确指出,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规定、行业准则和国际条约、规则、标准,以及企业章程、规章制度等要求。从此可以看出规章制度在企业合规体系中的重要位置。 除此之外,该草案还专门辟出一个章节的空间,用六个条款的内容对制度建设部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体系建设、重点制度、基本制度、制度修订完善、制度宣贯与执行,也体现出了在制度建设与管理中的全过程管理理念,以及制度体系建设中的全覆盖要求。 图1:《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部分截图 三、国企制度管理现状及存在的普遍问题 虽然在国企改革中对制度建设提出了重要的要求,但是我们反过头来研究国有企业制度建设的现状,却是令人难言满意。 在建国之后快速发展壮大的国有企业,已经在工业化进程中建立起了非常严谨以及全面的制度体系,制度覆盖了企业管理的方方面面。但是这一切都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市场经济开放的过程中被冲击的七零八落。 当面临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那种灵活性的竞争时,国企固有的循规蹈矩的按照制度办事的管理方式,一度被认为是阻碍国企创新、阻碍国企市场化的重要问题。这种认识随着国企二十年的弱势期(上世纪八十年代——2004年之前)一直不断的蔓延,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很多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停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受到过应有的重视,这种现象在地方国有企业中表现的更为显著。 总结起来,国有企业在制度体系建设中存在以下几个重点问题: 1,制度体系不健全,现有的制度不能满足企业经营决策的具体需要,存在着大量的制度管理漏洞,制度不能对企业管理活动形成全覆盖,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很多属于制度外运行,难以做到制度管理中“事事有规矩、步步有准则”的要求。 2,制度老化问题严重,这种现象在我们为国有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时候特别普遍,在收集企业资料时,很多企业给我们提供的最近制度的版本都超过了十年,我们甚至见过制度版本为1983年的现象。 3,制度建设不符合实际,即便建立起了貌似完善的企业制度,但是如果细究每个制度的每一条款,是否真正的符合我们企业管理的实际要求,是不是考虑到了企业管理的实际,制度本身与职责、与流程是否脱节,这些都没有得到严肃的应有的验证。 4,管理与制度两张皮,有些企业虽然建设了制度并且也已经通过红头文件下发执行,但是如果我们走进基层作业单位,走到每一个部室,仍然发现存在大量的不按照制度开展工作,不遵守制度的现象。那种依赖于个人习惯、依赖于过往经验的管理模式,大量的充斥在管理的各个角落,也让制度管理形同虚设。这也就是说,如何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始终成为国企制度管理中的一大痛点。 图2:国有企业制度建设的难点 5,制度修订完善废止比较混乱,在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必然会存在着不断修正完善的问题,当职责、流程发生变化,当管理模式发生改变,当组织与岗位发生变动,当我们的管理工作有了改进,这都会同时带来对制度修订的要求,这也就是我们提出的制度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 而由于每一个制度都会牵扯到各个部门,同时企业习惯于通过职责与流程进行管理,所以就忽视了对制度的及时修订与完善。更有甚者,一些制度明明已经被新的制度所替代,但是并没有被从制度体系中剔除出去,形成新老制度并行的奇葩景象,也使员工在执行制度时变得没有标准。 图3:制度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资讯百科 2023-02-22
梁山赏罚制度的缔造者是谁?梁山上的规章制度-趣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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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末年的某一天,在京兆府通往沙门岛的路上,走着三个人,其中一个人原来是京兆府的六案孔目,和他一起的两个人是两名公人,也就是官府的人。北宋时期的京兆府是现在的旅游胜地西安,沙门岛是现在的度假天堂长岛。这三个人要从西安到长岛干嘛呢?有人会说,当然是去度假,长岛不是号称度假天堂嘛;也有人说,西安是旅游胜地,长岛是度假天堂,三名官府的人同去肯定是考察长岛的旅游状况。其实,他们三人既不是去旅游,也不是去考察,因为那时的长岛还没有开发,属于荒芜之地。那个孔目其实是因得罪京兆府知府被刺配沙门岛的犯人,那两名公人正是押送他的官差。当走到河北蓟州一代的饮马川时,饮马川山寨的绿林好汉孟康和邓飞杀了押送孔目的官差,把他救了下来。因为这个孔目年长,有谋略又会一些武功,就被孟康推举为饮马川的老大,后 来经戴宗推荐上了梁山。这个孔目就是《水浒传》中有名的铁面孔目——裴宣。   裴宣上了梁山后职务是“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排名第四十七位。有人认为在一个权力高于法规的梁山集团,一切皆有宋江说了算,裴宣的这个职务就是聋子的耳朵——摆设。其实,裴宣的这个职务对于梁山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职务。说道裴宣职务的重要,我们要从他“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的职务进行分析。我们要知道,在古代是没有固定的宪法的,在宪法不完备的情形下是靠什么来约束人的呢,靠的就是封建礼教,以三纲五常的准则来约束人。纲常里说是对的那就对,纲常里说不能做的就不能做,你违背了纲常伦理道德就违背了法律,就要被问罪。       可是,梁山上的大部分能力强的人都是没有读过书的莽汉,没有读过书,就没有礼教制度来约束他们,并且梁山上来自不同山头的派别多,且个个身怀绝技,极容易产生纷争,这就需要有一个法度来约束他们。那么,裴宣的主要职责就是制定梁山上的法度,比如《水泊梁山日常管理制度》、《梁山人员日常行为准则》、《梁山义军后勤管理若干规定》等等。裴宣的职务“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中的“定”字,就是制定的意思。立了功的要赏,赏什么,赏的标准是多少;犯了错误要罚,怎么罚,罚的尺度是多少,这些赏罚制度都是裴宣来制定。赏罚制度制定出来了,就对梁山的全体人马有了约束力,使梁山的日常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效促进了梁山的和谐发展。   由此可见,裴宣在梁山上的作用非同小可。可是,有人说“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的职务就要掌握梁山的一切赏罚生杀大权,在派系众多、关系至上的梁山,裴宣的职责受到了限制,裴宣就是一个摆设。这样说是不对的,我们知道,李逵是宋江最爱惜的对象,自从江州相逢后,二人就一见如故,后来闹江州李逵舍命保宋江上山,宋江更是对李逵青睐有加。可是李逵毕竟是个莽汉,上了梁山后屡次闯祸,有一次甚至把梁山上“替天行道”的大旗砍倒了,宋江大哥导演了“三杀李逵”,可是却没有一次是真杀。有人认为这样裴宣就会不干了,可是宋江大哥要杀李逵或者约束众人的尺度是什么呢,当然是裴宣制定的法度,向宋江大哥提供这么一个尺度裴宣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至于杀不杀裴宣是不必过问的。至少,裴宣制定的法度让梁山的管理有了一个日常准则。   制定法度不一定就意味着他要执行法度,记录功过不一定就意味着他要执掌赏罚大权。裴宣制定了梁山的赏罚制度,交给宋江大哥去使用,这就足够了。由此,裴宣“定功罪赏罚军政司总管”并不是没有权力的摆设。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2-02
探索清朝选秀制度,秀女们是如何进入皇帝后宫的?-趣历史网

探索清朝选秀制度,秀女们是如何进入皇帝后宫的?-趣历史网

  清朝(1636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共传十二帝,统治者为爱新觉罗氏。从努尔哈赤建立后金起,总计296年。从皇太极改国号为清起,国祚276年。从清兵入关,建立全国性政权算起为268年。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大清会典》有载“选秀女,顺治年间定”。清朝初期,为了笼络蒙古王公,皇帝大多迎娶蒙古贵族之女,直到顺治年间才设立选秀制度,而为了保证皇室的血脉纯正,所有参选秀女必须是血统纯正的满族女子(嘉庆放宽到汉八旗和蒙八旗)。选秀制度自顺治年间设立,经康熙、乾隆、嘉庆等朝多次修订,才逐渐形成定式。  集中参选:每三年一次选秀,未经选秀不得嫁娶  按照规定,除了皇后和后宫主位的姐妹之外,所有在旗女子都要经过选秀,凡在旗十四岁至十六岁女子全部登记造册,参加三年一次的选秀,如果本次因故没能参加,下次选秀也得补上。即便是因为残疾不具备选秀女的条件,也要经过各旗层层上报,最后由本旗都统呈报给户部,再上奏皇帝认可后,才能免选。  除了满族八旗女子外,清朝后期蒙八旗、汉八旗女子也要参加选秀。嘉庆十一年(1806年),诏命汉军八旗自笔帖式、骁骑校以上的官员之女也要备选。嘉庆十八年(1813年),又命满洲蒙古自护军、领催以上的官员之女要备选。  此外清朝规定,未经选秀者不允许自行嫁娶,一旦私相嫁聘,自都统、参领、佐领及本人父母族长,都要受到处罚。  例如乾隆六年(1741年),闽浙总督德沛曾上书皇帝,希望让自己的儿子与两江总督马尔泰的女儿完婚,后来乾隆发现马尔泰的女儿并未参加选秀,于是马上让德沛回京当面予以斥责。  清朝选秀主要由户部负责,到了选秀年份,先由户部行文八旗各都统衙门、直隶和各省驻防八旗及外任旗员,然后由八旗各级官员将应选女子的资料逐级上报至都统,再由户部汇总上奏皇帝,敲定选秀日期,然后户部再行文各旗告知选秀时间。  为了不耽误选秀,应选女子通常会在本人父母或亲伯叔父母兄弟之妻的陪同下,按照族长、领催、骁骑校、佐领、参领等职务,逐级提前会合,经各旗派兵护送,由车驾一同送往京城参选。  选秀每日只挑选两旗,以人数多寡均配。原来选秀时,车队极为凌乱,为了改变这种情形,嘉庆年间以后,通常会在选秀前一日,先由该旗参领、领催先排车,先按所在旗将秀女分为两部分,每部分再按满、蒙、汉分为三处,每处再按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小者在前,年龄大者在后。  三轮选秀:由皇帝或太后亲选,未选中者可归家嫁人  车队排列完毕之后,先行交由内监引阅,只有经过太监挑选被记名的,才能参加后续选阅,这也算是第一次初选了。太监初选之后,被记名秀女的车队贯鱼衔尾而进,车树双灯,各有标识。车队通常在日夕(即傍晚)发车,夜分(即半夜)抵达神武门外,然后等候宫门开启。  宫门开启后,秀女们依次下车,由内监引领入宫。选秀通常在御花园、体元殿或静怡轩进行。在内监引领下,秀女们行至这些地方的宫门外恭候,由户部司官负责管理。例如在御花园选秀的话,宫女们通常会在顺贞门外恭候。到了选秀之时,秀女们由太监按班引入,每班五六人,立而不跪。  选秀由皇帝或太后亲自选阅,秀女们身上都带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书某官某人之女,某旗满州人(蒙古、汉军则书蒙古、汉军),年若干岁。如果有看中者,就留下她的名牌,这被称作留牌子;如果没有被看中,就撂牌子。凡是留牌子的秀女,还要再定期复选,复选而未留者,也称为撂牌子。  秀女们下车之后,车队由神武门夹道而出东华门,再由崇文门大街至直北街市,再绕入后门而至神武门,于此等候落选的秀女。秀女如果没有被选中,便由内监引领至此,然而后登车而出各归其家。  集中分配:成为后妃极为困难,大部嫁入宗室之家  清朝的选秀,可不仅仅是给皇帝挑选嫔妃的,而且还要用来给皇室子孙来赐婚或者给亲王郡王的儿子们来指婚。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便是嘉庆皇帝将秀女送给了乾隆,这便是乾隆后宫的晋贵人了。  经过前面三轮选拔之后,晋级的秀女通常会有两种命运,其中大部分都被皇帝用来给三代以内血缘关系比较亲近的近支宗室来指婚了,只有那些确实被看中的,才会继续留在皇宫之内,成为后妃的候选人。  一旦成为后妃的候选人,手续则更为复杂,初次“引阅”之后,还要屡屡“复看”,有“记名”的,这是被选中留牌子的;有“上记名”的,这是皇帝亲自选中留牌子的。最后,还要经过“留宫住宿”进行考察,并最终在留宫住宿的秀女中选定数人作为后妃,其余的都撂牌子。  即便经过层层选拔后,被留到了宫中,这些秀女的命运还是个未知数,如果到了一定年龄(一般是25岁至30岁)仍然没有被皇帝所看中,才可以放出宫去。不过,凡是到了这一步,即便被淘汰回家,这些女子还是不能立即嫁人,而是必须过了记名期(一般为五年)才可以,违者上至都统、副都统、参领、佐领,下至旗长及本人父母,都要受到一定的处分。  如若被皇帝看中,那么就要一直留在紫禁城中。如果幸运的被皇帝临幸,那么便会被封为答应、常在、贵人或嫔,以后再逐级晋封。如果被看中却未被临幸,则要更为凄惨,只能在宫中虚度年华了。  除了以上八旗选秀之外,清朝还有一种选秀,那便是包衣选秀,应选者皆为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女子。包衣选秀通常由内务府主持,每年进行一次,不过这些被选中的秀女可就惨了很多,他们只能充当宫中的杂役做宫女而已。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1-18
小公司财务制度(一份完整版公司财务制度)

小公司财务制度(一份完整版公司财务制度)

01、出纳管理制度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出纳现金须日清月结、每天盘点,做到账实核对,每月会计参与的不定期盘点及月末盘点不少于两次,并且出具《现金盘点表》; 2、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2000元)应及时存入银行; 3、携带现金或支票往返银行办理业务需乘公司车辆或打车; 4、出纳保险柜中,禁止存放任何私人财物,避免公私混淆,不得私设“小金库”,取得的货币资金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准挪用现金,不准白条抵库,不准坐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公款,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二、支票管理 1、须建立《支票购买登记簿》并制作《支票领用登记簿》,新购支票由出纳分类按支票号码顺序登记,使用完毕后需由会计或财务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 2、支票签发应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中登记支票号码、支票用途、票面金额、内部经办人、领取人、领取人电话等相关信息,领取人需亲自签字确认; 3、出纳负责及时跟进收取支票进账后的正式回单; 三、日记账管理 1、出纳每日完成收付款业务后,即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手工账或电子账); 2、根据审核后盖有“现金/银行收讫”、“现金/银行付讫”的现金/银行收款凭证、现金/银行付款凭证,逐日逐笔顺序登记; 3、记账内容必须与会计凭证一致,每一笔账都要记明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摘要、金额和对应科目等;经济业务的摘要以能够清楚表述业务内容为度; 4、应逐笔分行记录,得将收款凭证或付款凭证合并登记,也不得将收款付款相抵后以差额登记; 5、每笔业务登记后均须结出账面余额,并登记每日收入和支出的合计数。 02、费用报销流程 一、取得发票要求 1、收取的各类非定额发票,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项目填写齐全,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否则一律退还给开票方,不得作为结算、抵扣凭证; 2、收取的各类发票应加盖发票专用章,且发票专用章应清晰可见,同时印章的公司名称及税号须与发票抬头处写有开票公司信息的公司名称及税号一致; 3、收取的各类发票,应根据发票上的批注进行网上或其它方式的验真; 4、取得各类非定额发票时,发票抬头的公司名称必须完整且与所在公司保持一致,所取得发票种类及开具内容必须与业务内容保持一致。 二、费用报销单的填列 1、报销的项目类型需与后附发票保持一致; 2、报销人、领款人、复核人、领导确认等需签字齐全方可报销; 3、发票项目为一批的需附发票清单; 4、当月费用需当月报销,尤其不可出现费用报销跨年现象(12月21后发生业务不在此范围内)。 三、费用的分类 1、管理费用:包括不限于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车辆费用、电话网络通讯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等; 2、销售费用:包括不限于销售(前勤)人员工资、与销售相关的其他费用。 3、财务费用:银行收取的各项费用,包括账户维护费,电汇手续费,支票费用,利息费用等。 四、费用报销流程 1、各项费用发生前需提报费用申请单(OA形式或纸质单据均可,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发生该项费用); 2、费用发生完成后,需凭领导签字的费用申请单(或OA),费用报销单,正规发票履行报销手续,由会计审核,领导签字确认,出纳复合无误后报销(如网银支付报销单后需付网银支付回单)。 五、差旅费审核要点 1、差旅费申请单的出差往返日期与机票或火车票往返日期是否一致,机票或火车票的出差人与申请是否为同一人。 2、住宿费发票日期及天数是否与机票或火车票相符,住宿费及餐费发票是否为出差当地发票。 3、如在出差地发生业务招待费需单独提报,不可与差旅费一起提报。 六、业务招待费审核要点 1、费用报销单需列明招待时间、地点及相关人员; 2、如发票为定额发票且报销金额为整数(如伍佰元整),需提供相应水单。 七、借支或备用金的管理 1、如因业务需要需借支,填报借支单,经终审领导签字同意,给予借支。 2、相应费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履行报销手续,归还借支。 3、如借支三个月后仍未归还或履行报销手续,则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减借支金额,当月工资不足部分,下月继续扣减。如该员工离职,则扣减直属领导工资。 4、部门的经常性、常规性业务支出可申请备用金。备用金申请单需终审领导签字同意。 5、财务部出纳需每月对部门备用金进行盘点,盘点表签字确认无误后归档留存。 6、每季末需归还备用金,下季初重新走备用金申请流程。 03、税、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1、发票领购、保管 a)领购发票时,必须由发票管理员向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 b)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必须按规定存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c)需开具时必须将已开具好的发票妥善保管,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及时放到财务人员专用文件柜中。 d)对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及作废的,月末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并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放时限存放,确保完整无损。 e)严禁将公司领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向他人提供使用。 f)发票管理员必须按规定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核销手续。 g)发票管理员因工作变动或调离必须按税法和企业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2、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开具范围,开具发票。 公司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应开具普通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按以下要求开具 a)字迹清楚; b)项目填写齐全; c)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d)各项目内容准确无误; e)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f)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g)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4、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限开具专用发票,不提前或滞后。 5、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视不同情况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 a)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做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公司。将该发票各联次注明“作废”字样,作废该份增值税专用发票。 b)在购买方已付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及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买方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公司,作为公司开具负数发票的依据。 c)公司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要装订成册,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保管。 6、增值税进项税抵扣联按期装订成册。 7、不丢失、损(撕)毁发票,不擅自销毁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 8、不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9、丢失专用发票,必须按规定程序及时向当地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10、不代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采购或报销应取得有效发票 1、各公司采购各种商品(含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以及报销各种费用均应依法取得有效发票。 2、向广告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应取得广告业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3、向运输企业支付运输费应取得《公路、内河运输业统一发票》,其他任何发票均不应作为报销依据。 a)采购库存商品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b)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应取得17%增值税专用发票。 c)向印刷公司支付的印刷费若≥2000元,购买办公用品金额若≥2000元,均应依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d)上述业务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规定的发票,应由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以其他普通发票作为付款(或报销)依据。 e)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合法、有效,不得收取过期发票或无效发票。 f)取得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发票等)必须在发票有效期内交给税务人员扫描认证。 g)移交或接收增值税涉税发票时应如实填写《增值税涉税发票交接表》,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h)税务人员当月收到的所有增值税涉税发票应在当月扫描、认证完毕,不应遗漏或丢失。 i)财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摘要应与取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三、纳税申报 1、每月计提所有税款都应填写税金计算表,该计算表应打印并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作为税金计提凭证的附件。 2、公司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及时申报所有纳税报表并及时缴纳税款。 四、税务档案管理 1、将各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及具体管辖的所有局(处或科、室)负责人名称、职务、主管业务及联系方式等进行书面登记。 2、将各年度所有法定纳税申报表及内部税务管理报表按月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3、将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报告、财产损失审核报告及其他有关税务审核报告规范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4、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各种批复、检查处理决定等文件装订成册,并规范制作文件封面,妥善存档保管。 5、建立《税务档案保管清册》,对所有税务证件、申报软件(含软体及IP地址)、IC卡、储存盘、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税务批复、税法文件等详细记录在保管清册中。 6、若税务人员离职,应规范办理税务档案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移交清楚后方可办理其他离职手续。

资讯百科 2023-01-18
古代储才制度是什么样的?详解其特色-趣历史网

古代储才制度是什么样的?详解其特色-趣历史网

  众所周知为了更好地实现中央管理人才的轮换,古代社会除了完善人才选拔制度以外,还产生了一种专门的人才储存制度。那么古代储才制度是什么样的?  一、连接封建社会的储才制度初期  1.早年秦国的储才制度雏形  中国古代的储才制度在奴隶制社会就已经出现了。西周时期,在中央人才选拔方面采用的是世卿世禄制度,在宗法制的大框架下,无关能力强弱,直接采用子承父业,所以此时的人才储备方面等同于空白,这为后期储才制度的产生提供了基础。  东周分为春秋和战国两个大阶段,春秋五霸之中的秦国,是最早出现储才制度的国家,具体原因是和当时秦国的现状挂钩的。秦国早年间是周王室负责马匹的诸侯,在分裂的时候领土大多靠近边疆,最初国力衰弱,并没有称霸的权力。  而后秦穆公的继位改变了这种情况,为了帮助秦国摆脱落后的现状,他首先兼并吸收了周边的少数民族势力,为今后的大刀阔斧提供施展空间,随后颁布了一项重要制度,门下幕宾制度。  这项制度规定:但凡是当时的有识之士,无论出身高低,国籍所属,身份地位,只要是郁郁不得志或是对治国理政有自己独到看法者,都可以前来秦国成为幕宾,此后便有机会对君王产生自己的意见,一旦采用,便会加以封赏。  能够明显推动秦国发展者,可封爵赏地,拥有在秦国生活的权力,这便是古代最早的储才制度。秦国的幕宾制度一经颁布,各地胸怀大才但未被任用的能人异士全都前往秦国,实现自己的政治抱负为主要目标,获得钱财和赏地为次要目标。  就这样在幕宾这种储才制度的作用下,当时秦国落后的政治现状不但得到了发展,还为后代保留了一系列潜在人才。  2.汉代的储才制度  走进封建社会之后,律令制度等逐渐走向完善,不再是单纯的口头颁布,而是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下来。  西汉初年的人才选拔直接采用察举制,这种制度的弊端明显,人才推荐途中难免出现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的现象,真正的人才储备难以实现。  到了汉武帝时期,伴随着独尊儒术的确立,储才制度也开始有了一定的完善和转变,首先是“郎官制”,即不再单纯通过察举选才,而是有了地方上的征辟,由皇帝直接负责,主要对象是当时独尊儒术背景下熟悉儒家经典的大贤大才。  通过这种方法选取而来的人才大都会算作是国家的人才储备,后续会根据国家需要直接派遣至中央任职。  比如汉武帝后期,这些人会被直接任命为五经博士,士大夫,或直接担任丞相,当然,身居高位的前提是这些人拥有真正的能力和手段。  除了皇帝的征辟直选,汉朝还有一种文学侍从储备后参政的方式,这种储才参政方式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当时的皇帝担心丞相权力过大会出现专权独断的现象,所以建立了内朝和内辅机构来制衡相权。  此类机构下辖的官员主要有大司马,将军,尚书,左右曹等等,而这些官员的产生主要来自经常伴随皇帝左右的文学才智之士,也算是一种变相的储才制度,这种由皇帝掌握的专属储才机构看似是一种辅政机构,其实是当时皇帝平衡相权的手段。  3.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储才  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继秦朝统一之后的第一个乱世局面,以魏国为例,当时所采用的已经是九品中正制选才,将当时的人才按照才能和出身划分为九个品阶,再根据所在官阶的高低担任不同的地方官员,这种制度一直持续到隋唐科举制以前。  仅从其划分依据来看,从根本上就无法实现人才储备的作用,从出身论品阶高低,就注定一些底层出身寒微但拥有才华的人无法进入官僚系统,这种情况到了东晋时期更加恶化,门阀制度的开始代表着官僚系统的垄断。  与此同时,被士族大家所掌控的,还有当时的人才储备制度,因为东晋建立所留下的祸根,导致中国社会出现了皇权与士族权力共治天下的局面,当然也包括对官僚系统的垄断,东晋时期在官僚任用方面,前五品都是由门阀士族内部来进行推荐。  后四品则是由皇族选取其他人来担任,这种人才选用方式和先秦时期的世卿世禄制极为相似,所以在储才方面基本就是空白。  二、封建社会巅峰时期的储才制度  1.唐朝时期的人才储备  唐朝是我国封建社会走向繁荣和鼎盛的开始,也是人才储备制度走向巅峰的开始,早在唐朝立国之前,李渊父子就意识到了人才的重要性,所以在起兵反隋之前曾令李世民和李建成外出结交各地的英雄豪杰,促进后来唐朝的统一。  这种未雨绸缪的人才笼络启发了李世民,所以在唐朝建立初期,李世民便开始自己的人才储备,比如在亲王府中招纳十八学士,这些人都是李世民从士大夫中筛选出来的治国理政方面的尖端人才,为自己继位之后的江山稳定打下了基础。  李世民在登基之后,依然没有放弃对人才的储备,专门设置了“弘文馆”,精选天下文学之士进入其中,甚至还允许他们上朝入殿,听取朝政大事并参与议论,这便是李世民时期的人才储备机构。  后来这种机构也未曾消失,只是在不断地改革和进步,比如高宗李治和武则天时期的北门学士,不但拥有政治人才的储备,还会经常从其中抽调一些人入朝担任三四品的高官,参与朝政的同时分割宰相权力。  唐玄宗时期,出现了修书院,而后在改名为翰林院之后,逐渐变成了唐朝最重要的储才基地,根据当时的记载,身居翰林院的一百多位学士之中,有五十三位最终升迁到了宰相。  所以唐朝的翰林院,与其说是人才储备机构,不如说是丞相培养和高官选用机构,因为其中所储备的人才,几乎所有人都成为了唐朝政治中的高层官员,参政议政,甚至能够决策朝政大事。  2.宋朝的重侍从以储将相  宋朝时期的主要人才储存机构被称为“馆职与侍从”所谓管职其实就是指学士,大致包括诸阁学士,三馆秘阁以及诸殿学士,当时在科举考试之后的一些潜在人才便会分批进入这些机构,被当作朝廷的储备官员。  在这些机构中培养的储备官员统称为侍从,在一定时间的学习之后,都会被委任以三四品的大官,甚至两府中的宰相都从这些储备人才中产生。  三、中央集权高度强化下的人才储备  1.元朝的储才制度  元朝时期的人才选拔途径也是呈现出两种状态,一为承袭父荫而入朝,二是下辖选拔而入朝,当时的人才储备,就是从后者之中产生,因为宰相大都出自原蒙古与帝王密切的旧贵族,所以朝中的人才储备大都由贵族世家掌控。  这便是当时的怯薛制度,这是一种家族推荐人才进入官场的典型表现,和皇帝之间是一种从属关系,所以严格意义上讲,也是皇帝掌控下的人才储存。  2.明朝时期的储才  内阁是明朝时期的一个重要机构,随着多个学士机构的向内合并,内阁逐渐成为中央的核心机构,主要负责决策,内辅,在没有宰相的明朝,内阁就处于丞相的位置,其下辖的翰林院就是典型的人才储备机构,进入有着严格的条件。  单从明朝论,进士之下是没有进入翰林院资格的,翰林院之中储备的人才,少数人会成为朝中核心官员的候选人,其余大都会成为内阁大学士参与政治的讨论。  3.清朝时期的翰林官  翰林这种人才储存一直延续到了清朝,并且清朝时期对储备人才的任用超过了明朝,根据统计,清朝时期的庶出官员只有百分之三十左右,其余均为翰林储蓄人才。  根据当时的官员所说,本朝宰辅,必由翰林官出,也就是说,清朝朝堂之上,能够涉及政治的重要官员,都来自翰林这个人才储备机构。  总结  从通篇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的储才机构是一步一步走向完善的,并且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储才机构中的官员任用比例越来越大,避免了地方选官需要长时间磨合的弊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1-14
古代的监察官制度是谁发明的?后来又为什么取消了?-趣历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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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在皇权独大的基础上,衍生出了决策相关的辅助机构以及监察官制度,那么这个制度是谁发明的?后来又为什么取消了?下面趣历史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起看看吧。  一、监察官制度的兴衰及特点  1.监察官制度的发展沿革  我国监察官制度的最初确立是在秦朝时期,完成六国的统一之后,朝廷对原本六国的旧有封地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因为领土面积的空前广阔,秦朝在中央分设三司,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行政,军事和监察。  御史大夫便是我国最早的监察机构。所谓监察,就是监督,并通过监督维持官员的廉洁性,这种监察官制度在最初的时候有利于秦朝国政的实施,因为当时秦朝为了方便管理,在地方上使用了郡县制,并由中央派遣官员到地方任职。  对于人来说,懒惰性是在所难免的,不可能每一个官员都做到专心任职,尤其是官员的地方线延伸较长,有些偏远地区难免会疏于管理,渎职轻慢的现象经常会出现。  所以秦朝的监察官制度非常有施行的必要,不过在后来,监察官的性质逐渐发生改变。  由于秦始皇自身的疑心,开始将监察的重点由地方转向中央,主要监督朝中官员的所作所为,观察其是否有造反的迹象和潜在造反的可能,这种严格化的监督管理让其根本职能变成了监视,导致官员人人自危,蒙受冤屈被处死的大有人才。  由于监察官体制向中央的靠拢,形成了恐怖的为官气氛,加上对地方上监管的松懈,直接导致了二世时期秦朝的大混乱,最终导致国家走向灭亡。  西汉时期,对秦朝时期的监察官制度做了改善,形成了“中御史体系”,专门负责监察,并专门成立了御史府来对这一体系进行收纳。西汉初期的御史府共有御史45人,并且由帝王划分相应等级,根据这些等级执行不同的监察任务。  到了汉武帝时期,对这种监察官制度做了更详细的划分,将全国划分为103个郡国,共计13个监察区域,每一个监察区都会派遣一位最高等级的御史执行监察任务,在其执行方面,也做出了“诏书六条”的规定。  以此为依据,联合当时的巡抚进行定期监察,一旦发现问题便可在商议之后进行弹劾,对于当时下辖面积较大的区域,会将其再度划分为若干个小的监察区,再派遣相关官员进行详细监察,随着详细化的区分,东汉后期取消了御史大夫的官职,改为御史台。  秦汉时期的监察制度完善为后续的封建王朝提供了基本框架,此后时代的监察制度都在此基础上进行相关的改革和完善。比如在唐宋时期,将御史台监察官再次进行了细化,分为台,殿,察三大机构,分别负责侍从,殿中和监察。  2.中央集权强化下的失灵  早年对其职责的不断细化就预示着监察官机构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小,到明清前期的时候,御史台改名为都察院,根据官阶的大小高低主要负责地方与中央系统监察的协同化管理。  明朝在权分六部之后,对地方监察官也做了进一步改革,地方上出现了十三道监察御史,随着监察机构的再次分裂,监察官制度的崩溃也从这时候开始。  因为最底层监察御史手中的监察权力甚至不及当时的巡抚官,这就让监察官的位置逐渐变得可有可无,最终到清朝的时候,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  为了更好地将权力紧握在手中,开始将检察官嵌入到地方行政之中,不再由单独的机构完成,而是由朝廷所派遣的地方官员代为执行。至此,监察官制度在封建社会之中彻底失灵了,清朝之后不久便不再由地方监察官存在。  一切的监督由地方官员执行,为避免身兼数职出现的舞弊,大清朝廷会定时派遣钦差大臣前往地方抽查监督情况,从总体上来看,此时的检察权已经收归至中央了。  二、监察官制度失灵的原因分析  1.官制的逐渐败坏与法制缺失  这一点原因从秦朝时期的监察官制度就可以体现出来,最初御史大夫的设置是为了监督百姓和大小官员是否存在失信与违法行为,但是在后来,秦朝此项官制本身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监察官开始监督朝臣。  滥用权力,因为当时御史大夫的地位仅在丞相之下,而皇帝又下令密切监视朝中的官员,所以监察官在执行的时候开始带有个人情绪,对那些心生不满的官员以监督的名号加之以莫须有的罪名,而因为监察官在当时的权威性,一度造成了冤案频出。  这种现象的背后,是对其本身官制的破坏,也代表秦朝法制的缺失,如果这种现象仅仅发生在秦朝,那尚且存在挽回的可能,但后续拥有检察官制度的朝代都是如此。  汉朝后期,也出现了因为监察官而导致的乱象,由于朝廷的政局动荡,导致出现了监察官权力过大的情况,进而出现了草木皆兵,随意怀疑的情况,对于稍微有些动作的官员,就会以监察的名义进行弹劾,罢免其官职。  这对汉朝末年的官制是一种大范围的破坏,也动摇了朝廷官僚的根基,为后续出现的乱象埋下了祸根。  到了唐朝,李世民作为一个贤明的君主,不但自身虚心纳谏,还在朝廷之中主张推行监察,甚至还提高了谏议大夫的官阶,甚至对中书省,门下省派遣了专门的谏议官员,但这种监督最终导致了决策和审核机构之间的矛盾不断,监察自身和相关官制都受到了影响。  大元朝也是如此,由于对监察机构赋予了太多的权力,导致朝政出现问题的时候从监察变成了肆意诽谤,造成了朝廷秩序的大混乱,基于前朝出现的多种不利因素,监察官制度最终在历史的进程之中失灵了,这是无法避免的。  2.皇帝品性的难以捉摸  监察官制度的失灵和皇帝自身也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因为这项制度本身就是服务于皇帝的,皇帝的主观思维对监察官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比如秦朝时期的监察官制度性质恶化就是因为秦始皇的主观思维发生了错误。  因为怀疑其余六国贵族余孽的忠心程度,所以改变了监察官自身的性质,而后续检察官在皇权的加持之下,对官员的处理往往代表着皇帝的意志,也就是帝王品性的体现。另外,监察官不仅监督官员,必要的时候还可以纠正皇帝。  这就决定了监察官存在的必要性,皇帝在古代乃是万民之表率,如果皇帝能够接受监督并改正自己的不足之处,那么对下层的监督自然不难执行;如果皇帝拒绝忠言逆耳,那么监督机制注定难以维持。而当时封建社会的兴衰规律,就注定监察官制度会失灵。  古代所有的封建王朝,都难逃由盛转衰的趋势,之所以走向衰落,与皇帝自身的品性是挂钩的。历朝历代,都有带领国家走向繁荣的明君,也有导致国家走向衰败的昏君,这类君王主要表现为不听劝谏,不纳良言。  也就是说,监察官制度在品性不好的皇帝眼中是形同虚设的,没有了皇帝的表率作用,对下层官员的约束自然不复存在,所以在封建社会频繁发生的朝代灭亡之中,制度失灵是必然的事情。  3.监察官员的举步维艰  监察官制度的失灵,和官员自身的待遇也有着重要关系,从历朝历代的监察官员来看吗,呈现出严重的两极分化,对于他们来说,自己的职位可以算是法律允许的“以下犯上”,即监督官位比自己高的人。  若是得到皇帝的认可和赞扬,那么就可以名垂千古,就像是大唐的魏征一般,如果皇帝对自己不管不顾,那么检察官就是他人的眼中钉。  为官期间手握监察权或许能够安定一时,但年满辞官之后就是各种的针对,在这种现实环境下,无人再愿意成为监察官,失灵也是必然的。  总结  从总体上来看,古代监察官制度早在秦朝的时候弊端就已经出现了,并且是历朝历代都无法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但会破坏朝纲,官员的结局也不怎么光彩,所以失灵是在所难免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历史百科 2023-01-14
公司福利制度(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公司福利制度(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49页)20401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及依据 为规范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工作,建立适合公司发展的、以体现岗位价值为前提的具有正确导向性的薪酬分配体系;为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激发员工活力,共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统一,体现内部公平性;为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并实施《xxx发展有限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集团高层管理者、职能部门员工、业务部门员工及下属公司各部门在职员工 。 第三条 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胜任力和工作业绩。 岗位价值是指按照一定的衡量标准,描述岗位的工作任务、繁简难易程度、工作环境、责任大小、所需资格条件等方面的特征,从而反映出该岗位在组织中相对价值的大小。岗位的价值并不随着该岗位上人员的变化而变化。 通过客观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胜任力,在确定员工薪酬的同时,帮助员工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和岗位胜任力,从而有效提升公司整体绩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与生产经营目标。 第四条 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经济性和实用性的原则。 竞争性原则:在薪酬结构调整的同时,根据对地域市场和行业薪资水平的了解,对差别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的薪酬水平与市场和行业水平相当。 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的刚性,增强工资的弹性。通过绩效考评,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部门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另外,开放多条薪酬通道,使不同职系员工有同等的晋级机会。 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分配依据是岗位特点、胜任力、工作业绩及行业薪酬水平,以体现内部公平、自我公平和外部公平。 经济性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的经营业绩紧密联系,人力成本的增长幅度应低于总利润的增长幅度,同时考虑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公司的整体利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实用性原则:将科学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联系公司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 薪酬可计量性和可预期性 可计量性:与员工薪酬相关的影响因素都将量化为工资数额,薪酬与绩效考核挂钩。 可预期性:除特别奖励外,员工根据其所在岗位、具有的技能、工作努力程度和工作业绩,可以预期到个人的年度总收入。 第六条 薪酬体系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对公司高层领导采用年薪制工资,对其他员工实行协议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市场工资制、提成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形成公司的薪酬体系。 第七条 薪酬的管理 公司的薪酬管理由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部分别依权限负责。 表1-1:薪酬管理职责表 管理主体 职责 董事会 审批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制度及相关修改建议 审批公司薪酬总额标准 制定年度薪酬储备额度 确定薪酬整体调整方案 批准效益、超额年薪发放方案 批准协议工资方案 裁决公司中层及以上人员的薪酬申诉与纠纷 董事长 总经理 公司薪酬管理政策与制度的审核、执行监督 复核公司薪酬总额标准 审核薪酬调整方案 审核效益年薪发放方案 拟订特别奖励方案 裁决公司基层员工的薪酬申诉与纠纷 审批薪酬个别调整方案 批准市场制工资方案 确定特别奖励方案 人力资源部 拟订公司薪酬管理政策和制度 计算公司薪酬总额 提出薪酬整体调整建议方案 提出薪酬个别调整建议方案 拟订效益年薪发放方案 拟订协议工资、市场制工资方案 对薪酬制度提出修订建议 负责解释公司薪酬政策和制度 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特殊薪酬事项的议定和决策 负责公司内部薪酬申诉的受理,并提出处理建议 第二章薪酬总额管理 第八条 薪酬总额的定义 本制度中的薪酬总额为狭义定义,仅指公司范围内的直接的货币性支付,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绩效工资、年薪制工资、协议工资等,不包括与下属公司相关的薪酬和各类间接性货币支付,如保险、退休计划、培训以及公司付酬的假日工资等。 公司年度薪酬预算总额采用双因素决定法。采取同时考虑人均薪酬和公司利润变化情况的方式确定(计算中所有使用的利润均为净利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外部市场变化、公司效益情况对实际薪酬总额进行调整。 第九条 公司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计算 公式2-1:年度薪酬预算总额的计算 仅展示压缩包目录,获取完整版请私信“管理制度”

资讯百科 2023-01-11
公司考核制度(「制度」公司目标考核方案)

公司考核制度(「制度」公司目标考核方案)

关注【本头条号】更多关于制度、流程、体系、岗位、模板、方案、工具、案例、故事、图书、文案、报告、技能、职场等内容,弗布克15年积累免费与您分享! 目标管理(MBO) 公司绩效管理目标考核表 部门: 岗位: 姓名: 类别 工作任务和目标 权重 是否完成 任务完成情况综述及原因分析说明 自评得分 上级评分 日 常 型 达 成 型 合 计 总评得分 总评得分=自评得分×40%+上级评分×60% 目标执行人签字: 主管上级签字: 公司绩效管理——市场人员目标管理表(填写规范) 部门:销售部 岗位:销售主管 姓名: 类别 工作任务和目标 权重 任务完成步骤及详细计划 完成时间 任务完成目标值 需支持和配合 日常型 遵守公司销售制度和政策 10分 熟悉公司销售制度和政策、定期参加制度政策学习 7月30日 熟悉掌握和执行、无违反 政策文件/市场管理部主管 完成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5分 收集和准备本月销售数据和客户数据; 文字录入、制作演示稿; 7月30日前 按公司统一的内容框架和格式要求,内容详细、无遗漏和差错 统一文件模板 销售内勤 人力资源主管 填写销售日报 5分 依据月度计划制定周计划 按每周销售计划填写每日的销售日报 7月28日前 字迹清晰,无遗漏、及时上交 销售日报准备 市场管理部主管 订单的填写和通知 5分 认真询问并记录客户购货详细内容 按规范的订单书面记录填写并通知内勤主管 7月30日前 填写或通知清晰、准确。无差错 内勤主管 配合做好客户服务投诉处理工作 5分 与客户服务部沟通,了解详细情况并做好时间安排 7月28日前 积极配合、顺利按计划完成 客户服务部 达成型 完成散装油任务 万 10分 制定所负责片区各客户的订货需求计划; 依据客户订货计划制定相应的销售计划和出差计划; 将本月的销售订货计划情况与内勤主管沟通; 组织下市场、出差; 7月27日前 以客户实际回款额计算得分。 得分=达成任务完成率×10 内勤主管 客户服务部 完成防冻液任务 万 10分 7月27日前 以客户实际回款额计算得分。 得分=达成任务完成率×10 内勤主管 客户服务部 完成中桶小包装任务 万 10分 7月27日前 以客户实际回款额计算得分。 得分=达成任务完成率×10 内勤主管 客户服务、市场管理部 本季度回款率 30分 遵守公司现款现货制度,控制欠款总额; 制定销售回款计划,及时督促客户回款; 7月27日前 得分=本月回款率×30 回款率=实际回款/ 销售应回款 内勤主管 客户服务部 散装油回桶回收情况 10分 做好与客户沟通谈判工作; 积极做好与公司内勤部门的沟通; 做好回桶质量验收,及时统计回桶数量并联系运输; 7月27日前 得分=回桶率×10, 回桶率=实际回桶数/实际发出桶数 内勤主管 市场管理部 目标执行人签字: 主管上级签字: 公司绩效管理——财务人员目标管理表(填写规范) 部门:财务部 岗位:财务部经理 姓名: 类别 工作任务和目标 权重 任务完成步骤及详细计划 完成时间 任务完成目标值 需支持和配合 日常型 日常帐务的处理和登记 10 整理相关手指票据、登记手工帐,录入计算机 7月30日 帐务准确、及时,无拖延疏漏 会计 税金报缴工作 5 6月30日前完成损益表和税务计算, 7月1日填写税务登记表,7月2日税务局报税 7月2日前 准备充分、按时完成 销售欠款的审核 5 销售欠款制度的熟悉、制定销售欠款明细表(备查) 7月30日前 严格审核,控制欠款 应收帐款报表 10 7月27日审核并核查各项应收帐目,7月28日设计编制应收帐务报表及欠款说明 7月28日 报表准确、全面、无疏漏和差错 会计 产品销售明细表及利润明细表 10 7月25日汇总各销售报表与工厂核对 7月26日报表核查 7月27日编制明细报表 7月27日 帐务核对及时准确,报表准确、按时上报 销售内勤 运营内勤 财务三大报表的上报 10 登记整理和审核各分类帐务,28日编制财务报表 7月28日 帐务核对及时准确,报表准确、按时上报 会计、出纳 达成型 财务报销付款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0 召集相关人员开会讨论 拟定报销付款制度 报总经理签批 制度下发(培训)和存档 7月20日前 按时完成,有相关制度文件和培训记录 市场管理部 销售人员 与新疆公司往来帐务对帐工作 10 7月10日与新疆财务人员沟通确定对帐时间和帐务内容要求 7月12日完成帐务核对 7月12日前 按时完成,要求帐务相平,并作相应的帐务调整和规范 财务会计 原材料、产成品分类账记账规范培训 10 制定培训内容和大纲 安排计划培训时间和参加时间 实施培训,并做培训记录 7月15日前 按时完成,要求有参加人员培训记录 人力资源部 行政部 销售公司任务达成情况 10 依据公司本月度销售目标,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 7月27日 得分=达成任务完成率×10 目标执行人签字: 主管上级签字: 某公司整体目标考核方案 目录 一、 公司整体方案的说明 二、 公司整体考核规定 三、 公司整体考核办法 四、 公司整体考核管理流程图 五、 公司整体考核管理标准 六、 公司整体考核依据和细则 一、 关于整体方案的说明 长期以来,绩效考核一直是困扰企业尤其是成长企业的难题。如何做到使绩效考核与薪酬系统挂钩,最大限度的发挥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并吸引到高层次的人才,是决策者首先需要考虑解决的。 本方案是在实际运行基础上,结合现代企业激励机制的原理设计而成。旨在打破旱涝保收的心理惯性,解决工作积极性不高,推委扯皮,责任心不强等问题。 (一)考核是组织的系统行为。具有以下性质: 1、 公开性。考核结果按时公布,以加强监督。 2、 公平性。 3、 公正性。真正作到奖优罚劣。 4、 严肃性。对考核结果,各部门应严格执行,不得打折扣。 5、 权威性。各部门应服从考核部门作出的最后决议。 6、 包容性。公司级的考核流程、标准、制度等应包容职能部门、生产基地以及各职能部门的考核流程、标准、和制度。并能衔接一致,当有冲突时,以上层考核结果为准。 (二)本方案设计坚持以下原则: 1、 收入与绩效挂钩原则——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头上有目标; 2、 个人效益与企业整体效益挂钩原则——人人都来关注企业整体效益,相互监督; 3、 动态浮动原则——人人都要关注企业的发展方向并为之努力; 4、 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努力使考核个性化并具有针对性。 (三)该方案的基本原理是,各部门按分管职能归口考核并对问题提出纠正和预防措施监控整改,每月汇总报企管部。企管部汇总各部门绩效完成情况并监督考核方案的执行情况,最后根据企业整体效益完成情况,对企业整体经济效益作出评价,算出企业综合经济效益指数,上述结果经主管总监认可,交人力资源部,根据核定标准动态工资乘以效益指数得出工资总额 ,经过分配,加减奖罚项目得出每位员工应得工资。 (四)作为一个体系,该方案由以下部分组成: ——考核办法; ——考核流程; ——考核标准; ——考核制度; ——考核依据和考核细则—— 强制性考核:现行各类有效的规章制度、领导决议等; 任务目标考核:《目标管理责任书》。 (五)作为一个整体方案,它包括以下子方案: ——销售公司考核方案; ——生产基地考核方案; ——职能部门考核方案; ——劳动纪律考核方案; ——动静态工资发放方案; 各部分的内容附后。请徐院长、院领导及各单位领导指导和完善。 二、 公司整体考核若干规定 为使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真正起到运营监督、督促改进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整体考核是保证各单位各部门计划目标得以落实的重要措施。 二、 公司整体考核采用三级多等制。职能部门由企管部组织、生产基地由生产部组织、劳动纪律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按分管职能归口考核。 三、 考核范围:领导层、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基地。考核人员为公司在岗所有员工。 四、 公司整体考核内容是各单位各部门所分管的各项职能工作,包括各单位各部门各岗位职责说明书规定的部分及领导临时交办的部分。考核指标分为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两部分。 五、 绩效考核的依据是国家及企业各类规章制度、领导决议、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部门的考核细则。对考核细则没有明确规定的,考核部门有权参照有关条款决定,或据实作出考核决定。 六、 公司整体考核程序及其要求见《公司整体考核管理流程》和《公司整体考核管理标准》。 七、 院各单位各职能科室的主管兼有职能范围内归口考核的职能。企管部负责对各职能部门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有关制度的培训。生产部负责对生产基地的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有关制度的培训。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全公司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有关制度的培训。 八、 公司整体考核的时间分为年度考核、月考核、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于次年一月中旬举行。月考核于次月的16-23日进行(生产部须同步完成对基地的考核)。 九、 事件发生后,考核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应即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和考核通知单,非职能范围内的考核应即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并填写考核建议单报考核主管部门核实,结果即时通知被考核部门,被考核部门接到考核通知单,应把考核结果落实到人,涉及奖惩的,应在相应月份考核工资中体现。 十、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被考核方应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半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辩。复核申请须经主管总监认可,交考核部门复核。复核后考核部门应向被考核方出具复核通知单,如若再有异议,可向企管部申请复核。企管部在权限之内,组织成立复核小组做最后认定,。 十一、 生产部汇总生产基地考核结果,报主管总监批准认可,企管部汇总职能部门考核结果,报主管总监批准认可。考核结果在主管总监批准后予以公布。汇总结果一式三份,一份留存,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一份交财务部。 十二、 各单位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企管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开展绩效考核,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报本部门的绩效考核表。 十三、 本制度自总裁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企管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三、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分销售公司、基地、职能部门三类部门: 一、销售公司的考核办法 销售公司工资等于岗位标准工资乘以年分解月计划完成率加(减)各专项奖罚得到。公式如下: 销售公司月工资=月标准工资×年分解月计划完成率±各专项奖罚 年分解月计划完成率=每月实际完成/年分解月计划 说明:销售公司内部考核额度大于院整体考核额度,执行院整体考核额度;销售公司内部考核额度小于院整体考核额度,执行销售公司内部考核额度; 二、基地月标准工资等于岗位标准工资乘以计划完成率加(减)各专项奖罚得到。公式如下: 基地月工资=月标准工资×年分解月计划完成率±各专项奖罚 年分解月计划完成率=每月实际完成/年分解月计划 说明:生产部考核额度大于院整体考核额度,执行院整体考核额度;生产部对基地考核额度小于院整体考核额度,执行生产部考核额度; 三、职能部门人员月标准工资等于岗位标准工资乘以计划完成率加(减)各专项奖罚得到。公式如下: 职能部门人员月工资=月标准工资×每月企业管理综合经济效益指数±各专项奖罚 企业管理综合经济效益指数=工业总产值完成率×100×0.05+工业增加值完成率×100×0.05+销售回款完成率×100×0.25+利税完成率×100×0.25+资产保值增值完成率×100×0.05-应收帐款目标完成率×100×0.05+产销率×100×0.05+劳动生产率完成率×100×0.05+新产品研发完成率×100×0.05+顾客满意度×100×0.05+出厂合格率×100×0.05 四、各类考核当月兑现,每季平衡。 五、工资总额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控制,各单位节余额度(标准工资减工资实发)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 #弗布克##表格# 领取本资料的Word、PDF版完整内容方法: 1.本资源编号:1538。 2.关注+评论+转发,然后私信“资料”。

资讯百科 202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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